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①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初次报价答复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 供应商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初次报价答复文件中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③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提供本项目报价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人员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A.具有有效的施工证书工作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来自省外的粤》(粤建石函[2011]218号)2 专业建造师资格 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只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在粤外注册的需要提供省内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一级建设的通知》。 《关于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化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失效),将为初始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副本。 B、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施工安全乙级证书),并提供初始报价响应文件的证书复印件;注:建造师专业及等级标准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和《专业建造工程规模注册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注册临时建筑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