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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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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0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委(局),各有关区、局(公司)、职改办(人事部门),各直属单位这个部门:

    根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知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现将2021年工程系列城乡建设行业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

    ⒈在广西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⒉ 在广西区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户籍在广西或人事档案已委托广西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任职一年以上年。

    (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规定的学历和资格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副高级或以下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直接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规定直接评价高级职称(桂中改[2018] ] 1)。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归人学会章程[2020]9号)。未取得职称直接申请中初级职称的,应当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017]35号),并向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事业单位入学(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参照公务员法退出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者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请人的身份和性质应当根据申请时申请人人员和劳动关系所在的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并按照批准程序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外,申请退休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职称;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取得职称时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年龄、取得的职称不作为聘任的依据。

    (5) 例外声明

    ⒈申请例外的,应当符合项目系列中房屋建筑行业的例外要求。申请例外是放宽学历或资格要求,并不等同于申请无职称或申请更高级别。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特殊条件的,无需提供同行或高级专家推荐。申请例外的,应当提供符合例外条件的证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审批。无需事先单独批准。

    ⒉ 通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工程硕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工程学位类别的通知》(学位[2018]7号)执行) ),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电力(代码0858)、土木工程与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学(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学学位类别(代码0852) ),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三个领域不包括在内,如有其他调整,以当年部署文件为准,按照精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16号),招收具有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获得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申请工程职称评审时可以提交。工程技术人才上一年参加过相应职称评审一次所取得的工程领域专业资格,可以作为申请相应职称级别对应的高级职称的条件。如果职业资格有等级的话,有初级(中级)和中级。 (一级)、高级分别对应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不分级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请并参与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要求,继续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督战县职称定点使用“定点评价”政策。

    二、申请方法

    (一)申请人通过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申请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确定申请人身份。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可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提出申请。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请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评估。

    (二)中方驻广西直属单位或者外省企业驻广西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请职称。如果选择通过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可向单位直属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或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省企业在广西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详情见附件1),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申请。

    (三)中央驻广西单位或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来广西委托评审评定高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中央单位人事部门或者省职改管理部门负责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意见(模板具体见附件2),经自治区职改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建议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与评价。

    (四)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请和评审两个以上的同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一级别职称的,当年所有评审结果全部无效。

    (五)在区外取得职称,移居我区后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重新确认后,方可申请原系列高级职称。一级职称。外地取得职称并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职称重新认定条件。单位应当核实原取得的职称的真实有效性,然后申请更高级别的职称跨系列或者转岗。

    (六)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应当及时转换职称。提供转学的能力条件、成绩、论文、作品应与申请系列(专业)一致。资格年限和申请材料自获得下一级职称之日起计算。

    三、评价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56号)自治区专业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桂制办[2020]29号) 42)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执行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适用范围选择评审团及相应的评审专业:

    ——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工程师”。 (详见附件3)

    ——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行业”。 (详见附件4)

    ——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5)

    ——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6)

    四、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

    (1) 个人信息

    申请人必须按照申请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签署承诺书。因遗漏、误报或者未将材料放置在指定地点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申请人承担。

    (二)学历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加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核实。可在教育部教育信息网查询学历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自由职业考生,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或推荐单位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网的情况在教育信息网进行核实学历证书号码等信息;教育部 如果在学信网找不到该学历,则需要提供学历证明、档案审核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三)下级职称证书材料

    下级职称证书可通过网上验证查询共享,或下级职称证书由申报评审委员会所属系列(行业或单位)颁发的,无需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只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即可。等基本信息。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输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即可在“当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中自动生成证书信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下一级职称证书必须由自治区职改办公室注册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取得。在广西以外取得的职称证书,按照自治区职改办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审核认定的有关规定重新确认。

    (四)继续教育教材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应在提交申请材料前完成部门和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以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定的2021年公共科目学习和考试任务部门(公共必修科目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公考科目不需要纸质证书。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查询”,“继续教育状态”栏自动生成考试证书提示。

    (五)论文及写作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作品应符合相关评审条件,且必须是获得现任职称以来完成的论文、作品等学术成果(不含在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必须附有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专着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节等。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相关决策咨询信息激励机制,单篇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信息被视为全国性权威刊物,其中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准的国务院2条被视为作为国家级权威期刊、报纸; 0.5篇被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纳为国家权威期刊报纸,其中1篇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准为国家级权威期刊和报纸。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信息、已被自治区党委采纳的单篇文章和政府信息刊物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经自治区党委批准的文章2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文章视为核心期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批准的其他文章视为核心期1.5刊物;被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纳的论文1篇,视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批准的论文1篇并有1篇文章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其他领导的批准。核心期刊0.5篇。同一条决策咨询信息被不同类型信息刊物采纳的,采纳后经领导同志批准的,按照最高标准计算,不累加。前款规定的决策咨询信息不包括部门信息出版物和专项工作信息。

    以上内容需扫描并上传至指定位置。

    (六)主要经验要求

    填写申请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应填写大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工作经历应从参加工作时起填写,包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不同时期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七)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请人自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或课题)名称、项目规模、级别和工作内容、其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奖项和专利等。原则上,业绩成果需要全力支持。

    (8)辅助材料。有下列情况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导致共享数据及相关材料无法查询或核实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后果。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异常升级(变更),且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户籍管理部门应当提供申请材料中的两条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

    (九)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度”

    申请人应按照《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级职称定量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附件7)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果任何硬件材料缺少“一票否决”项,则申请材料将不会提交给评审团。

    5. 申请审核流程

    个人申请由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职改办公室或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和技术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审。

    (一)个人声明

    ⒈申请人登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看审核通知及相关审核情况。

    ⒉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请参见“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申请者需随时关注短信和系统审核反馈信息。若申请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情况完善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应为其手机号码,以便及时收到相关信息)。申请人未及时填写并提交各级职改部门退回的申请材料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⒊申请人必须按照内容和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评审委员会的选拔仅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⒋申请专业应根据评审团提出的专业要求进行选择。专业一旦确定并申报,不得更改。

    ⒌所有申请证明材料原则上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转换为PDF格式,并按照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材料。电子档案必须清晰可见,相关附件材料必须正面朝上。因遗漏、误报或者未将材料放置在指定地点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申请人承担。

    (二)单位评审及推荐

    各单位(部门)审核负责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单位版)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采取“接收一份、审核一份、报送一份”的方式,单位内每个应聘者完成材料审核后,即可报送上级职改部门,无需批量报送。审核工作中,应时刻关注申请人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在申请系统“留言提醒”栏显示),督促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开展本单位(部门)职称工作。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学历、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出版物等进行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都会经过严格审核,并签署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⒈审核原始材料: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学历、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专业技术经历、著作及论文、绩效结果等原始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如实填写审核结果申请系统,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材料和推荐不符合审核条件的材料。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申请人申请档案保管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情况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对,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和单位,将列入失信档案,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审核并公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出版材料包括:评价表、绩效获奖证书、书籍、论文等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和申请材料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变化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未公开发表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⒊ 基层单位考核: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评审程序,认真考核申请人的道德表现、学术技术水平、绩效成绩等,提出基层单位考核建议。

    ⒋组织推荐: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公室有关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应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小组,负责对业绩、业绩、申请人提交的作品、论文及其他材料;对高级职称人员(含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各单位(部门)审议前应组织面试和答辩。在审议和答辩的基础上,审议和推荐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发表审议组的审议和推荐意见。建议对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工作业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信经评审推荐组组长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指定地点。

    各单位评审推荐组一般由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等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参加评审推荐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相应级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面试和答辩专家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和答辩建议。

    (三)职改部门审核审核要求

    ⒈各级的竞争改革部门登录在线申请系统(专业和技术人员(专业标题)管理服务平台职业改革办公室版本),并负责审查申请单元和主管部门在相应的材料审查和绩效级别,应用材料的定量指标和“在“投票否决”之类的情况下,严格禁止提交申请材料,例如不规则程序,不完整的材料和未能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材料评估委员会的推荐对象将直接退还给申请人,所有级别的就业改革部门将提醒同时返回材料。

    2。各级评审委员会所在的工作改革办公室应通过社会保障数据共享检查或与社会保障部门的验证来验证私人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的申请人的身份和工作经验。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应与社会保障付款记录一致。私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申请人连续6个月内应在报告单位中拥有个人社会保障付款记录(不包括申请月份)。自由职业者申请人应在过去6个月内拥有个人社会保障付款记录(不包括申请月份)。声明月)不应以任何单位的名义支付社会保障。

    ⒊各级别的竞争改革部门应加强对应用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在审查申请和评估材料期间,发现申请人的工作经验与社会保障付款记录和其他不真实情况不一致。已证实申请人已经填写了虚假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如果提交了申请材料,则不会接受材料,并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个人和单位将包括在不信任的文件中,这将是评估委员会的重要参考。如果申请材料被验证为虚假,则应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惩罚,并将清单报告给自治区职业改革办公室以备记录。如果通过申请材料,则应取消评估结果。

    (4)关于高级工程师的专业辩护

    根据审查程序的要求,在审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之前,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筑业的高级审查委员会将组织专业的辩护。专业的国防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个人准备不得超过10分钟,辩护和专家问题不得超过10分钟)。辩护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审判小组前一天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手机号码应为在线申请系统中申请人填写的手机号码。申请人在报告个人信息时必须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注意检查SMS通知。

    6。时间安排

    (1)从2021年6月到2021年,个人将为申请做准备,每个单位的人员(工作改革)部门将收集,审查,宣传,审查和辩护(包括捍卫副高级和高级管理人员),推荐和建议将材料提交每个市政工作改革办公室或自治区域级主管当局的审查,摘要和报告阶段。

    (2)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是我们部门职业改革办公室接收材料的时间段(在线申请系统中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2021年9月30日24:00)。不遵循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或提交的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将不接受。

    (3)10月至2021年11月,是审查,组织,组织审查,次要宣传以及结果提交专业所有权材料的阶段。专业标题审查完成后,将在自治地区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部的门户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告。

    (4)部门二级单位的初级职业职权评估委员会直接应在11月30日完成评估工作,并迅速填写“获得2021年获得中级和初级专业和技术资格的人员的统计形式”(附件8),并于2021年12月10日批准文件,评估结果,名册摘要表和获得初级职业头衔的人的电子数据,将提交给工作改革办公室记录部(包括纸质材料和扫描副本)。

    7.专业标题证书数据的收集和发行

    履行根据层次管理原则发布专业头衔的电子证书的责任。要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您可以登录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程序,“广西人类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微信官方帐户和其他渠道。

    8。专业标题审查费

    (1)审查费用标准:根据GUI价格费的规定收取的费用[2006]自治区价格局和地区财务部的第359号,高级工程师的审查费为450元/人,审核费对于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费用为380元/人,工程师的审查费(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为230元/人,评论助理工程师的费用(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为150元/人。

    (2)充电方法:在线付款。提交材料后,请注意系统站点上的消息,并按照消息提示付款。成功付款后,材料提交过程结束了。

    9。其他相关问题

    (1)有关收集历史专业标题证书并查看数据和证书验证的问题

    所有单位都必须遵循“发出证书负责的人”的原则,并依靠广西专业和技术人员产权管理服务平台在一个时间限制内完成对历史专业标题证书数据的在线验证。

    如果您在2019年或之前获得了高级专业冠军,但尚未在线验证,请及时登录广西专业和技术人员专业人选专业人选管理服务平台的“证书在线验证”列以进行在线进行在线进行。确认。

    (2)专业标题识别

    遵循“广西自治区专业标题建议审查和认证方法(审判)”( Shefa [2017] No. 35)直接处理认证程序。

    10。纪律要求

    (1)加强专业头衔的完整性管理。专业的标题审查工作高度以政策为导向,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并且非常敏感。各级部门必须非常重视它,并认真履行职责。各个级别的陪审团委员会必须标准化审查程序,并严格审查学科,加强双向激励措施,并建立并改善调查和问责制的机制。经过验证后,将根据相关法规认真处理它们。职业改革部门,评估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在各个层面上都必须根据相关文件和法规,加强对各自领域中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应包括在年度工作评估中,作为卓越和优先级的重要指标。如果单位提供虚假的材料,它将报告违反书面形式的信任,并将其披露给公众。如果个人应用材料被伪造,则应严格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来严格实施完整性管理系统,并且有关专业头衔不诚实的数据应逐渐在该地区共享。

    (2)加强对恶意报告的调查和惩罚。如果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任何异议,他们可以将其报告给评估委员会所在的工作改革部门。报告材料应签署其真实姓名和联系信息。对于虚假报告,恶意信件或访问或试图构架他人的尝试,如果发现它们是错误的指控和验证后的框架,则虚假指控和框架的肇事者将根据学科和基于法律的法律承担责任关于他们的身份和管理权限。

    本通知中未涵盖的事项应按照自治区工作改革管理部的当前有效政策实施。在工作中,如果遇到其他重大政策调整,将实施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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