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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及接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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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3: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本部门查询的特征描述。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渠道。

    (三)申请受理渠道

    1、亲自申请。申请人可亲自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果书写有困难,受理机构可以协助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件提出申请。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4. 网上申请。申请时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选择丽江市在线填写申请表。网址:

    五、本部门不直接受理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4) 流程

    1.本部门当面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若无法当面回复,在收到申请后,将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登记回执,以确认正式受理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本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通过延长答复通知表告知申请人。延长响应期限按照规定执行。

    2.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审核申请条件是否齐全。要求不齐全的申请将被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申请人变更或更正的,将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

    三、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自愿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或告知书),明确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已经自愿公开,并准确引导申请人到相关公开媒体进行审查。

    (二)需要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批复(或者告知书)并附政府信息副本。

    (三)属于部分公开的,单独处理,并制作部分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或者告知书),并说明部分公开的理由和依据,并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附上或直接摘录可公开的内容。在回复函(或通知函)正文中回复申请人。

    (四)属于保密信息或者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产生、获取的信息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不公开批复(或者告知书),并说明不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披露。

    (五)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尚未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申请人回函不制作政府信息通知函。

    (六)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者需要上级部门批准且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经与申请人沟通后,提供政府信息延伸批复(或者准备《通知》,说明延期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后续处理。如何以及何时。后续处理时限结束后,将正式出具公开或私人答复函(或通知函)回复申请人。

   


    (七)对本部门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非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告知函答复申请人。

    (八)公开申请请求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准确查找相关信息的,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充更正通知,告知申请人变更、补充的情况。

    (九)同一申请人重复提交同一内容公开申请的,将出具重复申请政府信息告知函,告知申请人不再办理。

    (十)申请人在一项申请中申请披露信息项目较多,可以按照上述类型分别处理的,将分别办理后一一告知申请人。难以区分处理、影响处理时间的,部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重新提交申请,即一般为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项政府信息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本部门应要求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频率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办公厅通知》执行。关于发行的通知》(国函[2020]109号)。

    (二)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频率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我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理由合理,但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确定合理的延期答复期限,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委托他人或者组织代为申请的,须向部门提供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我部将向申请人说明相关情况,或者指导申请人向有关单位咨询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本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主动或者应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法规和国家法规。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监督方式

    监察部门:丽江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日大道863号

    邮政编码: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本《指南》没有规定的,适用《规定》的要求。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构名称

    状态

    请

    人们

    信

    兴趣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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