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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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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大家都深知“信用”的重要性。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与信用相关。信用良好的人能够在诸多地方获得优待,而信用不佳的人则会在很多行为上受到限制。

    被执行人如果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这样的被执行人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我们通常把这类人称作“老赖”,像身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就属于“老赖”。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怎样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呢?实际上,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很容易的:

    我们打开任意一个搜索引擎,接着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或者输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等关键词。

    在浏览器的搜索结果里,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挑选出来并点击进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首页,有一个非常显眼的按钮,上面写着“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点击这个按钮,即可进入相关页面。

    输入想查询的人名,接着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再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之后就会显示结果。

    如果所查询的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在查询页面的下方就会展示出他的相关信息。倘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页面就会处于空白状态,不会出现“搜索无结果”之类的提示字样。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其一,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二,通过伪造证据、使用暴力、施加威胁等方式妨碍、抗拒执行;其三,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其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五,违反限制消费令;其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有人或许会问,案子执行完毕之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是否能够被删除?

   


    在某些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具备下列(二)至(六)项情形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若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妨碍执行或者抗拒执行,且情节较为严重,又或者同时具有多项失信行为,那么就可以将执行期限延长一至三年。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的方式;以虚假仲裁的方式;或者通过隐匿财产的方法;或者通过转移财产的方法来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若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那么人民法院便可以决定提前将失信信息删除。

    其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能够被删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倘若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人民法院就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失信信息予以删除: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了。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了两次以上的查询,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也没有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人民法院因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破产程序,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异议,应当按照规定提出:

    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够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以进行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执行法院需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若理由不成立,就决定驳回。并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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