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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强基计划),明确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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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执行全国教育大会的指导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编号国发〔2014〕35号),满足国家在重大战略方面的需求,强化对基础学科领域顶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育,我校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简称“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元化的考核与评价机制,挑选出一批怀揣志向、充满兴趣、具备天赋的年轻学子进行定向培养,从而为国家关键战略领域输送优秀后备力量。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实施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凡是满足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信念坚定、守法诚信,具备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完善、身心健康的同学,若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怀有志向、兴趣和天赋,且对专业有着强烈的兴趣、科研追求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并有意投身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同时综合素质突出或基础学科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该类考生综合素质卓越,高考分数(不包括任何政策性加分,以此类推)表现出色。

    属于第二类考生,他们在我国基础学科领域表现卓越,荣获了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以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在内的五项学科竞赛的全国决赛二等奖或更高荣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依托于学校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以及独特的办学风格,我校在强基计划中挑选了哲学、专注于古文字学的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与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以及地球物理学等多个专业进行招生。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以及历史学专业的选考科目必须是历史,而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则需为物理和化学,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信息,请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发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5年4月18日至5月7日期间,考生需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值得注意的是,报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报名其他高校的强基计划,且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此外,考生所选择的考试科目必须满足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并签署承诺书,若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承诺书的签署,将自动丧失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的资格。对于已入围且确认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并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针对第一类考生,他们的高考分数必须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标准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需参照该省确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标准线执行,其他情况同理;以下简称一本线),且需满足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的五倍上限,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形成参加学校考核测试的候选人名单(若分数相同,则一并纳入),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对于第二类考生群体,若他们的高考分数能够触及所在省份的一本录取分数线,便可直接进入我校的选拔测试环节,且此过程不会占用第一类考生的选拔名额。

    (五)学校考核测试

    我校的考核测试活动包括体育测评和综合能力测评两个部分,具体的测评计划将在入围的考生报名参与测评之前予以公开。按照既定原则,我校的考核测试工作预计将在7月2日之前全部结束。

    体育测试涉及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进行。若考生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等身体问题无法参与测试,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除,其他考生则必须完成两项测试。体育测试成绩不作为录取的排序依据,只需达到合格标准。若任何一项测试未达标,考生将丧失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资格。考生若因突发疾病无法参与体育测评,可持二级甲等或更高等级医院的病历资料,申请进行缓测。之后,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补测,若补测结果不达标,将丧失入学资格。

    综合能力测试按照不同专业进行。该测试以“对专业领域充满热情、兴趣浓厚、具备天赋,并立志为国家发展作出卓越贡献”为选拔准则,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评估学生的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归纳演绎等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热情。综合能力测试的总分为100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拟录取名单

    针对第一类考生,高校依据强基计划的省专业招生方案,依照考生综合成绩的排名,挑选出优秀者作为拟录取对象;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学校综合能力测试的得分。

    针对第二类考生,若其综合成绩与该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持平,学校将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优劣顺序,选拔出拟录取的候选人,而此类录取名额不会占用各省第一类考生的名额分配。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机构在7月5日之前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审定和批准,随后将该名单报送至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完成了相应的录取手续办理。

    正式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本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后续录取环节;而那些未被录取的考生则能够按照常规流程,参与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的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以及地球物理学等专业,分别由哲学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和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负责培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涵盖了基础数学的研究及其应用,以及智能科学两个培养方向,这两个方向分别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负责实施教育培养。

    强基计划选拔的入校学子将接受独立编班和小规模班级授课,配备首席教授,推行烛光导航项目,并安排知名教授进行“一对一”辅导,以指导他们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学校将实施分阶段评估和灵活调整的学生补充机制,针对强基计划的学生。学院依据各专业的培养计划,组织专家对这些学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调整至同一专业的普通班级,而空出的名额则可由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提出申请,以转入强基计划。学生需在强基计划中修完本科阶段的相关课程,并在满足转段条件后,依照既定规则和流程,顺利过渡至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培养。

    学校将不断优化强基计划学生的本硕衔接工作,确保符合培养标准的强基计划学生能够顺利过渡到研究生阶段。在研究生阶段,学生主要在其强基计划所属的基础学科专业接受培养,同时,部分学生还可依据培养计划,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以及国家安全等关键行业,以及国家急需人才的文理社科领域,开展跨学科的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及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学校全面审视本科、硕士、博士各个阶段的学习与科研活动,将学术研究作为连接点,致力于培养顶尖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人才,不断改进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连贯培养计划;同时,学校积极推动教育科研的协同发展,优先让强基计划的学生参与到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中,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的各项研究中。

    学校特别强调加强基础学科领域学生的能力提升,致力于培育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顶尖人才,同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给予他们优先权。

    学校致力于深入研究和实施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创新措施,力求成为典范。针对“强基计划”的录取生,学校将设立个人成长档案,持续关注并记录其培养与发展过程,依据质量评估和反馈信息,持续优化培养方案和模式。同时,学校还将强化学生的就业教育和辅导,努力向关键领域输送高水平的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方面,已构建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其教育行政部门将直接将信息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而对于尚未建立此类信息平台的省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先收集汇总本地区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然后统一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学校并不要求报考的考生额外提供相关材料。

    我校将对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学生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剥夺其参加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的资格,同时将具体情况通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此外,还将取消该生当年参加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给予其3年内不得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对于已入学的学生,将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的规定,取消其学籍;若在毕业后被发现作弊,将取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在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期间,不得变更专业。学校将依照既定规则处理学生的退出与补充事宜。若学生的学业成绩未达到强基计划的培养标准,或者根据规定必须离校,则需退出强基计划,并转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级继续学习。

    考生须支付考试费用,至于前往学校参加考核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开销,则需考生自行承担。

    学校并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负责强基计划及其他相关考试招生活动,同时,学校也未组织或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课程。

    六、监督保障机制

    在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我校的强基计划招生任务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与执行,同时,整个过程还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

    七、咨询方式

    (一)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

    邮箱:

    (二)各专业咨询方式

    哲学:(程老师)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杨老师)

    (李老师)

    历史学:(王老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胡老师)

    (曾老师)

    物理学:(赵老师)

    化学:(魏老师)

    生物科学:(吉老师)

    基础医学:(李老师)

    地球物理学:(龚老师)

    咨询时间安排如下:工作日的上午为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则是从14点30分至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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