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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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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02: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生命权保障热线

    中共宿迁市委员会、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宿迁市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公室,市委办、局,各市直属单位:

    《宿迁市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建设新型城镇化——推动工农业相互促进、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富裕的工农关系,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支撑“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空间结构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美丽宿迁”建设为引领,按照“1+3+50+N”城乡空间发展定位,科学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化”准确实施“一区三线”,加快打造美丽宜居、特色鲜明的城镇与美丽乡村有机衔接的空间形态。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发展优先权,统筹沭阳、泗阳、泗洪县和洋河、双沟等重点镇建设,提高中心城和三县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快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小城镇衔接城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中心镇发展成为现代化新型小城市。支持沭阳县、泗阳县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6%以上,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10万,重点镇、特色镇人口规模分别达到8万-12万、5万-8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村庄分类发展。落实新一轮村镇布局规划要求,探索特色化、差异化的美丽乡村发展方式,因地制宜编制切合实际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提高城郊一体化发展水平。集聚推进和特色村保护。 。继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搬迁、合并村庄有改善意愿的农民改造旧房,依托规划发展村庄整治和建设一批新农村社区,扎实推进特色农村建设。田园乡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改善8万多名农民住房条件,建成50个特色田园村和700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打造宿迁美丽乡村建设典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房办、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示范。全面启动黄河故道沿线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积极争取纳入省级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编制高标准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产业、生态专项规划等,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搭建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平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等,把老黄河建设成为水乡美丽的绿色生态廊道、富民增收经济走廊、城乡一体化示范走廊、文化旅游融合展示走廊。支持宿豫区推进流塘河生态廊道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规定负责职责分工)

    2.推动城乡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4.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围绕三产融合千亿级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加工+”、“互联网+”、“旅游+”、“生态+”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农村新业态发展。大力实施农业能源水平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三团五链”农业产业体系,凸显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每个县(区)重点发展1个线上农产品和N个电商产品,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以环中心城区休闲农业产业带为重点,支持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精品村、主题农场、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一批优质乡村旅游线路。加快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带动能力强的乡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650家,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超过1500万人次,年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超过300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平台。加快构建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体、乡镇特色园区为补充的“7+X”布局,推动重点镇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有效覆盖、相互支撑的现代农业园区体系,加快省级农业高新区建设,促进农业重大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在现代农业园区。加强绿色导向、标准引导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泗阳、沭阳加快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支持泗阳开展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小镇,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增强公共服务承载功能,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紧密耦合。到2025年,重点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2个以上。省级农业高新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实现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区)全覆盖。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进农村、进村转化机制。实施科技兴农行动,推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创新。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农村建立一批实验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探索将科技成果所有权归科研人员和农业科技人员所有,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下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农业技术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与农村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让农业技术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得合理报酬。 (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探索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耕地地力提高保障机制和落实责任。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鼓励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打造百万亩生态森林生态系统,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和区域生态补偿交易。深入推进泗洪县“两山”理论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企业可通过自主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释放退出的排污权,纳入省级交易平台。完善市级河流区域补偿机制,在市级河流区域补偿县(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补偿范围,实现主要跨境河流补偿县(区)全覆盖。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三、加强城乡资源要素市场配置

    8.建立城市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创新,吸引高校毕业生、本土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政府官员等各类人才回乡发展。充分发挥《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业园区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千人返乡乡村振兴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大乡镇引进本地高校毕业生力度,留任农村新村长2名。统筹规划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培养选拔,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力度。深入推进本土人才“三带两支撑”行动计划,加快建立本土人才评价体系,开展本土人才专业技术职务和技能水平评价,推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水平评价,推动本土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水平评价。职称评定和薪酬福利向基层、一线倾斜。通过适当分离岗位、临时岗位、兼职等方式,促进城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人才向农村流动。坚持基层、面向实践的干部培养选拔,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到村工作帮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返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人才加盟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落户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政策。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编辑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事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大放开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入股。稳妥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和规范宅基地管理,支持泗阳县开展国家级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开展宅基地、地上房屋权属排查,推动宅基地与土地一体使用权确权、登记、核发证书。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征地公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征地范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用途的规定,按规定比例拨付支持乡村振兴。在符合规划、控制用途、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优化农村土地布局,盘活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力度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各县(区)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至10%,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立农村发展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好市乡村振兴资金,成立市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公司,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在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内,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协调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所有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深化宿迁信宜贷融资服务模式,扩大涉农贷款,支持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优化。推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依法依规进行抵押。探索发展经济林权抵押贷款、经济花木抵押贷款、圈养畜禽抵押贷款、种苗抵押贷款和订单融资。完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设立县级风险补偿基金,扩大农业担保贷款规模。探索农保保单质押贷款、农民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银行保险产品,推广“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容、增加产品、提高标准,推动保险机构开发更多地方特色保险品种,试点开展价格指数或基本收入保险。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到2025年,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涉农贷款增长占贷款增长的比重超过35%。 (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宿迁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工商资本有序流向农村。深化“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开辟城镇工商资本下乡“绿色通道”,解决城镇工商资本下乡问题。工商资本下乡、提升基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痛点和难点。支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适合工业化大发展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服务业、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住房改善等领域。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实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载体。探索建立工商资本下乡“负面清单”制度和工商资本租赁农用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小农户利用土地经营权等权利投资兴办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自负盈亏的分配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健康等农村生活服务业。深化“企村共建”,促进村企供需互补,通过特色产业、“飞地经济”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地方财政监管局、市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城乡居民平等享有权益

    12.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入分配权,“三权”的撤销、转让不得作为农民落户的条件在城市。引导和鼓励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退出或转让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拓宽渠道以增加收入。进城农民落户后,所享有的扶贫开发、农业扶持保护补贴等涉农政策和权利不会减少。已落户城市但未退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仍享受原组织所在地公益性墓地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支持政策。增加农村住房,改善进城农民住房保障,稳步加大进城购房奖励和补贴力度,探索将进城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农民进城购房的税率。继续扩大居住证附带公共服务和便民项目,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常住人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对进城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农民进城子女教育保障。保障进城农民依法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自愿落户城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平等就业和就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证管理、政策支持“三位一体”培育体系。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施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行动,持续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范围,按规定免费享受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到2025年,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每年培养高素质农民1.5万人以上,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1万人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一体化

    15.弥补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城村规划建设,编制实施覆盖各市县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城郊村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布局,重点镇、特色镇,分层次、分类投资建设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加快农村5G、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电桩。深入推进“四好乡村路”建设,推进重点乡镇和特色田园村道路黑化。全县推进生活污水社会化管理,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全面落实市、县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有序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升级改造,均衡布局农村公厕,建立城乡统筹的粪便收集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经济属性,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投资建设机制。到2025年,将建造超过2,000公里的“四个好农村示威道路”,行政村庄的家庭污水处理设施的覆盖率将超过75%,而乡村公共厕所的计划发展将获得全部覆盖。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融资局,市政交通局,市政生态环境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府管理局,市政民事事务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16.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水平。制定实施计划,以管理和维护各个行业的农村公共设施,准备管理和维护责任清单,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系统和机制,促进政府领导的多方参与的建立,以及市场经营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以及维护系统和机制,并改善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四级管理网络“城市,县,城镇和村庄”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系统,具有明确的管理和维护主题以及责任,合理的管理和维护标准以及规格,管理和维护,管理和维护资金和保证,以及管理和维护水平和质量的显着改善。情况。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财产所有人建立管理和保护系统。将公共福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运营投资,例如城市和农村道路,河流和湖泊管理项目,向市政和县(地区)财务预算。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融资局,市政交通局,市政生态环境局,市政府管理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6。加速城市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平等分配

    17.促进城市和农村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深入实施农村强制性教育学校支持机制的试点改革,促进高质量的城市学校,以在管理,教师,教学和研究方面为弱农村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城市和农村学校,并促进城市和农村学校发展“学校联盟”或“小组学校跑步”。实施小型农村学校和乡镇寄宿学校的改进和升级项目。到2025年,“两种类型的学校”的运行条件都将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稳步提高农村教师的薪水。推广县和Suyu区,以进行强制性教育学校教师的“由县管理的学校招聘”进行试点改革。深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和轮换,每年搬家的校长和教师比例不得小于合格的校长和教师人数的15%。 %。 (市政教育局,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门,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18。加速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的改善。加强医疗社区的建设,与县级医疗机构作为领导者以及其他几家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许多紧密联系的医疗社区,并改善医疗和卫生资源配置的集中度,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合同服务水平。全面建立一个分层的诊断和治疗系统,并增加医疗保险的努力,以指导分化的报销比例在基层水平上进行第一诊断。我们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建设,并改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城乡预防和控制机制和应急管理系统。稳步提高基层卫生工作者的薪水水平。六个公共区域医疗和卫生中心的全面服务能力将得到稳步改善,并且将加速在四个职能领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 (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融资局,市政医疗安全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19。建立动态和长期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将改善一个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系统,涵盖所有人,协调城市和农村地区,是公平,统一和可持续的,并改善了确定城市和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福利的机制,并调整基本的养老金政策。同时促进城市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政协调以及重症疾病保险,促进关注重症疾病保险的覆盖范围,以扩大门诊慢性疾病,并在保单范围内提高最低报销比率,使其在60%以上的范围内增加。支持各个地方开发补充安全表格,例如为居民共同医疗援助,并鼓励开发商业养老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农村老年护理服务中心的改革,并加强为农村地区左派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护理服务系统的建设。 (民事事务局,市政教育局,市政医疗安全局,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大数据管理局等人是根据职责司的负责)

    20。改善农村治理体系。在国家和省级农村治理的飞行员和示威角色中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改善“ 1+4+1”农村治理模型,并在党建立的指导下,自治,合法性,道德治理和智能治理的指导, ,以及乡村级集体经济的全面发展。加强基层党建设,选择和加强村庄(社区)的“两个委员会”团队,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农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领导。改善基层民主制度,例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标准化乡村级组织的运作,改善新的社区管理系统,并指导村民广泛参与乡村级别的事务。全面发挥大规模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并取消阻止市场实体,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加农村治理的方式。改善农村地区的基于网格的社会治理体系,改善人们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三介学”联系系统,强调了对请愿和争端的“级别责任”,以及“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并加速了国家试点项目,以实现合格城市建设中市政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增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并支持无形的遗产和创新。建立并充分利用新时代的文明实践中心(,),宣传和促进“ 9种新的人际关系实践”,并促进习俗的改变。到2025年,我们将努力成为法治的国家级模特城市,乡村分支秘书基本上是由一个肩膀肩负的,城市农村和谐的社区合规率超过95%。 (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党委员会政治和法律事务委员会,市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政民事事务局,市政局,市政局,市政局公共安全局,市政司法局,市政信件和呼叫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7。实现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平衡增长

    21。不断扩大渠道,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专注于就业和企业家精神以丰富人民,动态监控和管理农村劳动的就业状况,加强与城市中的主要企业的联系以及主要的长期劳动服务领域,例如扬特兹河三角洲,建立了在市场之间的就业桥梁,企业和农村劳动力,并根据当地条件开发“门口”就业项目。扩大左撇子农民的就业机会,并促进左撇子劳动力的雇用;结合小镇和新农村社区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公共福利职位;全面提高企业家运营商的质量,例如重返家园的企业家公园,并指导重返家庭企业家项目的定居和集群开发。大力促进行业丰富人民,继续发展生态高效的农业,促进利息连锁机制,例如联合储备合作,合同农业,退房和分包,并增强行业增加收入的能力。全面地加深了农村集体财产权制度的改革,增加改革结果的应用,并改善农民拥有,受益,从中受益,从中获得补偿并继承集体资产的份额。到2025年,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将维持约7%的年增长率。 (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22.继续振兴乡村集体经济。实施新的集体经济振兴行动,协调各种财政转让基金的使用,并增加集体运营资产的积累。加深对农村公共场所的管理,加强全面的翻新和支持建筑,并增强资源资产的价值。我们将扩大“联合建设三个社会”的试点计划,并提高基层水平的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水平。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或租赁集体商业建筑使用权并增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发展农村行业。如果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除了法律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外,合格的地方还可以根据法律赔偿,除了根据法律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还可以根据一定比例的村庄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土地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加强乡村集体“三资本”管理,标准化乡村级会计代表团管理和会计处理,并严格控制乡村级债务的规模。建立并改善了将乡村干部薪酬与集体收入增加联系起来的长期机制。到2025年,具有强大集体经济的村庄的比例约为40%。 (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门,市政融资局等人是根据职责司的负责)

    23.建立长期机制来巩固和扩大减轻贫困的结果。建立并改善了定期监测贫困,快速响应和机密援助的机制,以有效消除动态贫困的隐藏风险并恢复贫困。加强贫困减轻基金的资产回报,创新的利息联系机制,并努力缩小低收入人群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探索建立“底线”和“监视线”的双线标识和监视标准,改善底线保证的四合一政策保证系统 +支出减轻贫困 +发展为发展的贫困 +社会援助“,调整和优化城市,县,乡镇和村庄的四层系统。我们将加速整个城市的统一协助和援助信息平台的建设,并建立一个等级和机密的援助和援助系统。我们将坚持改善社会力量参与援助,刺激内源性发展势头的机制,并在巩固和扩大缓解贫困和农村振兴的结果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 (市政府的贫困局,民事事务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深入了解建立和改善机构机制和政策系统对城乡农村综合发展的重要性,并全面加强工作组织和领导力,整体协调以及跟踪和监督。由市政党委员会和市政府领导人领导的城市综合发展小组已在市政一级建立,以加强整体指导,劳动力,合作,跟踪和监督部,并共同促进以促进促进城乡综合发展。相关的市政部门必须关注关键任务,例如行业,人才,土地,金融和金融,以尽快研究和制定特定的政策和措施。各个地方的党委员会和政府必须收紧其主要职责,协调其地区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综合发展,并牢固地促进各种任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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