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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不收费,7 个工作日完成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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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2: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注:①中心审批分3个阶段,包括:中心资质审批、中心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共需要7个工作日。 (如遇年息、年终结算等特殊原因,贷款时间可能需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②办理转让、抵押、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地产登记证的时限以房地产登记中心的办理时限为准。

    ③公积金中心根据中心资金流动性情况,结合职工提取和贷款需求,有序落实年度贷款发放额度,按照贷款办理顺序受理和发放贷款。

    ④对于银行代表广州市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接受的组合贷款,银行须在收集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交给担保公司及时录入。

    ⑤ 欢迎社会公众对上述业务办理环节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受理网点咨询或投诉或拨打020-12345政务热线。

    9、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公积金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质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贷款审批3个工作日,和贷款 1 个工作日)。

    十、公积金贷款金额

    (一)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1、不超过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金额

    职工为单位缴费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每月缴费金额×距退休年龄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两人及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为各申请人贷款金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10%,即一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7万元。 132万元。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20%,即一人最高贷款额84万元,两人及以上合计144万元。 。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高30%,即一人最高贷款额度为91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贷款最高金额为156万元。

    注:申请人同时满足我市各类情况可筹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以可筹措的最高限额为上限,不计算浮动金额反复。

    3、不超过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购买的房屋为一手房的,总购买价以房屋买卖网站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购买的房屋为现房(二手房)的,共有房屋的购买总价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计算。其他房屋的购买总价按照房屋买卖网站签订的合同价与房屋检验(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下列规定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一)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

    (二)在我市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或已办理住房贷款记录并拥有一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三)对我市有住房贷款记录且拥有一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4、每月按贷款金额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收入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到本市现行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按照缴存比例确定。根据;缴存基数达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按照缴存基数与工资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员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金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的确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本市房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房产(土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计算,显示拥有住房套数由家庭(包括所有家庭成员)。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上述信息的,申请人无需提交。

    注:在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房地产(土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登记的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制住房、房产状况表明用途为“住宅”或“居住用”的,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2、购房者非同一家庭的,住房套数按照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住房套数计算。

    11.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二手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退休年龄一般按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女干部、高级职称女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两人以上购买同一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期限最长的贷款期限计算。

    12. 组合贷款的要求

    1、同一房产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须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2、公积金贷款的放款银行必须与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办理银行一致。

    十三、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这种方式首月还款金额最高,之后逐月减少。

    (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分成若干等份,每月还款金额相同。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改变还款方式时,应注意每月还款额不能高于家庭月总收入的50%。

    14.公积金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率对照表(商业贷款利率浮动,本表仅为计算示例,具体数值以实际商业贷款利率为准)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假设商业贷款年利率(%)

    第一套房

    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

    第二套房

    1-5年(含)

    2.35

    2.775

    3.35

    3.75

    5年以上

    2.85

    3.325

    3.85

    4.25

    2、节省利差:以贷款12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照等本息还款方式,假设商业贷款年利率第一套房为3.85%,第二套房为4.25%,那么购买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当。贷款节省利息费用约23.87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比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费用约22.73万元。

    3、利率调整规定: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利率固定一年。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期限不满1年的,法定利率调整时,不分期计息。期限超过1年的,法定利率调整时,利息计算如下。利息按当年1月1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

    4、第二套住房贷款加息适用期限:根据《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相关规定,贷款加息适用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贷款已全部还清。

    15、按月偿还贷款(用公积金存款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

    每月还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中心每月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扣除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贷款房屋地址在广州且借款人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方式偿还(补贴贷款除外)。

    每月还贷期间,采取不足扣除法(即当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每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抵减部分贷款本息)仅将差额记录为逾期利息和罚息)。根据主要扣除顺序,按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追加提款人的顺序进行扣除。如果仅从上一账户借方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金额,则当期不再从后续账户中扣除资金。

    若所有用于还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本期贷款本息,建议及时将差额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追加提取符合公积金补充扣除提取政策的账户。

    还贷业务和提款账户业务可在中心托收业务受理网点办理,也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独立办理。

    16、异地贷款政策(适用于在单位缴纳押金的员工)

    (一)异地存款并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尚未使用,或者首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三)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房相关规定。

    2、酌情出具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信息纸质证明。 (一)员工在广东省内存款,无需提供纸质凭证。您可以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协议授权”功能,选择“远程公积金信息”进行授权,我中心将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该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如如无法正常查询,需员工提供)。 (二)在广东省外办理存款的员工,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供相关证明信息: ①“亮码申领”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业务处理电子码,在提交贷款信息时向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出示(如无法判断持续缴款情况,需额外提交缴款明细); ②存款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格式发放“异地贷款”。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及近6个月的缴款明细与其他贷款信息一并提交,我中心审核在审批过程中。其中,第二种方式可在我中心直属网点通过“跨省普办”方式申请发放,也可员工直接向存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发放。

    3. 收到远程贷款收据。已开具《异地贷款证明》的员工,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可持身份证到中心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点领取收据;也可到中心网站“提供资金查询-个人业务-异地贷款凭证”打印票据(票据打印(异地缴费存款)”或微信公众号“个人免登录业务-异地贷款凭证”异地贷款凭证打印(异地付款、存款)”功能打印收据。

    员工通过“清码申请”方式和数据共享方式申请异地贷款,无需领取收据。

    注:借款人为广州市存款从业人员的,用广州市存款从业人员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借款人全部存款异地,则用银行卡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在广州存款、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1、存款员工异地贷款应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出具员工公积金信息证明:

    (1)通过“出示二维码申领”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业务办理电子码”,并向异地公积金中心出示。

    (2)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借书打印(开具员工存单业务)”功能或网上银行“借书”功能下载并打印《异地借书》及缴款明细微信公众号。

    (3)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到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及付款明细。如果由其他人申请,请提供以下信息:

    ①配偶代办的,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②单位经理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积金系统登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手写授权书存款员工的授权书(授权书须签名并按指纹); ③ 他人代办的,须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异地贷款凭证》仅用于在广州办理存款及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每位存款员工只能开具一张有效的《异地借出凭证》,请谨慎开具。

    2.提交异地贷款收据

    已取得《异地贷款证明》的员工,无论是否批准贷款,均应提交《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使用证明回执》(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 “收据”)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收货,并注意收货的审核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员工下次开具《异地贷证》及申请公积金贷款:

    (1)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贷款凭证回执录入”功能或微信公众号“贷款凭证-异地贷款凭证回执录入”功能填写信息并拍照上传。

    (二)向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交。各网点完成录入后,收据将退还给员工。

    3、还清贷款后提交异地贷款结算证明

    员工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应及时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向我中心提交结清凭证,并关注审核情况,以便更新异地贷款状况:

    (一)提交至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网点备案后返还给员工。

    (2)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贷款结算凭证录入”功能或微信公众号“贷款凭证-异地贷款结算凭证录入”功能提交。

    温馨提示:《异地贷款证明》出具后,除非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并经中心审核同意,否则公积金贷款将被视为已办理。使用过一次。为保障自身贷款权益,缴纳押金员工无论是否使用《异地贷凭证》,无论公积金是否向异地中心申请的资金贷款是否批准。退货收据批准状态。

    17.二手房“押金过户”

    (一)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已通过现有房屋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2、原贷款和新贷款由同一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机构办理,且原贷款和新贷款抵押人相同(原抵押人为广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可改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原贷款房屋已取得房产证,且原贷款仅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不查封、不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4、原贷款尚未结清,目前未逾期。

    5、新增贷款金额加上首付款之和不得低于原贷款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新旧贷款均包含公积金贷款的,新增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低于原公积金贷款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约定交易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原贷款剩余本息。承办银行要求买卖双方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的,按照承办银行的规定办理。

    6、符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流程

    1.贷款申请

    购房者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必须是原贷款承办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卖方向同一承办机构申请提前还款并“担保转让”。

    2. 贷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审批新增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原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担保转账”申请。

    银行负责审批新增贷款的商业贷款申请、原有贷款的商业贷款提前还款申请、“担保转让”申请。

    3、财产转让及抵押登记

    经公积金中心和承办机构批准后,买卖双方与承办机构签订“担保转让”协议,明确新贷款优先用于偿还原贷款本息。

    买受人、出卖人和承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财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代办机构办理完房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后,应及时将房产登记证、房产证、贷款合同等材料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4.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和发卡银行收到贷款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发放贷款并结清原贷款。

    5、原贷款抵押权的取消

    采用第二抵押权登记方式的,原贷款结清后,出卖人与承办银行共同或者单方应当及时办理第一抵押权注销手续。

    温馨提醒:如需以“担保过户”方式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买卖双方应咨询卖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其他要求与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

    18. 申请提前还款

    (一)申请条件

    1、贷款已成功发放半年以上;

    2、贷款目前状态未逾期;

    (2) 流程

    1. 尽早还清贷款

    您可以选择还款日期提前还款(即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如果提前还款不成功,您可以再次申请。

    (1)网点申请:所有借款人到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网点审批→中心审批→扣款。还款日期应选择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期之前,且不能选择申请当日及其后两个工作日或固定还款日期。

    (2)微信公众号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提前办理贷款申请→提交成功→扣款。还款日期应选择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期之前,不能选择申请日和固定还款日期。

    (3)网站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提前办理贷款申请→提交成功→ 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款日期应选择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期之前,不能选择申请日和固定还款日期。

    注意事项:

    (4)申请人应在固定还款日前后2个工作日内(5个工作日限制期)提交申请;

    (5)提交提前结算申请后,提前一天存入足够资金等待扣款。申请是否成功以扣除结果为准。若还款账户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议提前1个工作日存入。

    (6)扣除成功后,您可以向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出具注销抵押信息。

    2. 部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的一部分是每个月的固定还款日。如果当月提前还款不成功,可以在下个月再次申请。

    (1)网点申请:所有借款人到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网点审批→中心审批→扣款。

    (2)微信公众号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申请部分提前还款或减期→提交成功→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3)网站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延期申请→成功提交→ 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注意事项:

    (4)申请人应在固定还款日前后2个工作日内(5个工作日限制期)提交申请;

    (5)提交部分提前还款申请后,提前一天存入足够资金等待扣款。申请是否成功以扣除结果为准。若还款账户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议提前1个工作日存入。

    19. 延长期限的申请

    延期生效日为每月固定还款日,可单独申请或与部分提前还款一起申请;如果当月延期不成功,可以在下个月再次申请。请遵循以下要求:

    (1)贷款成功发放6个月以上后方可提出申请。

    (2)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外提交申请。

    (3)网点申请:所有借款人到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网点审批→中心审批→缩短贷款期限。

    (4)微信公众号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减期申请→成功提交→缩短贷款还款期限。

    (5)网站申请:主要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减免贷款申请→提交成功→缩短还款期限。

    (6)审核通过后,当月固定还款日将在正常还款成功后生效,新的每月还款金额将反映在下一个还款日。

    20、取消部分提前还款及缩短期限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需要取消部分提前还款和展期或者批准后仅展期的申请,可以在当期固定还款日之前申请取消。

    (1)网点申请:借款人到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中心批准→注销成功。

    (2)网站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取消贷后变更→提交成功→ 取消成功。

    (3)微信公共帐户申请:主要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的公共帐户→贷款业务→取消贷款后变更→成功提交→成功取消。

    注意:申请人应在固定还款日期和前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外提交申请;

    21。扩展申请

    (1)借款人可以申请扩展名:

    1。收入已认真下降;

    2。一个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等等。

    (2)根据以下要求申请:

    1。延长后不能超过最高贷款期限;

    2。借款人提供了点(1)所需的支撑材料;

    3。仅在超过半年成功的贷款之后才能提出申请;

    4。在固定还款日期之外和一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前提交申请;

    5。所有借款人都需要在原始贷款接受渠道上申请;

    6。批准后,每月还款将根据新还款期立即计算。

    22。申请仍然逾期

    (1)如果您使用公积金存款帐户偿还贷款,则无需申请逾期偿还。该中心逾期后将自动定期借记贷款。如果余额不足,则应尽快登录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官方帐户以存入存款。

    (2)如果将银行卡用作偿还贷款的财产支付帐户,则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确保您的银行卡帐户有足够的资金。

    2。分支机构申请:转到原始贷款接受分支;

    微信公共帐户申请:主要借款人将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的公共帐户→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贷款;

    网站申请:主要借款人将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基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业务→贷款业务→还款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

    3。在固定还款日期(3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前或之后的1个工作日以外的时间提交申请。

    4。您可以申请偿还一份或全职贷款。

    23。更改抵押贷款帐号(每月还款除外)

    使用银行卡作为抵押付款帐户的借款人应根据以下要求适用以下要求:

    (1)新的抵押帐号应与原始抵押贷款帐号在同一银行打开。原则上,它只能以主要申请人的名义更改为帐户。

    (2)网络应用程序:借款人将新的抵押贷款帐号带入原始贷款接受网络。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例如离婚或死亡),您需要将还款更改为主要借款人以外的其他人,请联系原始的贷款接受渠道,以提供相关的处理材料。

    微信公共帐户申请:成功支付贷款后,主要借款人将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的公共帐户→贷款业务→还款帐户变更→更改财产支付帐户;

    中心网站申请:主要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基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业务→贷款业务→还款帐户变更申请→确认提交。

    注意:如果您通过微信官方帐户和中央网站申请,则必须以没有交易金额限制的主要借款人的名称填写同行银行帐户。如果您填写其他帐户,则不会扣除这笔钱。

    (3)在固定还款日期和前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外提交申请。

    24.适用于更改还款方法

    (1)在成功支付贷款后,可以在固定还款日期之外以及(3个工作日限制期)之前或之后提出申请。

    (2)出口申请:所有借款人应在接受渠道申请;

    微信公共帐户申请:主要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共帐户→贷款业务→偿还方法更改应用程序→变更偿还方法;

    网站申请:主要借款人将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询问→个人业务→个人业务→贷款业务→还款方式更改申请→确认提交。

    (3)批准后,每月还款将根据新的还款方法立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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