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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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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2: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纪委调查的人员。

    (四)受过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罚,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后影响使用的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公务人员),尚在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以内。

    (六)现役军人。

    (七)2024年未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八)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九)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4. 注册

    本次招聘的报名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

    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9日。

    网上报名邮箱:.

    (1) 选择位置。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完全符合报考要求的岗位。

    本次招聘,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应聘资格审查、考核时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确定应聘者是否符合要求。他们申请的职位。

    考生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其应聘或取得的聘用资格均无效,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准确填写《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评审招聘高层次人才申请信息表》(以下简称《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全部内容根据需要。 。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名称+姓名+专业”。若因材料不齐全或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注册失败,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1、《申请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如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等相关信息不全的,需提供院系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历、专业等)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出国(境)学习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岗位清单》中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证明)有效考试合格证明和正在办理的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地址: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申请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开具证明须出具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主管学校出具的证明(院系、学历、专业等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2019年12月在校学生身份在线核查报告1份学信网。候选人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要求,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和职称(不含小专业)。出国(境)学习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岗位表》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审查并正在办理证明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但须取得原件2024年7月31日前持有相关证明,并凭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5、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将收到职业技能鉴定通知书。

    5、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属于定量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和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岗位表》。

    职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职业技能考核通知》。

    六、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公布

    申请人专业技能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完成后,专业技能考核结果及排名将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聘者专业技能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其中,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无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的,专业该职位候选人的技能考核分数不得低于70分,考核组成员必须为3人。待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投票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募。

    七、体检、检验、更换及公示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根据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补测,并在补测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清单》中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然后安排体检。

    2. 体检

    (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三)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试结论。逾期不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查应当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检验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及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29号)进行选拔。 14)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人员招聘及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 [2021]143号)将进行全面审查,核实与申请及资格有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并作出审查合格与否的决定。结论。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将空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等额填补根据总检查结果。体检、检验环节同一名额的累计替换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告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所有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如实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2、公示期间反映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在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3、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已通过考核并自愿放弃的申请人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8、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核对确认材料,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方有录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员工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6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雇佣(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及全部档案,方可离职。办理就业手续;相关手续无法按时办理。是的,取消雇佣关系。

    其中,此前曾申请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收到录取(聘用)通知书而参与本次申请的考生,为在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录用)的考生(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内),本人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应聘单位不再录用。

    (二)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已取得就业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事业单位签订人员聘用合同。最短服务年限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未通过岗前培训、试用期、试用期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进行。对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热线:-。

    十、人才政策及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宾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及资助标准(试行)》和《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相关政策,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置补助。对符合相关条件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引进的外地专职人才,经申请并认证后,分级分类给予35万元至100万元的落户补助(若已注册)符合条件的,将享受宜宾市人才福利)如有补贴政策的,由招聘单位补足差额,直至达到补贴标准)。

    (二)租金补贴。对通过本公告引进并经备案确认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间及购买自己住房前,引进单位为其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期限不超过5年。过渡性住房无法保障的,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金补贴。

    (三)科研保障。引进单位将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的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住房、医疗、交通、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以及就业为其配偶、子女入园、创业支持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就业保障。学院有岗位空缺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经学院批准,按原专业技术职称录用。不具有高职教师职称的,录用后按程序逐步转为高职教师职称。

    属于宜宾市、市、县(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目前在宜宾高等学校就业的不包括在内加盟后在市级人才引进相关福利范围内,但可享受5年免费校内住房或租房补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吸引物体

    安置补助

    (税前)

    提供5年免费校内周转住房或提供5年租金补贴

    (元/月)

    最低服务年限

    评论

    第 1 类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高等院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硕士学位并有担任高等学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高级职称人才;

    3、中国技能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国家技术专家等相当于本级别的人才。

    100万

    25万

    8年

    1、落户补助费包括《宜宾市人才分类及资助标准(试行)》规定的各类人才落户补助费。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缴纳市人才政策补贴,剩余部分按《人才政策》规定补发。协议。

    2、学校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学生免费提供过渡住房。无法保证过渡性住房的,给予不超过5年的租金补贴。

    第2类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员。

    80万

    20万

    7年

    第三类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的人员。

    350,000

    15万

    5年

    十一、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解释。

    十二、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0831-

    (二)招聘信息公告网站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者未主动、未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其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更换、招聘等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此负责。

    附录:

    1.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2024年首次公开评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

    2、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首次公开评审招收高层次人才(筹)申请信息表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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