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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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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介绍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益广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公益广告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广告实施方案》。

    2、公益广告的含义是什么?

    答: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制作、发布的非营利性广告,属于公益广告。涉及社会责任的公共信息、专题宣传片、商业广告等,不属于公益广告。

    3、发布公益公告的主要媒体有哪些?

    答:具体包括:

    1、新闻媒体: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2、互联网网站: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

    3、新媒体:短信、彩信、铃声、手机报纸、微博、微信、APP应用等:

    4、户外媒体:立柱、墙体、路杆旗、公交候车亭、电子显示屏、非机动车道遮阳篷、霓虹灯、灯箱、横幅、空中漂浮物、展柜、工地围挡(墙)等。 ;

    5、其他广告媒体:交通工具、固定形式印刷品、投影、楼宇电视、车(船)电视、候车室(车、机)、剧场、商店等。

    4、发布公益公告有什么要求?

    答:公益广告应当保证质量,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价值取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

    2、反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语言、文字的使用标准;

    4、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好。

    5、公益公告发布的相关量化标准是什么?

    答:公益广告数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广播电视媒体各节目公益广告每日播放时长不得低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为11:00至13:00,电视台为19:00至21:00。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次数不少于4(次);

    2.互联网网站应当长期注重在首页宣传展示公益广告,投放公益广告的比例应当不低于发布广告量的3%;

    3、固定形式平面广告,每期公益广告版面不少于已刊登广告版面的5%;

    4、投影广告媒体、电子展示广告媒体日投放公益广告量不少于广告总量的30%;

    5、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工地围栏,其围栏内容均应为公益性宣传内容;其他建筑工地围栏,围栏内容应占公益宣传内容的30%;

    六、户外广告发布者每年发布的户外公益广告总量不得低于30%。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内每100米至少设置一处醒目公共服务广告。 50%以上的公交站点应设置不少于1个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居民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酒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机场、火车站及长途长途汽车站在显着位置展示不少于3个公益广告,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展示不少于3个公益广告(其中诚信主题不少于1个)一)处于显着位置。公益广告),建筑工地围墙上公益广告的展示不得少于建筑工地围墙面积的30%,文字型公益广告留白空间计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必须统一规划设计,内容和色调应当与周围城市景观相融合。必须是自主创作的、符合城市历史文化、符合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的公益广告;

    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应当利用手机报、短信、彩信、微信、易信、玄灵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并按照不低于不超过发布广告量的3%。

    鼓励所有广告发布者发布高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公益广告。

    六、促进公益广告发展有哪些相关措施?

    答:相关措施如下:

    (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和鼓励公益广告发展。

    (二)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广告参与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益广告。鼓励公众人物在公共服务公告中为自己说话。

    (三)鼓励社会各界投资设立公益广告发展专项资金,或者通过资金、技术、智力成果直接参与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四)鼓励守法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活动。企业在设计、制作、发布冠名公益广告时可以标注企业名称,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公益广告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五)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多种形式组织评选和推广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表彰在设计、制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发布公益广告。

    (六)公益广告设计者、制作者依法享有公益广告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使用公益广告作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使用或者修改作品。

    (七)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公益广告主体培育、内容建设和传统媒体、户外媒体、网络媒体等载体建设的相关意见。状况。

    (八)积极推进公益广告载体建设,以主题廊道、主题广场等形式推动一批公益广告主题阵地建设,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生活空间在车站等场所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阵地。

    7. 该措施如何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公益广告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潮流的重要载体。也是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弘扬正气的重要载体。他们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完善公益广告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益广告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三)明确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城市管理局其他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公益广告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公益广告的统筹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考核表彰等工作。负责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发布、播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公益广告工作,负责审核户外公益广告内容,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库,印发全市公益广告稿,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广告库。完善公益广告推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益广告工作规划和管理,实施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各媒体单位须每季度将公益广告发布情况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要加强对公益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采取监测检查等措施,了解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公益公告发布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投集团:负责工地围挡、风景名胜区、城市公交车站等公共服务广告的指导和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公交车辆及相关车站公共服务广告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媒体公益广告的指导和管理。

    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公益宣传设施的规划管理、许可和备案;

    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对通信运营商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播出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发布公益公告,同时对辖区内窗口单位发布的公益公告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协同治理

    各公益广告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公益广告登播任务,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并向市文明办报告本季度公益广告工作情况每个季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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