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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函〔2024〕209 号:24 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2023 年度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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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22: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智慧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4]2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安排,我部已对24个省智慧建设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2023年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工作总体进展

    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智能化建设、推动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建筑业升级,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建立工作机制。 24个试点城市均建立了智慧建设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其中17个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土地、规划、金融、科技、人才、招投标、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出台。 506家企业列入智能建设骨干企业培育名单,其中214家企业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8家企业获批国家或省“专、特、新”企业。公布758个智慧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其中住宅项目209个,城市更新项目17个。

    (二)取得工作成果。 24个试点城市支持相关单位启动39个智能建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省部级平台19个。立项智能建造相关科研项目105项,7项技术研发成果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个重大技术装备(套),10项技术研发成果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个软件产品。省级以上。颁布实施47项智能建造相关标准、指标和指南,涵盖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筑机器人、智能建筑项目评价等方面。其中,建筑机器人补充指标已在6个国家实施。城市。有99所高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方向,2022年在校生3562人,2023年在校生5539人。

    (三)积累经验和做法。通过试点,形成了42个方面130个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示范范本。各试点城市共组织百余场技术交流和项目观摩活动,并通过多种媒体宣传,营造了行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高质量发展成果的认知建筑业的。

   


    2. 试点城市评价结果

    经过试点城市自评、试点城市互评、专家组评审,综合运用数据统计、结果分析、专家评审等方法,2023年24个试点城市的评价意见如下。

    深圳、苏州、武汉、合肥、广州、长沙、温州、台州8个试点城市大力组织推进工作。他们在各项试点任务中取得显着进展,工作成绩突出,整体表现优异,受到表彰。其中,深圳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建筑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跨界融合,不断拓展智慧建造应用场景,初步形成模块化建筑、建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辅助设计。等6项创新产业布局,着力打造智能建造“科技源泉”。苏州市提出了推进智能装备“硬件”和配套技术“软件”的路径规划,重点关注建筑机器人、智能电梯等建筑装备和技术研发等产业实体的投资建设。开发、工程应用服务、专业人才培训、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其他方面的配套措施,带头推动智能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武汉市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集聚优势,研发应用了建筑机械、架桥机械、塔机等一批标志性智能施工技术产品。部署构建了基于BIM的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努力探索“一个模型到底、数字化施工、智慧监管”的工程建设新模式。合肥市对建筑企业投资智能建筑相关软件研发、设备采购、信息技术服务等给予财政奖励。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领域试点,提高产业链协同能力,培育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特、创新”企业。 ,打造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新模式。广州市立法明确BIM可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审批,围绕工业化、数字化施工流程出台地方标准规范,建立并使用“一屏管理工地”智能监管综合平台,加快完善制定与智能建筑相适应的建筑行业法规。制度体系。长沙市组织专家团队加强智能建筑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研究,为试点示范项目提供“点对点”技术咨询服务,积极推动新施工方法和施工管理的探索实践模型。温州市积极探索“智能施工装备+产业工人”的新型劳务模式,通过统筹推进温州市“三库”协同发展,着力培养精通建筑工地人机协作技能的专业人才。智能施工设备库、劳务队伍库、试点项目库。劳务队伍强化对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台州市支持本地企业推动建筑领域装备更新,重点发展起重机械、钢筋绑扎、楼板钻孔等“危、重、脏”场景的智能工程机具开发应用,强化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质量和安全控制。推动施工现场作业方式和监管方式转变。

    北京、佛山、西安、南京、重庆、青岛、嘉兴、天津、保定、郑州、厦门、雄安新区、成都、沉阳、乌鲁木齐、哈尔滨等16个试点城市顺利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结合本地特点实施。探索不同类型的智能建设发展模式,工作绩效总体良好。

    同时,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部分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有待加强,工作成效还不够显着。要根据试点实施方案,尽快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试点期间预期任务。一些试点城市工作重点不够集中,出台的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要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思路研究和谋划,确保下一步工作方向符合试点任务框架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4年是试点工作落地的关键一年。各试点城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的指导作用。政策,有效刺激企业经营。主要创新活力将持续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务实,确保2024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力争取得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估的工作成果。

    (一)政策必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引导科研、金融、人才等政策资源投入智能建造领域,支持建筑企业转型发展需求。加快落实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确保相关优惠政策直达企业、项目,形成有效激励。研究推动相关标准指标制定和实施,探索新的工程建设模式和定价规则。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2)技术必须实用。扎实推进智能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效益,细化一批提质降本成效显着的实用技术。用好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结合,巩固提升智能建筑领域领先技术。依托科研项目和试点项目,培养一批智能建设领域领军科研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新型劳动队伍。

    (三)产业初具规模。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城市研究绘制智能建筑产业链地图,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稳步培育骨干企业。鼓励研究智能建筑产值测算,探索开展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对象的产值统计。结合本地实际,策划举办技术交流和行业推介活动,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和典型案例,支持优秀建筑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我部将持续跟踪调查各试点城市的政策落实进展、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取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先进实用技术和典型工程案例在行业推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 年 6 月 11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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