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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详细解读与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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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21: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本人已仔细阅读本申请表所附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协议》及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布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并充分理解其含义协议、公司章程的条款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知晓并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

    2、本人已充分了解相关信用卡的服务内容,并愿意遵守相关规则。我同意接受中国建设银行通过短信、彩信、微信、电子邮件、宣传单张等方式推荐的相关产品和服务。我同意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承担各种费用。如果不符合享受免息还款期的条件,我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按每日累计欠款余额乘以银行会计实际欠款天数计算的日利率计算利息日期,复利按月计算。

    3、本人已充分了解,对于自动购外币进行外币交易的信用卡产品,所有外币交易均会由中国建设银行自动兑换为人民币,并以人民币偿还。

    4、本人充分了解,优质客户快捷办卡服务中,通过短信方式发行的无介质卡自动开通并激活,持卡人可立即使用快捷支付等免密码支付功能。

    5、以上本人填写的约定账户为本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实名账户,账户状态正常。如有不符,本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终止上述约定账户的还款授权,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及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

    6. 本人同意主卡持卡人有责任将卡片相关事宜告知附属卡持卡人。

    7、如果我使用相关信用卡并符合享受免费航空意外保障及其他保险权益的条件,我同意中国建设银行为我签订相关保险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我的信息,我承认相关保险金额。

    8、本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并经中国建设银行批准后成为联名信用卡合作伙伴会员,并遵守其会员规则。我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向合作伙伴和外包催收公司提供我的信息。

    9、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本人均不要求返还本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协议

    龙卡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申请使用龙卡信用卡达成如下协议: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

    双方知悉并同意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方可通过中建网查询《公司章程》、《龙卡信用卡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本协议内容及信用卡相关业务规则。银行信用卡网站()。

    1. 申请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完整、有效。若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立即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服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履行前述通知义务,乙方无法通过以下方式与甲方有效联系:甲方保留的信息,甲方同意在甲方违约或可能危及乙方债权时,将其存入乙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通信运营商、甲方单位及紧急联系人等合法持有甲方信息的第三方应当依法查询甲方的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2、甲方知悉并同意,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发行信用卡,申请材料均不会退还给甲方。乙方将对申请材料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如甲方在本申请前已持有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并以现有卡客户身份提交本申请,则甲方知晓并同意现有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工作信息、联系方式、约定还款账户)等)直接适用于新卡。

    4、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甲方授权乙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机构)提供信息。管理机构)和司法机构。 、通信运营商以及其他合法存储甲方信息的第三方,将依法进行调查。查询并保留甲方与信用卡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身份证件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诉讼信息、公积金信息、社保信息、教育信息、运营商信息、出行信息、车辆信息、以及互联网借贷信息。等能够评价和反映甲方信用和风险状况的信息。若甲方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办理信用卡业务或使用信用卡,甲方同意乙方保留相关设备信息。所发现并保留的上述信息用于信用卡审批、限额评估和调整、贷后管理(包括账款催收)、信用核查(包括持续跟踪甲方信用状况)、卡安全服务、异议处理、客户服务等信用卡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将甲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等不良信用信息)提交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5、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维护和提高信用卡服务能力(含上述第四条所述目的),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成员公司(如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分行)及合作服务机构。 (如具有外包服务资质的机构、具有金融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信用卡优惠活动和权益服务的机构)提供必要的甲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信用信息。乙方将依法对上述信息进行必要的数据脱敏处理。

    上述组织具有保护信息安全的能力,将为信息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并为处理本协议项下的事项而访问和使用信息。乙方承诺向上述机构明确其保护信息安全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6、经甲方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可以使用甲方的金融信息来推荐中国建设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改善用户体验或进行市场调查;中国建设银行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甲方联系,甲方向甲方推荐建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向甲方发送用户体验改善、市场调研等信息。调整接收信息方式、更改接收信息类型、或取消接收上述信息,甲方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调整或取消: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致电95533或中国客服热线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方式。

    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中国建设银行将向甲方发送还款提醒、风险提示、服务状态通知、业务办理进度提醒等信息。以上信息为不受前款内容的限制。影响。

    7、甲方授权乙方按照本协议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效期至甲方信用卡账户注销之日止。乙方应承担超出授权查询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信息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向甲方发行信用卡,并确定信用卡等级、信用额度等。乙方核定的信用卡额度为甲方信用卡可用于经常性透支的最高限额。人民币与外币、主卡与附属卡、甲方名下所有信用卡共享。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动态管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并及时通过短信、客服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可根据甲方信用状况提供超信用额度用卡服务,甲方可通过乙方客服电话等渠道取消超信用额度用卡服务。

    9、甲方充分认识到信用卡具有网上支付及其他非面对面支付的固有功能。甲方激活信用卡后,相关功能即被激活。

    10、甲方保证其附属卡的申请得到附属卡持卡人的授权,并保证附属卡持卡人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各项约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联系方式需征得联系人同意。

    11、如甲方申请的信用卡具有自动购汇功能,则该卡上的所有外币交易将自动兑换成人民币入账,甲方必须以人民币还款。购汇汇率以乙方会计日公布的即期结售汇价中相应币种的即期结售汇价为准。当日未公布的,以前一日公告为准。

    12、如甲方申请的信用卡产品包含航空事故保障等保险权益,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及其近亲属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以实际产品权益为准),并甲方确认相关保险金额。

    13、如甲方申请乙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发行的联名信用卡,甲方收到乙方发行的信用卡后即成为合作伙伴会员(以各卡种具体规则为准)。为了获得联名信用卡权益,甲方授权乙方将成为合作伙伴会员所需的信息作为会员信息提交给合作伙伴。乙方承诺向合作伙伴明确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责任,并要求合作伙伴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14、如甲方申请VISA、JCB等外币单一标识信用卡,甲方知悉并遵守该信用卡只能在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使用。台湾)。

    2. 使用

    1、甲方收到乙方发行的信用卡及所附卡函后,应及时了解卡函所列信息,仔细阅读并遵守《使用指南》等公开的信用卡业务规定及相关说明材料中国建设银行披露。 。如有疑问,应及时通过乙方客服电话、网站等渠道向乙方咨询。

    2、甲方按乙方指定方式激活信用卡,并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签署与申请信息相同的姓名(虚拟信用卡除外);如果甲方使用卡时需要签名确认,则应使用该签名。

    3、信用卡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允许出租或出借。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

    4、甲方应通过乙方指定的渠道设置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和交易密码。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适用于甲方拨打乙方客服电话时确认身份;信用卡交易密码适用于信用卡消费、预借现金等交易确认。

    5、由于交易密码是甲方本人设定的,使用该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所为,除非甲方有合法且确凿的证据证明该交易并非甲方本人所为。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的电子信息记录是交易完成的有效证明。

    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相关渠道设置的电子银行服务身份认证要素(包括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USB Key、动态密码、签约电话号码、短信验证码、个人生物特征等)及身份认证方式,是乙方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识别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据。凡使用甲方身份认证要素发起并通过乙方身份验证的电子银行操作均视为由甲方进行,除非甲方有合法、确凿的证据证明信用卡被盗用或被冒用。

    乙方发行的银联IC卡和携带IC卡信息的移动设备同时启用小额免密码、免签证功能(ETC卡等特殊卡除外)。甲方在指定商户进行一定金额及以下交易时,无需验证密码或密码。符号。小额免密码免签证功能限额以乙方公布的限额为准,公布后可能会进行调整。甲方可通过乙方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热线等渠道关闭小额免密码免签证功能。

    6、甲方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现行标准见附件)。乙方收费标准调整生效后,甲方如继续使用乙方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应按新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7、因交易货币与结算货币不同而产生的清算汇率按相应信用卡国际组织及中国建设银行最新规定执行。甲方知悉其实际交易与乙方会计之间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

    8、甲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应遵守乙方规定的限额。预借现金限额标准如有变更,乙方将提前公告后执行。除乙方另有规定外,预借现金业务需按笔缴纳手续费,且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标准以本协议第三条《调节表》为准。和偿还”,如第六条所示。

    9、甲方将资金存入信用卡。若卡内已有债务或甲方存入资金后因消费、预借现金业务等原因产生债务,存入的资金将立即用于还款以抵偿债务。抵扣欠款后的剩余资金将成为甲方信用卡的多付款项。

    乙方对甲方信用卡超额付款不计利息。

    10、甲方使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与该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一切责任。乙方仅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务,与商户不存在代理、经销、担保关系。甲方与商户或其他机构发生的任何交易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11、甲方可向乙方申请信用卡分期付款、积分兑换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以乙方网点、网站、电子银行等渠道披露内容或双方其他协议为准。

    12、龙卡信用卡支持无卡、映射卡、二维码等支付申请方式。乙方可以根据产品创新和优化的需要扩展支付方式。甲方在使用相关支付方式时应了解并了解相关使用规则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甲方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将自己的信用卡(除部分特殊卡外)绑定到互联网支付平台上的支付平台账户。绑定时,乙方及相关支付平台将根据协议或其他合法身份验证方式识别甲方身份及绑定操作的真实性。信用卡绑定后,甲方可以根据支付平台的交易验证方式进行关联信用卡支付。甲方知悉并理解绑定信用卡是一种自主选择,并愿意承担因绑定信用卡与支付平台可能产生的账户和支付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的风险和丢失)支付平台账户被盗造成的账户)。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及支付平台相关协议的要求妥善保管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因支付平台安全缺陷而引起甲方发生的交易纠纷,由甲方与支付平台协商解决。甲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13、为保证信用卡账户安全,甲方应按照以下要求使用信用卡:

    (一)妥善保管信用卡、身份证件、手机或者其他用于绑定信用卡的电子设备。

    (2)妥善保存乙方发送的个人信息、信用卡信息(包括卡号、有效期、CVV2等)、相关信件、短信等信息。

    (三)正确设置、保存和正确使用交易密码;使用手机动态验证码完成交易的,动态验证码视为交易密码;甲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交易密码和动态验证码。

    (4)在用卡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现实生活场景和网络环境)中保持合理谨慎,避免在危险区域和信任度较低的网站使用信用卡。

    (五)及时关注乙方发布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

    (六)防范风险应当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甲方应承担因甲方未按照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而造成的损失;但乙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信用卡资金仅限甲方个人消费,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套现等非消费领域。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信用卡资金的使用。若甲方违规使用信用卡资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资金使用证明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对账及还款

    1、如甲方信用卡账户余额在账单周期内发生变化或上期账单尚未清偿,乙方将向甲方发送当前账单。

    2、甲方应注意定期核对报表,主动查账。若甲方未收到当前对账单,应及时联系乙方补发。甲方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迟延或拒绝偿还应付款项。甲方对声明内容有疑问的,应当自交易之日起50日内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请。甲方对交易提出异议后,应配合乙方核实,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核实材料。交易结果核实后,由甲方负责,并支付相应费用。对于提出异议的交易,甲方仍应按时偿还对账单上所列的还款金额,除非乙方同意在还款到期日前免除甲方的还款责任。

    3、甲方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应及时通过乙方认可的相关渠道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以通过约定的账户还款方式支付。甲方选择外币约定还款账户时,约定还款外币账户必须为现金账户。

    甲方应关注不同还款渠道下资金在途时间,提前在相应时间还款。

    4、当甲方选择还款约定账户(包括偿还约定账户购汇)时,乙方授权乙方按月结单上所列的还款金额每月支付对账单上所列的还款到期日。目前的声明。款项将按照约定从对方约定还款账户中扣除。当甲方取消约定的账户还款服务时,授权期限结束。约定还款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甲方应确保约定还款账户在还款到期日前一天有足够资金偿还信用卡债务,并保证账户状态正常。否则,乙方将承担因未按约定扣款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和违约责任。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更换(更换)卡或接受乙方邀请申请新卡,约定的还款授权将自动适用于新卡。

    若约定账户发生变化或状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注销、挂失、冻结等),甲方应在到期还款日前主动联系乙方,重新确定还款方式。

    5、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使用人民币购汇偿还信用卡外币债务。购汇申请的汇率以乙方当日公布的即期结售汇中相应外币的即期售汇价格为准。以当日未公布的汇率为准。该公告将在某一天发布。账户购汇及还汇约定汇率为乙方扣款日前一天乙方公布的即期结售汇价格。甲方使用授信额度购汇还款的,所使用的授信额度将作为现金提取,并自购汇之日起计息。

    6、甲方可以选择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按不低于账单上注明的最低还款额的利率还款,但当前账单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将对甲方当前对账单中所有交易金额自每笔交易记录日至还款日计算并收取透支利息。日利率上限为5/10,000,下限为5/10,000的0.7倍(约折算年利率上限为18.25%,下限为18.25%的0.7倍,或换算公式为年利率=日利率*365),复利计算公式为:按月计算。如无乙方特别通知,甲方适用的日利率标准默认为0.05%。甲方可通过乙方客户服务渠道查询适用于自身的信用卡利率标准。乙方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并通知甲方。

    若甲方截至到期还款日尚未还清账单上所列的最低还款额,除按上述计息方式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月向乙方支付还款违约金。基础。还款罚金为当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为5元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最低还款额相同)。

    7、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无论甲方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行的债权是否到期,乙方均有权行使抵销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往来、普通账户等账户)中取得的债务抵扣相应金额的信用卡债务:(1)甲方未能偿还信用卡债务同意; (2)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或其他货币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若扣除金额与甲方应还款币种不同的,乙方有权将甲方应还款金额折合为扣除金额时乙方公布的外币银行买入价后偿还。 。若乙方扣除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甲方同意承担因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而造成的利息损失。

    乙方行使抵销权后通知甲方。若仍有未清偿本协议项下的信用卡债务,甲方应继续偿还乙方。

    8、甲方附属卡的所有交易金额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9、甲方偿还乙方时,先清偿已开具的票据,再清偿未支付的票据,按照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一一清偿欠款;逾期超过91天(含)的,按本金还款。 、费用、利息逐项还清欠款。

    10、除本协议项下债务外,如甲方对乙方还有其他债务,双方同意如甲方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乙方指定还款顺序。

    无论甲方前述债务是主债务还是从债务,无论前述债务是否到期(包括提前到期),无论前述债务是否单独担保或连带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 、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 (例如证书和其他担保),不管当事A在上述债务下的负担如何(包括但不限于(仅限于利息,费用,违约赔偿金或其他应付税款),无论上述上述到期日期如何债务绩效期或单一债务与整体债务的比例,B党有权根据本段付款。同意还清其债务按照方指定的顺序。

    同时,B方有权从中国建筑银行系统中A开设的任何帐户中将资金或其他货币转移到其他帐户中,以首先使用它来还清任何应付债务(包括早期应付款)债务。

    4。报告丢失,置于卡片和取消

    1。如果信用卡丢失,被盗或欺诈,则A政党应立即致电B Party B的客户服务热线,或通过在线银行或移动银行报告损失,或者去Party B的业务渠道报告损失。损失报告将在当事方确认后生效。债务和损失在损失报告生效之前的债务和损失应由方A承担,除非方B党有过错,违反合同或其他与党派A的同意。在损失报告生效后造成的损失负有更长的责任,除非一方a对损失构成任何非法,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2。一方应注意信用卡的有效期。有效期后,信用卡将变得无效。信用卡到期之前,B方有权再次审核A  A的卡使用情况,并决定是否向Party A发布新卡。如果原始卡帐户尚未解决,则Party A仍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不得以尚未签发新卡为由拒绝执行。

    B派对将为满足更换卡的条件的持卡人提供过期的卡更换服务。如果政党A在到期后不再使用该卡,则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方B。

    3。如果由于特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党B及其合作单位合作,银行卡清算机构等),请停止或无法使用特定类型的信用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 B党应通过网站,信件,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发布通知或通知后,党B有权终止特定类型的信用卡服务,并用其他类型的信用卡替换党A。如果一方A不接受其他类型的信用卡,则应在公告期内通知方B,而B方将不再替换Party A的信用卡。

    4。政党A在向B方提交信用卡取消申请之前,该帐户上的所有未偿余额应还清。取消主卡后,所有补充卡将同时取消。 B党保留在取消信用卡之前欠党A的债务的追索权。

    5、其他

    1。如果一方A遇到以下任何情况,则B方有权替换当事方A的信用卡,减少党A的信用额度,限制或停用方A的信用卡,要求政党A立即偿还所有未偿债务,并采用Back Party A的信用卡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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