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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成绩,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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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9 11: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1 号)。按照这些安排,为了做好兵团考区 202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其具体条件如下。

    1.初级

    护士(师):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需按照《护士条例》进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就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若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就可以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且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3 年;或者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5 年,就能够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具备相应专业的中专学历,能够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具备相应专业的大专学历,也可以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具备相应专业的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5 年可参加考试。

    2.中级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6. 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 或者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7 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7 年。

    - 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7 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 号)的相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之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下)工作,就可以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依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 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 号)的相关要求,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满足相应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晋升高一级职称时能够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倘若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且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那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是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来执行的。这些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在原则上仅仅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在团场医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三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三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三个专业类别的考试。

    2025 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于因工作岗位变动而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 2 年。

    报名条件中对于专业学历或学位有相关规定,此规定指的是国家教育部门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在对任职年限进行计算时,若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那么就从执业注册的时间开始计算;倘若取得了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就从获得相应资格的时间开始计算。

    对于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专业以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会依据兵团的实际情况,继续运用评审这种方式或者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来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需要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且在报名时要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 203 以及 368 - 373 专业的人员,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报名时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若能通过国家线同一专业的 4 个科目的考试,便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并且,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能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要确保证件号码是一致的。对于通过兵团分数线的考试成绩,不会进行滚动管理。

    各师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与卫生健康委密切配合,需严格依据报考条件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对于那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绝对不允许其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的考试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具体的安排情况如下。

    考试日期:2025年4月12日

    基础知识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考试日期:2025年4月13日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 112 个专业是以人机对话的方式来进行考试的,其具体的安排情况如下。

    考试日期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4 月 13 日、4 月 19 日、4 月 20 日,各专业具体的考试时间依据准考证来确定。

    基础知识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三、报名事项

    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相关事宜。

    (一)网上报名

    2024 年 11 月 26 日到 12 月 9 日这段时间内,考生能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以下简称“兵团网”),也可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以下简称“人才网”)来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流程:

    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操作;接着上传照片;然后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之后绑定微信;再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接着上传报名所需材料;之后提交报名信息;最后要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确认结果,对于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以完成报名,而未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可以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2.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现有级别资格证书(包含专业及取得时间);

   


    (4)报考护理专业考生提供《护士资格证书》;

    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页以及执业地点页。

    报考医类中级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其中要包含证书取得时间页以及资格类别页。

    报考医类中级的考生需要提供《医师执业证书》,该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页、执业范围页以及执业地点页。

    按资格审核条件,需提交《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此证包含规培专业以及取得的时间。

    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若属于企事业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像医务室、保健室等,必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线人员进行申报时,需要提供由单位出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荐函》,并且要加盖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11)加盖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的《报名表》;

    从事现专业和岗位时间的证明加盖了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公章,该证明包含起始年月。

    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由本人负责。如果考生提供了虚假或不实的材料,那么就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11 日期间,各师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同时各师市的卫生健康委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审核确认工作的时间为上午 10:00 至 13:30,下午 15:30 至 19:00,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16 日这段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若缴费成功,就意味着报名成功;倘若逾期未缴费,那就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能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会在考后两个月内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布。考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把成绩单下载下来,也可以把成绩单打印出来。

    五、考试收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 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 号)有相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为 50 元。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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