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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场监管局查处违法驱蚊喷雾广告,柠檬桉提取产品安全无毒宣传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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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4 22: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柠檬桉提取,安全无毒”“温和无毒,持久驱蚊”……夏天,蚊虫活跃,驱蚊产品热销。市场上的“驱蚊”产品种类繁多,有的甚至标榜“安全无毒”来吸引顾客。事实上,这些“无毒”的驱蚊产品涉嫌违法。日前,温岭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违法发布农药广告案件。

    商家因销售“无毒”驱蚊喷雾被罚款

    日前,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新河镇一家户外用品店在网络平台销售的一款驱蚊喷雾涉嫌违法。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商家的网店中,页面上有一款产品标注具有驱蚊功效。产品宣传图片上标注“长效无毒,方便舒适”字样,详情页标注宣传语“温和无毒,长效驱蚊,提取自柠檬桉,安全无毒”。

    执法人员检查该网点线下实体店时发现,该店只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这款驱蚊产品。线下实体店没有相关产品在售,该产品在线上平台的销量也不大。

   


    据温岭市监察局新河市监察办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驱蚊驱蚊产品鉴定的意见》,如果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表明该产品具有驱蚊、驱避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成分,该产品均属于农药类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处长施巧琼表示,根据《广告法》规定,“不得作出功效、安全性的主张或者保证”,农药广告含有“100%无害、无害”的内容。 “有毒”、“无残留”等表明功效、安全的主张或保证涉嫌违法。

    “根据该店提供的供应商资质,我们发现上述产品是由台州某生物科技公司委托农药研究所生产的,后者持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有关方面应注意其产品质量。”农药特性。”执法人员介绍,该产品号称具有驱蚊作用,是一种杀虫剂。商店对上述农药的描述为“无毒”,是一种安全的说法。最终,温岭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032元的行政处罚。

    市监察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

    驱蚊产品是否有毒,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此前,光明网在报道中提到:“事实上,《农药管理条例》将农药的毒性分为:微毒、低毒、有毒、剧毒、剧毒。由于这种驱蚊产品属于农药这一类别,商家所宣称的‘无毒’都是虚假的。”

   


    驱蚊产品属于农药,以“无毒”来宣传显然不合适。 8月8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连锁超市和小商店发现,线下实体店基本没有使用“无毒”作为广告语的案例,也没有商家张贴“无毒”等字样。无毒”。广告牌。

    在世纪联华市府大道店,一排排驱蚊液整齐地陈列在货架上。没有任何产品标注“无毒”,很多产品的包装上都写有中毒应急措施。该超市销售人员还表示,超市内没有出售“无毒”的驱蚊液。

    “我们再次提醒全市广告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农药广告发布前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未经审核不得发布。”施巧琼表示,下一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农药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广告监管,加大对农药广告媒体的广告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和行政指导,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督查,查处严重案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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