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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多部门联合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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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9: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3日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发布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官渡区多部门联合清理整顿

    校外培训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多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培训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2021年7月20日(中办发[2021]40号)《云南省教育厅通知等文件精神》七部门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函[2021]51号)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清洁和修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2.清理整治范围

    清理整顿对象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校外培训机构;

    2、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

    3、普通高中生学科型校外培训机构;

    4、本地区各类非学科培训机构。

    上述四类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3. 清理和修复内容

   


    1、是否存在过度培训、高级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培训超范围、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

    4、培训机构是否高薪挖角学校教师;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及其网站的显着位置公示;

    5、培训机构是否泄露家长和学生的个人信息;

    (六)培训机构是否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7.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明码标价、提前三个月以上收取培训费或预订费、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未签署《校外培训协议书》等行为按要求《中小学生服务合同》;

    8、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9、学校是否存在不具备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条件或者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擅自开办学校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 治理行动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5. 清洁和修复要求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同开展自查整改。

    (一)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组织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充电行为、消防与校园安全、卫生防疫、从业人员资质、广告宣传、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和学校设置行为。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义务教育学生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学龄前儿童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学前儿童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责。辖区内普通高中生校园培训机构。 ,按照第3点清理整改九个方面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对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治理目标和整改期限要求。

    四、自查整改过程中,培训机构不全面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二)查缺补漏,完善机制

    对官渡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长效管理。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要求,完善宣传、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多部门统筹管理机制、环卫、市场监管、街道办事处,通过互联网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机制,推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环节有序衔接,对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综合管理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反弹。

    (三)重点抽查

    认真梳理研判培训机构整改情况,认真制定“回头看”抽查工作方案。抽查线下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机构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地区机构总数的50%。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抽查,推动清查整改深入细致。抽查中发现培训机构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彻底、拒不清理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六、加强社会监督

    请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检查清理整改内容。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或违规办学,欢迎监督举报。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举报热线:-

    邮件: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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