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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济南、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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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 04: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6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8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19号) 85)。

    去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批准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其中山东济南市、烟台市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两地如何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了↓↓↓

    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济南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党。 “一带一路”建设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机遇。立足济南及周边地区促消费、稳外贸、调结构的需要,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调发展,为济南及周边地区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跨境电子商务。新型号。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制定精准政策措施,科学调整现有规定,让企业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坚持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和试点。坚持区域特色,打造符合济南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新体制机制。坚持协调发展,实现济南综合试验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济南张津综合保税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四区”叠加、协调推进、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济南市跨境电商交易额将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0%。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达到1000家,培育引进10个跨境电商平台;拥有10个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20个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3-5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两大平台”。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济南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的专业服务支撑聚合”。 (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平台。采用“1+N”布局方式,重点支持机场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集派送+采供+代购”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新模式和交付”;立足济南市各区县外贸产业基础,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二)构建“六大体系”。

    1、信息交互系统。依托济南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电子通关模式,实现“一登记、一备案、一申报、一查验、一放行”的“单一窗口”服务。 (省口岸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2.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公司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保险品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商务厅、济南市政府)

    3、智慧物流系统。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推广联合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模式,建立跨境物流配送营销服务体系。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邮政管理局、济南市政府)

    4.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制定“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风险评估体系、产品追溯体系、备案信息共享体系。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5、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型和数据统计系统,实现相关部门统计监测数据共享。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B2B)统计认定标准,做好快件纳入统计工作。 (济南海关、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济南市政府)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与分析、风险预警与处置、风险审查与改进机制,有效防控非实物贸易洗钱各类技术风险和交易风险,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以供政府监督。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深度融合。

    1.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改善传统外贸交易流程和采购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企业资源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等新兴贸易方式拓展全球市场。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济南市政府)

   


    2.培育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布局人工智能、情感计算、区块链等数字产业。以跨境电商园区为载体,将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医疗健康产业、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产业、量子产业等产业集群打造成为世界先进水平产业集群。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济南市政府)

    (二)建设国际进口消费中心城市。

    1.打造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体验中心。立足济南周边地区,建设跨境电商展示体验中心和交易中心。建设多家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专卖店,提供线下展示体验和线上订购配送服务。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2.建设跨境电商集散中心。积极推广丝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构建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数字化贸易渠道,发展多式联运、保税仓储、货物配送等业务,形成“买全球”的国际消费品集散中心。并销往全球。”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三)推进跨境电商品牌建设。选择30-50家有特色产品和市场的跨境电商企业,鼓励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跨境电商本土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方式。优化跨境直采进出口监管方式,实行保税备货进出口监管方式,支持网上采购保税进口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先理货后申报。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单核销、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2.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证明的商品,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政策,试行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应纳税所得额按4%确定。 (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3.推动跨境收支便利化。按照便利优先的原则,建立以动态监控、总量核定、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系统。境内个人电子商务可凭与代理公司签订的进出口代理合同(协议)或委托物流公司的运输单证办理结售汇。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分行、济南市人民政府)

    (五)打造跨境电商物流大通道。积极建设海外仓、边境仓,探索适合跨境电商的多式联运快速运输体系。依托欧亚班列和国际陆港贸易新通道,建设区域转运和国际多式联运枢纽。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六)加强跨境电子商务智库和人才建设。研究成立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计划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为济南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省商务厅、省教育厅、济南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济南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省有关部门将根据本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协调、指导和评估,形成推动济南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支持创业创新。建立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平台和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人才、技术、资金支持和创业平台孵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为小微企业和个人网商创业提供服务。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协调企业发展政策资金,为济南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健全金融、税收、人才、信息、研发、土地等政策,形成支持跨境企业发展的长期政策支持。 ——边境电商。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各民主党派委员会、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6日发布

    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烟台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抓住山东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机遇,立足烟台产业基础和贸易特色,进一步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制,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外贸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联动协调发展,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吸收、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同创新,用跨境电子商务赋能产业竞争力,探索“中国制造2025+数字贸易+自主品牌国际化”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烟台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将达到1200家以上,引进培育10家交易额过亿元的跨境电商交易企业。袁氏电商平台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培育了10个公共海外仓,建设了10个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体验实践。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打造“三个平台”,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载体。

    1.打造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整合通关、监管、税务、外汇等基础服务,拓展仓储、物流、金融、保险、信贷、营销等综合服务,开展动态跨境电商大数据管理,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烟台市政府)

    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平台。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保税港区等优势载体,推动烟台综合试验区发展取得突破。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监管工作场所,集中优质资源开展多种模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支持企业发展线上品牌,扩大特色产品对海外企业和海外终端客户的进出口(B2B、B2C)。着力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商项目,推动解决跨境电商企业与服务平台之间的瓶颈。后续新的跨境电商需求将纳入发展规划,逐步形成集聚效应,实现跨境电商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集约监管。 (省商务厅、青岛海关、烟台市政府)

    3.打造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烟台高校资源,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我们将大力“招贤纳士”,鼓励跨境电商人才来烟台创业、发展、授课、指导。建立健全培育孵化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创业提供场地、技术、资金、设备等支持服务。 (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烟台市政府)

    (二)拓展“三路径”,不断激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潜力。

    1、拓展数字贸易赋能传统制造业之路。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国内外客户资源,大力发展“互联网+制造”。依托知名跨境电商运营商建设“海外仓+营销网络”,探索“制造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中心”的国际营销合作模式,构建国际供应链生态系统。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烟台市政府)

    2.拓展特色商品跨境贸易通道。充分发挥烟台保税港区和海关监管场所作用,打造区域性消费品集散中心。探索“冷链物流+跨境电商”运营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跨境网络营销。采用“跨境电商+外贸+制造商+原材料基地”的模式,促进电子汽车零部件、家纺服装、化工原料等烟台优势产品出口。 (省商务厅、青岛海关、烟台市政府)

    3.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开拓国际市场新途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优化拓展海运、空运航线,增开欧亚班列,畅通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依托冷藏食品、水产动物等指定监管场所,提升相关国际仓储物流能力。支持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新建或加盟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海外营销网络。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商务厅、青岛海关、烟台市政府)

    (三)构建“六大体系”,持续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系统。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一次系统备案、全流程专业服务”,强化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的数据支撑流量、业务流量。 (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烟台市政府)

    2.构建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多渠道合作,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业务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烟台市政府)

    3.构建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体系。优化整合口岸资源,推动跨境物流系统与供应链管理融合,支持物流企业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发展智慧物流,提升国际物流综合竞争力供应链物流,提供跨境电商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烟台市政府)

    4.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对烟台跨境电商生产企业的检查监管将前推后推,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公开信息纳入烟台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诚信评价工作推广,探索强化跨境电商产品追溯机制。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烟台市政府)

    5.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合风险防控责任,定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分析研判,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纠纷解决机制。 (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烟台市政府)

    6.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依托山东电子口岸建立多方联动跨境电商统计监测系统,提高各类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实现相关管理部门数据共享,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烟台市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烟台市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和评估工作,共同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现有政策落实,统筹企业发展政策资金,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企业培育、园区开发、教育培训、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内外金融资本注入形成长期政策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扶持措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功能优势,有序推进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持续优化提升专业服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各民主党派委员会、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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