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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建筑负责主要企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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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知内容为进一步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流程以及动态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优化。

    渝建管〔202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的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的建设局、经开区的建设局、高新区的建设局、万盛经开区的建设局、双桥经开区的建设局,以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提升服务效率,对办事流程进行简化,让企业和人员办事更便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考核流程以及动态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流程

    申请人借助所在企业登录“渝快办”(其网址为:),接着提交考核申请,并且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可查看附件 2)。在考核合格之后,便可获得“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其格式可查看附件 1)

    (一)报名条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指的是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拥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证书需具备以下这些基本条件:

    拥有中专(包含高中、中技、职高)以及更高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初级以及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购买工伤保险;

    所在企业对其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其合格了,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 类)指的是取得了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并且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授权的,其职责是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 类)证书需要具备以下这些基本条件:

    (1)取得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购买工伤保险;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 C1、C2、C3 类。这些人员是在企业中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其中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以及工程项目中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而言,有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类)、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 类)、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类)。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分为 C1、C2、C3 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具备中专(包含高中、中技、职高)以及更高的文化程度,或者拥有工程类初级以及更高级别的技术职称。

    从事施工管理工作达到两年及以上,与所在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

    所在企业对其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该人员合格了,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

    (二)报名审核

    考核机构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料的审核。如果报名资料不予受理,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来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考核机关将不予进行考核,且申请人在 1 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考核;倘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合格证书,考核机关会撤销该合格证书,申请人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同时会将相关企业及人员纳入不良记录。

    (三)考核安排

   


    “安管人员”的考核是以信息化闭卷的形式进行。其成绩按照百分制来计算,60 分被认定为合格。申请人在一年内拥有 3 次参加考试的机会。

    考核机构会统筹安排考试的批次和场地,并且具体实施考核。申请人在考前 5 个工作日内,能够通过“渝快办”来查询考核的安排。

    在考核过程中,要是发现了作弊这种违纪行为,考试成绩就会作废,同时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考核。

    二、证书核发

    考核机构在考核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会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官网上公告考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同时,会发放考核合格证书。申请人能够通过企业登录“渝快办”来查询考核成绩,并且可以下载电子证书。该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

    证书使用者能够扫描证书左下角的二维码来核实证书信息,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证书信息。证书信息涵盖了人员所在的单位、证书的有效期、证书的状态以及继续教育的情况等方面。

    三、证书变更

    “安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职务、企业名称等证书基本信息若需要变更,那么由其所在企业通过“渝快办”来提交变更申请,并且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2),在 5 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办理结果。

    四、证书调动

    (一)本地调动

    “安管人员”调出企业在“渝快办”提交调出申请。调入企业同意接收后,“安管人员”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2)。5 个工作日后,可在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二)跨省调出

    “安管人员”通过其所在企业在“渝快办”上提交跨省调出的申请,同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这些材料详见附件 2。5 个工作日之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办理结果。

    (三)跨省调入

    “安管人员”通过其所在企业在“渝快办”上提交跨省调入申请,同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这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3。5 个工作日之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办理结果。

    五、证书注销

    “安管人员”通过企业在“渝快办”提交注销申请。同时,企业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这些材料详见附件 2。考核机构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工作。如果不予受理,应当说明理由。

    六、证书增发

    因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需申请增发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可通过原所在企业在“渝快办”提交法人增发申请,1 个工作日后便可查询办理结果。

    七、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包括线上线下、个人自学以及集中培训。“安管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是以网络培训的形式进行,并且需要在证书有效期满之前参加集中培训。

    (一)网络培训

    “安管人员”能够利用“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平台”(其手机端为微信小程序),以及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的“互联网+建设教育培训在线综合服务平台”(网址:6057/hlw/)来进行培训。每年需要完成不少于 20 学时的学习,并且在三年时间内累计完成 60 学时。

    (二)集中培训

    “安管人员”需在证书有效期满前 6 个月,通过其所在企业登录“渝快办”,提交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申请,若逾期则不予以受理。“安管人员”只有在完成线上网络培训的规定课时之后,才能够参加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只有完成 24 学时的集中培训并且考试合格,才可以办理证书延期。

    八、延期复核

   


    继续教育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的,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 3 年:

    (一)满足“安管人员”报名条件;

    在证书有效的这段时间内,没有因为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也没有因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经过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合格,并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

    九、其他事项

    原专职安全员证书进行换发。在本通知印发之前,若已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并且该证书仍在有效期内,那么将会统一把其换发为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C3 类)。

    (二)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安全员免试申领。在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取得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安全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取得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安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且这些证书在有效期内,符合 C 类证书报考条件的人员,能够通过所在企业向考核机构申请免试领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设单位可以申领证书,监理企业也可以申领证书。申请人能够通过其所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报名条件的相关要求,来申请办理“安管人员”证书的相关事宜。申请人获得合格证书之后,如果仅仅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企业任职,那么证书就处于未激活的状态;而如果被调到建筑施工企业之后,证书就会自动变更为激活状态。

    一人可申领多证。“安管人员”若需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所在企业分别申领 A 类、B 类、C 类(C1 类、C2 类、C3 类)等多个不同类别的证书,法定代表人除外。若同时持有 A、B、C(C1、C2、C3)类多个证书,那么仅能有 1 个证书处于激活认证状态。申请人能够通过所在施工企业自行对证书激活状态进行调整。

    十、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做好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该总站做好有关信息系统维护。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工作。其一,负责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其二,负责做好日常动态核查工作。其三,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

    取得“安管人员”考核权限的区县(自治县),依据权限下放的相关规定,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参照执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

    用人单位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新考核申请人员在考核之前,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学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的培训,或者委托专业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来获取知识。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起完整的安全培训教育数字档案。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2.“安管人员”考核相关事项申报材料

    3. 跨省调出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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