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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会议审议通过重要事项及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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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05: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部《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发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公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渭南市政府直接管理的非营利性县级事业单位。下设7个部门,12个管理部门,0个分中心。现有员工163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编外人员105人。

    2、业务经营情况

    (一)缴费存款:2021年新开户287户,净增356户;新开户员工2.71万人,净增员工1.73万人;缴费单位4379家,缴费职工27.91万人,缴费金额38.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5%、6.61%、25.86%。 2021年末,支付存款总额289.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40%;国际收支和存款余额120.44亿元,同比增长23.15%。

    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12家。

    (二)提取:2021年,5.6万名缴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款金额15.96亿元,同比下降14.47%;取款金额占当年支付金额的41.36%,比上年下降19.50个百分点。 2021年末,取款总额168.7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45%。

    (3) 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双缴存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政策按单缴存款职工-支付押金员工和双付押金员工)。填写城市)。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00笔,金额23.4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53%和13.3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00笔,金额19.28亿元;韩城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0笔,金额4.21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34亿元。其中,市中心8.08亿元,韩城中心1.26亿元。

    2021年末,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5万笔,金额141.65亿元,贷款余额100.46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4.56%、19.88%、16.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重为83.41%,比上年末下降4.84个百分点。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2家。

    2、场外贷款:2021年,发放场外贷款2203笔,金额76889万元。 2021年末,异地贷款发放总量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万元。

    3. 公共交通公司贴息贷款:无

    4、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住房公积金支持贷款:无

    (4) 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储存: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30.52亿元。其中,活期存款13.72亿元,一年以下(含)定期存款15.50亿元,一年以上定期存款1.3亿元,其他(协议、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利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贷款和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存款余额的83.41%,下降4.84个百分点从上年年底开始。

    3、主要财务数据

    (1)营业收入:2021年营业收入40719.36万元,同比增长30.55%。其中,市中心34765.58万元,韩城中心5953.78万元;存款利息4480.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056.8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181.57万元。

    (2)业务费用:2021年,业务费用24,336.43万元,同比增长97.02%。其中,市中心21269.97万元,韩城中心3066.46万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95.55万元,征收费用0万元,委托贷款费用1,231.26万元,其他9.62万元。

    (3)增值收入:2021年,增值收入16382.93万元,同比下降13.04%。其中,市中心13495.61万元,韩城中心2887.32万元;增加值收益率1.51%,比上年下降0.53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218.2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33.02万元,提取城镇低保建设补充资金3831.68万元。 ——出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2021年上缴财务管理费1664万元。上缴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财政补充资金2806.08万元,其中向市中心上缴2806.08万元,向韩城市中心上缴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余额74,801.14万元。累计提取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519.6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8014.08万元,韩城中心提取505.55万元。

   


    (5)管理费用:2021年管理费用1881.56万元,同比增长25.15%。其中,人才经费1186.49万元,公共经费314.99万元,专项经费380.08万元。

    城市中心管理费用1543.63万元,其中人员、公共、专项经费分别为1126.8万元、279.77万元、137.06万元;韩城中心管理费用337.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69万元、35.22万元、243.02万元。

    4、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金额25.72万元,逾期率0.026‰,其中市中心0.026‰,韩城市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801.14万元。 2021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核销坏账准备000万元。

    (2)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支持情况: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存款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59.30%,国有企业占28.36%,城镇集体企业占1.06%,外商投资企业占1.27%,城镇私营企业占1.27%,其他城镇企业占7.7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5%,灵活就业人员占0.18%,其他占0.90%;中低收入占比98.98%,高收入占比1.02%。

    新开业从业人员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42.78%,国有企业占20.16%,城镇集体企业占1.70%,外商投资企业占0.68%,城镇私营企业占0.68%,其他城镇企业占25.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8%,灵活就业人员占0.53%,其他占4.64%;中低收入占比99.53%,高收入占比0.47%。

    (二)采掘业务

    提款金额中,购买、建设、装修、大修自用住房占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0.78%,租赁住房占9.7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占0.91%,退休及退休提款占27.82%。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占4.18%,出境定居的占0.56%,其他占0.99%。抽取的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34%,高收入职工占0.6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买和建设住房86.9万平方米(含公共和商业补贴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含公贷和商业贴息贷款)市场份额为18.77%,比上年末下降0.78%。百分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省购房利息53367.92万元。

    员工贷款数量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占1.40%,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之间的占87.86%,144平方米以上的占10.74%。购买新房占96.6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35%,新建、改建和大修自住房屋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员工贷款数量中,单缴员工申请贷款占比66.92%,双缴员工申请贷款占比33.08%,三名及以上员工共同申请贷款占比0%。

    贷款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含)的比例为28.13%,30岁至40岁(含)的比例为46.47%,40岁至50岁(含)的比例为21.08%,50岁以上的比例为4.32% ;申请购买首套房贷款占97.37%,购买两套及以上房产贷款占2.63%;中低收入占比99.46%,高收入占比0.54%。

    2、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无

    (4)住房缴费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公益补助贷款发放、项目贷款发放、住房消费提款之和占当年缴存金额的比例为87.98%,比上年下降45.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进展情况(本段仅披露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

    以上都不是。

    (二)本年度组织和职能调整以及受托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变化情况。

    没有组织和职能调整。

    (三)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本年度存款基数限额及确定办法、缴存比例等存款政策调整;本年度提现政策调整;本年度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条件等政策调整;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落实老旧小区改造扶持政策。

    1.本市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年(自然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当年城镇非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渭南市工资为17341元/月,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建金[2016]74号)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不高于12%。

    2、2021年提币政策不调整。

    三、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调整。

    四、2021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不调整。

   


    5、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本年度服务改进,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服务”、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等。

    推出并进一步完善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开具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8项高频次“跨省服务”。渭南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收、支、贷三大业务全部搬到网上,部分业务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网上服务。上线后,综合服务平台包括中央门户、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服务终端、渭南公积金手机APP客户端、渭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12345、12329并行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支付宝九大渠道,包括查询、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处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短信推送等功能。员工不仅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公积金信息,掌握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实时查询自己的公积金存款、支取、贷款等相关信息,还可以办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分行个人公积金服务。

    为彻底解决中心营业厅工作空间小、营业网点少、员工多部门跑、预约排队、工作人员加班等六大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效率,通过中心多方努力,实现六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公安、民政、渭南手机APP、市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土地(房产)、人民银行信息互联互通征信等部门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整合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个人上网厅、12345(12329)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博及自助终端、支付宝等服务渠道全面整合单位网络大厅,提供公积金存入为单位和员工提供灵活的公积金服务入口,努力实现群众体验从“最多出行一次”升级为“无需出行一次”;将人性化服务融入公积金业务服务全流程,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满意度。

    (五)年度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础数据标准实施情况、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中心业务咨询热线、12329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体化,实现“双号并行”,搭建中心与员工沟通桥梁。热线实现自助语音查询、人工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功能。员工可以通过自助或人工语音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公积金政策等信息,员工满意率达到99%以上。

    2、11月份,中心在升级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的同时,还重新部署了安装在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行政服务大厅。现包含的功能有: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主营业务、文件下载、网上营业厅、在线咨询、部门(部门)邮箱等,可实现相关事项的自助查询和处理。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

    3、完成与省级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了省部门的要求:跨区域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区域间转移和延续;跨区域贷款还款凭证查询;个人信息验证;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单位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远程贷款认证回执等七大功能。

    4、按照省监管部门部署要求,完成与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5、完成中央电子签名项目建设,实现在各类业务需求中嵌入电子签名的功能(11月12日)。

    6、完成省12329短信平台短码号资源使用申请、合同签订、测试及上线工作。

    7、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全民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的相关测试、数据传输和环境切换于5月25日投入试运营。

    8、完成“统计分析平台”(报表系统)测试上线(12月13日)。

    9、2021年8月,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中央网站系统按照最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等级保护评估和公安备案,符合等级保护三级评估要求。

    10、2021年9月,完成中心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相关设备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维护和部署。

    11、2021年5月,渭南中心异地容灾备份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数据已安全备份于汉中中心。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当年获得的荣誉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5月1日劳动奖章(劳动模范)、3月8日红旗手(妇女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上述情况均不会发生。

    (七)本年度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上述情况均不会发生。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本年度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等。

    上述情况均不会发生。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目前中心设有人事秘书部、公积金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贷后管理(风控)部、审计部、信贷部、信息科技部,位于高新区临渭区、化州区、华阴区、潼关县、浦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沥县、澄城县、合阳县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韩城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网址: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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