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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政策解读: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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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14: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规划[2024]8号)精神,今年北京市高中招生工作我市将坚持稳中求进、促稳定的方针,先立后破,巩固深化我市中考改革成果,建立多渠道、新载体招生和培训体系。为确保考试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实现“安全招聘”目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普通高中优质招生计划向初中分配的相关政策要求,分配不低于全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到普通初中。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指标配置政策,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跨区招生。一些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域招生计划,重点关注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地区;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地区适当制定跨区域招生计划;私立高中主要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相关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向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实行统一招生模式,主要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写报名表前,学校可以组织外语水平资格考试,确定合格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供记录。在统一招生过程中,根据考生的意愿和成绩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方式,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在东城区、西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开展注册试点。

    (五)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职院〔2024〕7号)要求,继续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优化初高中。职业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职业教育的直通培养立交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综合培养项目分为高层次本科综合项目和中级本科综合项目。各专业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向各区分配规划指标。

    2. 招生简章的制作

    《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简章(2024年)》(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简章的申领由各区招生办负责;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简章的申领工作由我校负责。各学区、各学校对招生简章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中: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学生。

    3.积分定居者的子女将随积分一起迁移。

    4、本市初中毕业生,无本市户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考相应学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北京市下乡知青子女”的人选;

    ② 经区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候选人;

    ③具有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科研人员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

    ④被解放军有关政治部门认定为“军人子弟”的候选人;

    ⑤ 持有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者子女;

    ⑥ 父亲(或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考生;

    ⑦“中建二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的非农业户籍考生获得中建二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可

    (二)经首钢矿业公司认定为“职工子女”的河北省户籍考生,可报考石景山区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黄庄职业高中。

    (三)非本市注册且经中国化学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北京六分公司认定为“化工六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通州区的学校和高中。五年制职业技术学校。

    5、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升学申请。规定时间并通过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农民工子女考生,可参加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本市农民工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或者工作居住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农民工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

    (四)外出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满3年(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连续缴纳,不含欠缴费用。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的保险,按照北京市实施延期付款政策);

    (五)流动儿童具有本市学生身份,并在北京市初中连续就读三年。

    6、在读高中生(含休学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工作

    1.本市户籍考生,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可以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区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区报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区招生办公室确认并办理申请手续。回户口考生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特殊人才的城市学校就读的,其学校注册与户籍必须属于同一城区或者郊区。

    2.符合普通高中升读条件并在同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特定初中名额分配和定向招生。往届学生、外省返京报名考试的考生、回户籍报名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报名。

    3.已报名入学、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及格/不及格”。原成绩不再公布,不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与报名。以及其他招生录取。

    4、已在区教委登记为学校直招、团组直招的考生,按提前录取批次录取,不再填写报名表或参加其他招生。

    5、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通过考生所在初中初中初审和拟报考学校区教委审核后,符合弘智生条件的考生即可申请“弘智班”主要的。

    6、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继续教育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招生。

    7、学籍信息根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4. 考试及评分

    202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入学总分67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较高的进行计数。

    (一)文化课考试及评分

    2024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成绩定题,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分”的方式进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各区要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机构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阅卷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京考中照[2023]8号),严格执行全市统一评分标准和规则,确保评分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成绩核对,确保考生录取总成绩准确。

    语文试卷总分100分,数学试卷总分100分,外语试卷总分100分(试卷分数为60分,听说分数为40分)。听说考试采用机考方式,与统一考试笔试相同。分开来说,有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

    物理、化学、生物、伦理与法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均为80分,其中论文70分,实践活动1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文化考试的考试管理依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考试局〔2020〕5号)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试行)《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必须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处理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5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考核20分。

    (三)专业附加考试

    专业附加考试包括提前录取专业考试和统一录取专业附加考试。申请需要参加专业附加考试的专业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附加考试合格后,才能填写相关申请表。专业附加考试工作由学校按照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并按要求报送附加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5. 志愿者申请表

    2024年,高中招生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参加综合类提前招生、名额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招生简章填写申请表。

    综合项目提前招生共有8个选择,每个选择的学校可填写1个专业。只有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才能填写相关申请。

    指标分配招生共有8个选择,每个选择学校可填写2个专业。只有录取总分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的考生才能填写相关申请。

    统一招生共有12个选择,每个选择可填2个专业。

    6. 招生

    (一)招生及录取办法

    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分提前招生、配额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上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录取。

    1.提前招生录取。提前录取包括综合项目提前录取和综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学校提前录取。

    直通计划提前录取以招生学校的直通计划为依据,按照考生总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喜好顺序排列。直通计划的招生先于其他早期招生学校进行。综合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其他招生。

    2.招生指标分配。指标分配招生包括学校招生和市统一招生,是在提前招生之后、统一招生之前进行的。招生时,按照优质高中名额计划、市总体规划、初中分配名额和市总体名额,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录取。从高到低,并按照候选人报告的偏好顺序。 。

    3.统一招生。统一录取以学校招生计划为依据,按照考生总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顺序排列。

    统一招生期间尚未全部招收学生的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者招募。学校(专业)招生条件、范围、招生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需要补考的学校(专业)不得组织补考。参加志愿者招募的学校、专业、项目由考试院统一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征集志愿者申请表。报考专业需要补考的考生,必须通过补考。

    (二)招生审核与批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市各类高中招生的审批。各区高中招生办公室参与全市招生工作,负责打印未录取考生档案。招生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审核录取考生信息,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招生审批手续。各初中应按时下载本校考生录取信息,并及时通知未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志愿者征集。

    考生可通过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各类高级中学必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的新生名册建立新生学籍。

    (三)特殊学生招生规定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中生,考试后可直接进入所在学校高中就读。凡是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尖子生,必须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本校高中录取的普通班专业,即可以市级前三名的成绩考入学校。

    2、体育、艺术、科技类专业的学生向相关学校提出申请。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考试合格后,须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招收专科学生学校的普通专业,方可专科。以学生身份考入该校。

    3、报考招收“大学生班”、“特色实验班”学校的考生,须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招收该类考生学校的普通班专业,符合条件的申请条件。只有这样你才能以相应的身份被学校录取。

    4、报考“弘智班”专业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须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学校招收该考生的专业。如果他们想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校的宏智班,必须从第一志愿开始连续填写申请。

    5、北京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朝阳学校、北京第二十七外国语学校外交部子女报考的考生部少儿班须提交上述学校 外交部少儿班统一招生首选。优先填写第一专业(北京二十七中也可作为第二选择继续申请);报考北京第五十五中学外交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作为外交服务局子女,须提交该学校(专业)报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和第一专业。

    6、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必须被各招生学校录取。

    (四)加分及优先录取规定

    1. 烈士子女的考生在录取时将获得额外20分的考虑。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可加分10分:

    (一)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二)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者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

    3、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给予5分考虑:

    (一)归国华侨(华侨)子女的候选人;

    (二)台湾省考生;

    (三)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地区转入本市中小学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加分、优先录取按照《北京警备区政治部、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军人子女优待教育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执行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安置政策》(京政联[2013]1号)。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及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教委的通知》(京应急公告[2019]32号)要求执行。

    6、现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初中)入学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

    7、如有符合上述奖励积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奖励积分。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已享受加分的,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不再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8、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扣分规定

    符合报名和申请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其录取总分将被扣减5分,方可录取。

    (六)未录取考生的规定

    1、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2、经批准进行专业附加考试的学校(专业)不得招收未参加专业附加考试或专业附加考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体检

    体检是北京高中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接受体检。北京体检中心负责体检工作的专业培训、指导、检查、裁决和监督。各区中小学保健中心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体检。必须按时、高质量完成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信息及时报送市体检中心。

    (二)候选人档案管理

    参加招聘的候选人必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的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初中或区高中招生办公室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八、主要工作安排

    4月-5月:现场体检

    4月23日:普通高中报到及录取结果查询

    4月下旬: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5月10日至31日:在体检中心网站查看体检结果

    5月12日-16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5月20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结果查询

    5月15日至17日:拟报考弘智班专业的考生应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5月10日之前:考生需回户口的,应向所在学校提出回户口申请。

    5月20日8:30-12:00:回户籍考生到户籍区办理确认手续。

    5月28日:考生加分及优先录取信息公布

    6月:发布2024年高中招生简章

    6月24日-26日:初三学业考试、文化考试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早晨

    中国人

    8:00-10:30

    物理

    8:00-9:10

    道德与法治

    10:30-11:40

    化学

    8:00-9:10

    历史

    10:30-11:40

    下午

    数学

    2:30-4:30

    外语

    2:30-4:00

    7月9日12:00:初中考试成绩公布及分数区间人数统计

    7月9日13:30-16:30:初中生考试成绩查询

    7月9日13:30-16:30:在线咨询

    7月10日-11日:专业附加考试

    7月13日至17日:志愿者申请表

    7月中旬至8月初: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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