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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消费者京东购高价手表后发现更低价,向省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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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消费者在京东商城的一家店铺以17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自称“全网最低价”的手表,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一天,他们在另一家店铺中发现同款手表的价格竟然只需16000多元。2015年8月14日,广州的黄先生在京东商城的亚商名表专营店选购了一款手表,其售价为17500元。产品详情页上明确标注:“100%全新瑞士原装正品,全网价格最低,可提供验货服务,所有图片均为实物拍摄。”

    黄先生在准备核实手表收货时,却发现京东上其他店铺同款手表的价格更为低廉。他认为商家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进行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宣传,此举已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黄先生决定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出投诉。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迅速与京东商城取得联系,经过协商,商家与黄先生达成一致,同意赔偿该商品差价,售价为17500元。然而,该商品在京东的最低售价为16302元,两者之间的差价为1198元,这部分差价原本是为了弥补广告宣传中的错误。但黄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坚持要求“退一赔三”。京东商城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难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最终调解未能成功。

    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告法》对广告用语的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特别指出,“全网最低”等类似表述属于明令禁止的极端用语。

    实际上,京东上的商家所标的价格并未触及“最低”界限,他们广告中对售价的表述已涉嫌误导消费者,依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提出要求“退一赔三”并非完全不合理。

    对于这个案例,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群体,切勿过度信任广告宣传,特别是那些夸大其词的极限广告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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