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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证办理指南:11410套经适房已取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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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6 03: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日,记者走进昆明市保障性住房经营服务大厅,前来现场咨询、办理、接送的市民络绎不绝。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自己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完整的所有权证书。 “办完证书后,这个‘家’就真正属于你了。”许多申请该证的公民从购买到申请保障性住房都经历了几年的等待。

    据悉,去年3月,昆明市下发《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办理全权证流程。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截至2021年9月1日,昆明市共有11410户保障性住房购房者获得完全产权。

    昆明市公租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服务公众多样化需求,有效打通服务公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不断美化大堂服务环境。 、优化调整大堂窗户设置,在咨询窗口配备老花镜、眼镜。轮椅、急救箱等贴心服务强化了大堂的业务办理功能。由于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有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从事服务工作。很多来办证的老人听不清楚,或者无法网上操作。现场工作人员一遍又一遍地讲解,一步步教他们,并为他们提供需要提交的信息。打印每一项,写清楚并交给他们。

    “我终于拿到了证书,人生无悔了。”佘女士一一作了解答。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针对夏女士的年龄问题,接地气、通俗易懂、清晰地讲解了相关政策。

    据了解,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以来,共规划保障性住房4万多套。但由于种种原因,购房者一直无法办理完整的房产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征求意见和听证会、舆情谈话、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反复修改完善,刚刚形成《通知》 ,解决了全市4万多个单位的问题。经济适用住房获得完全所有权和挂牌交易的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造成的经济适用房房产权转让问题。

    数据显示,自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点(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点”)开业以来,截至2021年9月1日(含9月1日),已购买保障性住房经营网站累计接待点击次数 访客3 2,232人次,现场接待群发业务23,184人次,语音咨询服务总来电43,914次,自助查询人次3,075 人;共受理昆明市完全产权保障性住房11410套。

    热点问题及解答

    1、申请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回答:

    (一)属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投资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之日起已满5年。

    (注: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完全所有权资格?

    回答:

    (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经济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批准,购买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或由非政府为人们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二)购买省级单位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提供《云南省省级机关职工家庭购买单位经济适用住房或筹集资金建设自建住房资格审核表》原省政府住房局审核《省政府机关职工家庭购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或筹集资金建设自建住房的通知》改革办公室。 《省机关职工家庭购买单元式经济适用住房或筹集资金建设自建住房登记表》,且两表所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一致,房屋信息、购房合同信息。

    3、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产权证》)怎么办?

    回答:

    (一)房屋销售单位或者房屋建设单位统一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报送信息,办理购房人首次登记和过户登记;

    (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

    4、如何申请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资格?

    回答:

    (1)申请人登录昆明安居网(com/)实名注册,在线填写《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全产权申请表》,保存并提交。

    不具备网上填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到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创业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网上填写申请表,保存并提交。

   


    5.如何查看审核结果和申请状态?

    回答:

    (1)申请人登录昆明安居网(com/),点击“购买保障性住房”,登录个人注册账户查看审核结果及申请状态;

    (2)申请人可拨打咨询热线(0871-)通过人工服务查询审核结果和申请状态;

    (三)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昆明市保障性住房经营服务大厅查询。

    6、申请人收到资格短信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回答: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产证》;

    (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协议);

    (四)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信息。

    (注:申请人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收到符合要求的通知短信后,但因个人原因长期未完成后续流程,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回答:

    (一)未发生继承、离婚的,无需再次申请。

    (二)发生继承或者离婚的,继承人或者财产接受人应当先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变更后重新申请。

    8. 如果申请人收不到短信通知,该怎么办?

    答:由于信号干扰、手机拦截等原因,可能会收不到短信。若申请人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仍未收到短信,可登录昆明安居网站查看申请进展情况或拨打电话: - 咨询。

    九、申请获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需缴纳的相关费用标准。

    答:根据《昆明市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人需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住房收入,标准为3%经济适用住房的评估价值;申请人需要向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评估值的1%。

    10、因银行卡限额无法支付房屋收入怎么办?

    答:购房者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住房收入,标准为当时房屋评估价值的3%。由于部分申请人持有的银行卡设有转账限额,当限额低于应缴住房收入金额时,申请人无法通过刷卡完成住房收入支付。建议申请人在缴纳住房收入时,首先核实开户银行所持银行卡的限额。

    11、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发生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变更权利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

    (一)继承所需资料如下:

    ①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② 原购买人的死亡证明;

   


    ③经公证机构公证的继承材料或者其他有效的继承法律文件;

    ④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及财产分割所需资料如下: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申请人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③经公证机构公证的离婚及遗产分割材料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

    ④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注:申请人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2、在申请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资格过程中,保障性住房可以挂牌交易吗?

    答:不需要。申请人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资格后,须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领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完整的产权。申请人只能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挂牌交易。

    13、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以下简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生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况,变更权利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法定继承人或者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当事人或者离婚协议书的领取人,可以作为新的权利人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请变更。加工地点、条件、材料和程序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明确。

    14、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申领全权房产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资格后,须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金额为当时房屋评估价值的1%。购房人缴纳房屋收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按规定申领全权房产证。具体加工地点、条件、材料和程序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明确。

    15、办理相关业务如何错峰办理?

    答: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全权资质业务属于长期验收业务。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峰办理,或通过昆明安居网在线申请并查询状态。

    16、申请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资格后,什么时候可以查询评估结果?

    答:申请人审核通过的,或者申请人审核不通过但通过的,由第三方机构参考市场比较法评估经济适用住房现值。完成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您将通过短信或昆明安居网公布评估结果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并缴纳住房收入。

    17、申请人缴纳住房收入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缴费窗口查询评估结果并办理相关缴费事宜。

    18、申请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全产权资质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申请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完全所有权资格过程中,《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所有人、共有人需同时到场。

    19、申请变更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变更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时,所有经济适用住房继承人或者离婚财产受益人必须同时到场。

    袋装泉城实习记者: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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