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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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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23: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以便民利民为重点,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积极解决历史留下的“登记难”。问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能力和作风有了明显提高,但少数地方仍然存在违法登记、办事不便等问题,必须不断整顿和规范。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优化不动产登记提出新要求。为此,我部决定对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进行规范化,现通知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树立强烈为人民服务意识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在不动产登记队伍中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把党性学习教育落实到经常性、长期性安排上经常对标党中央精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重点:经常体验服务党员登记业务过程,真切感受到困难、痛点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经常到登记窗口了解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整改。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化为自觉行动,贯穿于不动产登记全过程、各环节。

    (二)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促进登记质量和作风双提升。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队,为党员更好地设立先锋岗做好指导咨询、收件受理、收费发证、上门服务等服务群众,让党旗在不动产登记第一线高高飘扬。

    2、优化登记业务,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

    (三)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巩固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定期进行“回头看”,持续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在办公室和门户网站规范公开,并保持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阅、了解。知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通知、限时结算制度。合理规划配置窗口数量和类型,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鼓励设立“办不成事”举报窗口,提供回避服务。建立窗口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应对疫情、灾害、业务激增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创新登记便利措施。进一步巩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改革成果,严格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深化一体化确保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信息、流程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推广“一站式服务、一体化服务”,不断扩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重点围绕教育、民生、金融等领域,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许可证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实物许可证和电子许可证同步发放和应用。统筹线上线下服务,确保商品房预售和抵押相关预告登记、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三项“跨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为群众提供救助和代理服务。鼓励通过承诺告知、遗产管理人、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便捷高效。探索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登记人员的工作机制,实现与业务量动态匹配。

    三、完善防控机制,严守注册诚信底线

    (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登记。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有效控制登记审查。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用途变更、分立、合并等,必须按照有关批准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用于替代审批管理;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并认真审查是否存在禁止抵押等情况;不得登记从事融资等违法活动。

    (六)加强全过程防控。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全面梳理预约、地籍调查、受理、审核、登记、收费、认证、查询、数据管理等全业务流程的诚信风险点,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细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诚信问题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对新出现的热点问题及时提醒预警。严防内外部串通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各地要建立不动产登记警示案例数据库,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时刻警钟长鸣。

    (七)健全问题发现机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的作风问题发现和处理平台,公开问题举报渠道,分类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账务注销。通过“好差评”、便民热线、作风督导员、群众信访等多种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部门内设立质量监督岗位,对业务办理进行监督;要利用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志和审计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插队、逾期处理等问题,加强内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组织市县交叉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各地要建立作风问题定期检查机制,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分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检查。

    (八)严肃查处问题。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不动产登记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案一报,查处一处。问题频发的,要约谈、沟通批评;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当事人、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各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尽快报告,整改到位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未及时报告或处理不当、影响重大的案件,部将列入督办范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登记工作基础

    (九)提高人员素质。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人员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在岗人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要政治与业务并重。培训状况应作为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鼓励与党校、高校合作,建立定点培训基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参加专业考试和继续教育,创造岗位轮换交流机会,积极举办业务技能竞赛,培养不动产登记专业人才。通过培训、轮岗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注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服务高效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十)稳定报名队伍。针对当前报名队伍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强报名人员的归属感和报名队伍的稳定性。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根据工作量合理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加大法律、信息、调查等专业人员的配置。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实行同工同酬、高绩效、高绩效,努力增加就业人员收入。积极拓展职称评审渠道,鼓励注册人员根据专业类型和岗位特点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自然资源系统“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职称评定要适当向登记人员队伍特别是一线窗口倾斜。强化人员履职保障,探索建立注册人员尽职免责和失职问责制度。鼓励各地购买责任保险。完善全国不动产登记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登记人员一体化、全覆盖动态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常态化取得有效成效

    (十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永远放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层层落实。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第一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地房地产登记中心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落实“一个岗位、两个责任”,既要搞好业务管理,又要落实作风常态化。

    (十二)加强考核监督。把登记队伍作风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坚持不懈,务求实效。登记组定期作风建设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逐级上报。每年1月31日前,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向部报送上一年度登记组正规化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商务部将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检查,并及时报告情况。

    自然资源部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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