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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宿州市市级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报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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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2 0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9月18日,苏州市审计局在官网公布了《苏州市2022年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指出,要防范和化解财务经营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想,始终把“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持财政支出中“三保”支出优先,财政国库资金优先安排确保“三保”支出,筑牢“三保”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对2022年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法。今年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林业局等四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还对“暖人心”行动中的“两老一少”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政府投资引导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牢牢守住“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金融运行风险。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新变化,我市经济运行平稳,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稳定经济大局,确保金融平稳运行。依法组织收入,加强财税合作,落实税收组合支持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总体资金将用于增加稳定经济、支持市场主体、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落实阶段性租金减免政策,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房屋租金,落实市政府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持续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稳定全市粮食产量,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市本级统筹安排环保资金1.09亿元,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安排市林业重点工程补助资金3900万元,支持林业提质增效。为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安排资金1.69亿元,用于疫情防控设备采购、核酸检测、医疗救助补贴等。我们将共同支持暖心行动,投入资金保障助老助餐、安全托育、便捷停车、健康口腔、促进就业等10项暖心行动的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住“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金融运行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持财政支出中“三保”支出优先,优先安排财政国库资金保障支出扎实做好“三保障”工作,筑牢“三保障”底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围绕“杠杆适度、用债有效、偿债可靠、管理有效”的债务管理目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全力压缩存量政府债务,落实债务实施细化方案,用好再融资政策,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将政府债券本息支付纳入预算安排。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财政制度。 《苏州市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拨钱”的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能存则存、维持与抑制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积极接受全国人大关于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扩大到支出预算和政策的要求,健全网络化预算监督机制,积极听取、收集和整理全国人大代表对预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社会各界。

    一、市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市预算执行重点审计了市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80.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4.07亿元,上年结余7.69亿元,划拨资金6.64亿元,债务再贷款收入11.78亿元,使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6.17亿元,向下属转移收入8.91亿元。支出总额172.94亿元,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4亿元,下级补助支出2.53亿元,上级支出2.89亿元,偿债支出11.35亿元,偿债支出14.03亿元元预算稳定调节资金。收入与支出持平,结转下年8.05亿元。

    此次审计共发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7个方面共12项问题,涉及金额1.8亿元。具体来说: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执行率低。市级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91亿元,市级12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不足90%。

    (二)违规使用园区储备金1600万元。 2022年,两园区储备资金1600万元,用于非紧急支出。

    (三)部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一是部门将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的情况。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23个预算单位48个专项项目共计1.64亿元支付率低于80%。

    (四)社保基金财务专户管理不规范,部分账户未按要求及时清算。截至目前,社保基金专户下5个账户的核查清理工作尚未完成,余额合计200.68万元。

    (五)违法支出社保基金7.7万元。一部门向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9人、参保就业人员102人违法发放失业保险金共计7.7万元。

    (六)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足6900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征收市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6900万元。

    (七)体育彩票公益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有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的536万元固定资产,未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也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八)转让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入返还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商业产权转让协议签订不合理、不完整,市属国有企业违规退还租金收入342.89万元。

   


    (九)未办理所转让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的。截至审计日,1家市属国企尚未办理11家机关事业单位转让资产2.19万平方米的产权变更手续。

    (十)未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022年,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的10家预算单位年初共安排预算资金2466万元,实际拨付2391万元。

    (十一)两家单位未按时缴纳专项债券利息和兑付服务费共计4500万元。

    (十二)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专项债券支付工程预付款2000万元。某市属国企在合同约定不预付款的情况下,共支付工程预付款2000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22年,市审计局对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市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9项,涉及金额80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一是预算编制不详细、不全面。 1个部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000万元未明确具体项目,其他收入121.98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决算编制不准确,一部门未按实际列支会议费和公交运营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一个部门政府采购总额8.74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有部门在收购资产时未按规定履行网上商城采购手续。三是某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缴纳物业管理费456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削减目标未实现。 2022年,一个部门当年一般支出比上年增长2.15%;有部门公务接待经费较年初预算削减5%的目标未实现。

    (四)往来账户长期未清算。截至2022年底,两部门三年多往来往来账户未结清余额共计277.97万元。

    (五)国有资产核算不规范,保值增值工作没做好。一是一个部门固定资产账目不相符,差异2382.03万元。二是两部门固定资产账目不一致,共有3.13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三是某部门固定资产43.33万元长期未处置,所属单位财产未做好保值增值工作。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 1个部门未及时清算存量资金50.88万元,1个部门未按要求为全体员工办理个人纳税申报。

    (七)项目剩余资金尚未上缴财务部门的。 2019年以来,有部门向国有企业安排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经费,尚未上缴财政的余额共计600万元。

    (八)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有部门未将3500万元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监控。二是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考核指标不细化、量化,自评结果不真实。

    (九)网络安全防护薄弱。某部门办公网络无防护设备,新开发的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级别评级评估,存在网络安全风险。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老年教育”、“安心托儿”、“老年助餐”三类资金、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政府投资的运营管理对2022年“暖人心”行动引导基金进行了审核。审计发现问题6项,涉及金额108.5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老龄学习”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某部门设定的2022年30万元“老年教育”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与实际使用不符。

    (二)“助餐”一次性奖补资金发放进展缓慢。截至审计日止,有部门未对老年人供餐补助点进行综合评价,导致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老年人供餐补助资金闲置8个月。

   


    (三)未按规定退还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履约保证金8.55万元的。 2022年,首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项目竣工验收后,有部门未退还履约保证金8.55万元。

    (四)未按要求调整绩效目标的。 2022年,某部门救灾物资资助项目年初确定的项目绩效指标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该绩效目标指标未按要求调整。

    (五)市政府投资引导资金推动有待加强。截至审计日,已设立的4家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中,仅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际进行了相关投资。其余三只引导基金未进行实际投资或不具备相关投资条件。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六)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公司未公开选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银行。两家公司在未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况下,自主确定相关公司和银行作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银行。

    四、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去年10月以来,杨军书记、王启荣市长多次就审计发现问题作出整改批示。原常务副市长任东多次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会议推动工作。 ,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明确时间表,按时限尽快整改。同时,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审计整改。 “文章后半部分”。去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审计整改办法》苏州市审计局访谈。”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逐项制定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导,认真检查整改情况。一一被审计单位,并进行了账务核对;市审计局、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通过上缴国库、协调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追回拖欠收入、调整账务、完善预算等方式予以解决。筹备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整改已完成,整改金额14.04亿元。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9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预算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按程序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时限。总体来看,有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部分单位立即采取行动,边检查边整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得到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今年年底前,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四项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和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比例,强化政府性基金收支监管,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基础性、规范性工作。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办法,避免侵占、挪用和违规支出。三是加强财力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大预算的衔接,进一步统筹盘活现有资金。

    (二)改进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

    一是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收支应当全面编制,决算草案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二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确保预算编制内容完整,预留项目预算尽可能细化到单位或项目。三是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指导,根据年度执行规模将年初预算编制细化到部门,确保资金配置与执行情况相衔接。本年度的预算。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市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压实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严格财务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各级部门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采用财务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支出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考核流程。三是完善绩效评价的具体管理和操作方法。按照建立现代财税制度要求,完善重点领域财务管理方式,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强化成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在门户网站等信息载体栏目公布整改情况,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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