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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政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建筑企业复产达产、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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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07: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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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发布

    合肥市“坚定信心、拼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关注小编了解更多

    不仅有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

    还有来菲就业补贴等内容

    01

    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

    支持2022年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配套企业订单。全市非所属企业年订单增量超过30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2%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得超过3000万元。 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2

    鼓励建筑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达产。

    对于2023年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增速1亿元以上的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在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外资建筑业企业),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和表彰。信用点。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03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以自己名义报废或出售在合肥市注册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经营性客车,并向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新的非经营性汽车。新能源乘用车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每辆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04

    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促合作。

    对2022年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进出口企业,最高给予70%的境外参加展览等活动开拓国际市场相关费用的支持。对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参加本市组织的线下境外展会和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70%的展位费、国际机票等支持人员及其他费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05

    拓展文化旅游企业市场渠道。

    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公务活动、党建、团体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企业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宜,并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干部职工休养疗养,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群、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单位积极申请建立疗养疗养基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疗养疗养。信息丰富且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06

    策划发起“相约合肥”系列活动。

    举办100余场购物节、美食节、主题文化旅游等活动,营造“每周有展览、每月有活动”的浓厚氛围。经评审后,对吸引大量游客、显着刺激消费的活动给予10-20名。万元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07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的实施。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绿​​色生态、城市治理、社会民生、文旅消费等领域,举办20场专题场景对接会,开放200多个场景,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鼓励新企业、新项目的实施。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08

    大力促进斐就业。

    开展“直播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一季度举办约800场,发布岗位20万个(次)。对在我市成功就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保险的外籍人士,一次性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对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名入门级工人给予3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中级职工500元/人,高级职工800元/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邀请重点企业到会发言,广泛宣传推介企业,倾听解决企业诉求。邀请媒体机构、自媒体直播代言当地名优产品,根据需要免费为100家重点企业拍摄宣传短视频,依托全市媒体平台和地铁等公益屏电视进行全网络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发展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非有明确实施期限,相关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除第四条规定的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贴外,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其他政策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1:1共享。市级其他政策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实施和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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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应该如何落实?

    具体细节是什么?

    我们来看看吧!

    1.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

    //

    (一)申请条件

    ①2022年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2023年企业向全市非相关配套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不含工厂建筑材料和生产设备)订单较2022年增加3000万元以上。

    (二)申请材料

    ① 基金申请表; ②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更名需提供变更批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 ③经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④企业2022年完税证明确认表; ⑤ 企业2022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⑥企业2022年、2023年向本市非相关配套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不含工厂建筑材料和生产设备)统计表; ⑦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金额为三者中的最小值,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专用发票提供抵扣联,普通发票提供发票联;纸质承兑汇票、供应商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需提供供应商收据或电子签名); ⑧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采购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

    政策咨询热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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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以自己名义在合肥市注册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业性客车以及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新购非营业性新能源乘用车时,须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售价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新车补贴1000元,售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售价20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元(含)。元。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用户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公司以个人名义报废汽车并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和《机动车回收证》。注销证明”。

    二手车买卖是指个人用户名下汽车所有权的转让(不含变更登记)。需取得合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新车)时,应向在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取得销售者开具的《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并到交通管理部门到公安局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领取新能源车牌和《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请条件

    购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是个人用户。申请补贴的个人用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用户报废名下旧车辆的,报废日期必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时间为准。

    2、个人用户出售的乘用车(以下简称“二手车”)必须在2023年1月31日(以下日期均包含在内)之前登记在其名下。个人用户以个人名义出售二手车的,出售日期必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出售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注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用户购买新车时,购买日期必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合肥汽车销售所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机构。

    (三)申请与审核流程

    1. 申请。补贴申请必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可通过个人登录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合肥发布、第三方微信公众号等查看申请须知和申请入口,并通过委托第三方在线申请小程序申请补贴。申报期自2023年3月15日起,7月31日至7月31日,具体申报信息以市商务局网站等公告为准。提交以下信息:

    (一)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

    (二)申请人持有的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卡号;

    (三)申请人本人能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4)二手车报废车牌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机动车注销证》或二手车销售车牌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销售的《机动车登记证》报名手续》原件照片;

    (五)购买新车时取得的《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以及办完新车登记手续后取得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原件。

    2. 审查。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审核结果将通过市商务局网站、第三方公众账号等公示。

    3、资金配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审核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资金将分批拨付。

    政策咨询热线:市商务局:

    3、支持企业走出去抢订单、促合作

    //

    (一)申请条件

    我市参加境外展会的中小型外贸企业(2022年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我市参加市商务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会和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的企业。

    (二)履行标准

    中小外贸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按照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市商务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会和境外经贸对接活动,单个展览(活动)最多给予2个9平方米以内(或40平方米以内光地)标准展位70元人民币,以及人员国际机票。 %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参展(活动)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 2、《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申请报告及访问效果报告; 4、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机票或行程单及付款凭证; 6、参加者护照信息主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7、展览(活动)照片; 8、申请人为参展(活动)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可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如为股东,需提供股东关系证明;若为外包人员,需提供外包合同及外包公司为参展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 9、完税凭证; 10、参展展位图、参展合同、展位费发票及付款凭证(仅参展商提供)。

    政策咨询热线: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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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策划启动“相约合肥”系列活动

    //

    (一)举办购物节、美食节等活动。支持举办品牌消费、食品消费、大宗商品消费(包括绿色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夜间消费、云消费等主题活动,促进有影响力的消费,积极性强、信誉度高的活动,优者给予活动投入费用30%的30%补贴(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根据活动质量对所有报名活动进行审核,活动规模、消费刺激、等),单项赛事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本条中的申报主体不受“在本市注册、在本市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制)

    一、申请条件

    (一)活动方案须报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活动举办前10天,本实施细则下发前,将活动情况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细则下发后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备案),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活动主题为“惠东消费·合肥GO”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首秀、首展、首发”、绿色家电促销、汽车促销、夜间经济消费季、网购合肥活动;(3)单次活动总费用不低于20万元;(4)活动计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申请材料

    (一)活动计划(提前向市商务局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书面申请、项目简介和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基金申请表(附件1);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或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材料(加盖公司印章); (5)与举办活动相关的材料:活动总体方案、场地租赁合同(如有)、活动期间实景照片、活动海报、宣传合同协议(如有)、费用明细及发票(当年) ), ETC。;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建筑装修合同(如有)、付款单(银行结算单等)、发票、复印件上述财务文件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七)《项目诚信信用承诺声明》(附件2); (八)活动结束后15天内提交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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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主题文化旅游活动。支持我市举办各类主题文化旅游活动(政府为主要投资项目的项目除外),对影响大、动力强、知名度高的活动(其中文艺演出不少于20场),由专家评审根据活动质量、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等因素,择优评选(不超过20个),给予资助10万元至2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该活动将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举行,新年期间举行的主要活动应在此期间内进行。报告主体包括我市范围内的省市企业或组织。

    一、申报方式

    活动主办方应在活动举办前1周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举办的活动应在实施细则发布后1个月内备案)发布详细信息)。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出备案通知书,报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备案。

    2、备案材料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活动相关材料(活动计划、活动日程、活动预算、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材料

    活动结束后提交以下材料: (一)文化旅游活动项目申请表; (二)备案材料(包括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三)书面申请、项目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活动海报、宣传合同协议(如有)、现场照片、视频资料(合计不少于60分钟,照片、视频资料必须能够反映活动规模、人数、影响力)事件); (五)《项目申请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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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力促进费城就业

    //

    (一)享受对象及要求

    受益人为2023年在费新就业的企业外地员工(2022年起新就业员工在费新无参保记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保险后,企业应当申报。

    (二)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500元/人;

    生活补贴:初级工300元/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及以上8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应当自新员工入职次月起3个月内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2、合肥市一次性交通补贴、生活补贴名册;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聘用的外籍员工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5、生活补贴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逾期未提交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新员工参保情况、领取生活补贴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核实无误并公示后,补贴资金将划入个人账户。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对象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与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合并,不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面试补贴合并。重复享受。

    2、市、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本政策所需资金的50%。市级部分从市级下拨的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

    政策咨询热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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