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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2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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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06: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沪建银字[2022]15号

    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动员、登记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看、下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 年 10 月 25 日

    2022年上海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

    一、申请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名级别为“考三科”进行报名。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中另行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添加专业执业类别的基础。考生应持有通过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附加考试专业”。

    二、登记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年(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在本市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状态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2 年 12 月 17 日

    9:00-12:00 建设项目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2 年 12 月 18 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矿山工程、市政公用、机电工程)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及证书效力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参加专业附加考试(“附加专业考试”级别)的成绩当年有效。

    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附加职业资格证书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只能用于本市注册申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按照本规定执行。

    在本市办理登记时,相关部门将严格核实劳动雇佣关系,如社保缴纳单位与登记申报单位是否一致等。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通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站为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对认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详细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查阅。报名资格考试时作出虚假承诺的,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或者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已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限内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一)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0:00至2022年11月3日16:00。网站地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请所有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并上传报名照片(需提前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规定的“照片审核及处理工具”,并上传近期彩色半身、不带帽、正面电子身份证件)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照片,只有背景为白色时,才能通过注册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如果该照片未通过该工具审核处理,请重新选择或处理该照片。直至审核通过,然后保存上传;未经本工具审核处理,报名系统无法审核照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照片时请谨慎选择。照片一旦上传并确认后,不得使用。代替。注册时,您必须正确输入申请信息,并及时点击“确认注册信息”。同时,请务必记住您的注册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考生须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考三科”级别仅适用于未取得本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专业补充考试”级别仅适用于未取得本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曾取得本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因报名条件不符或选择不正确而导致无法取得资格证书并造成无效结果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咨询核实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本报名点是提供考试报名咨询等服务的场所(非考试场所)。注册点一旦选定,将无法更改。

    (二)告知与承诺

    考试注册是通过通知和承诺系统进行的。申请人应承诺了解认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认证内容和材料、审查机构的核查权利和申请人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以及虚假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已履行法律责任、符合申请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申请人愿意接受审查机构核查等告知事项,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和法律责任。接受处理。申请人须以电子方式签署承诺通知书(电子文本),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代表他人作出承诺。

    对于已作出承诺且在资格审查诚信档案中无记录的申请人,原则上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咨询

    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应报名点咨询(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的联系方式如下:

    1.上海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热线: ,

    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五一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咨询热线: ,

    3.上海市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

    报名点代码:2803

    咨询热线: ,

    4.上海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近桂林路)

    报名点代码:1208

    咨询热线: ,

    (4) 付款确认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考试费为70元,其他两个科目考试费为每科6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所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19日至30日工作日(9:30-11:30、13:30-16:00)联系相应报考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收据。

    (5)下载准考证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13日10:00至2022年12月16日16:00至报名网站“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如果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时遇到问题,或发现下载的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不正确,请及时联系您选择的报名点。

    六、监督管理和纪律处分

    (一)考试机关和考试组织机构对考试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机关或考试机构的核查,并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审核的,考试报名无效或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专业和岗位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给予处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处理。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考试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他人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设备;提供或买卖测试题和答案;组织、协助组织实施诈骗等行为,均属于犯罪行为,处拘役、管制、罚款,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安全令第 31 号)。涉嫌参加考试、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及处理意见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筛选、识别相同答卷。经认定答卷相同的,按规定给予无效成绩。涉及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若答卷相同,双方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将至少在考试前10天在上海职业水平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必须充分了解、理解并遵守要求,按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和考前独立健康监测,并严格遵守考前7天在上海停留的要求和“3天+”的规定。考前在上海进行“2次检查”,持续24小时 核酸阴性证明等入学要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须及时关注并遵守。如有违规,将追究其责任。作出虚假、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服用药物隐瞒症状,隐瞒、遗漏健康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的,今年不再安排补考,报名费将退回原缴费账户,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二)考试地点全市随机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建议考生做好跨地区远程考试的准备。

    (三)2022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执行。

    (四)考生须知

    1.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且只能携带以下文具: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

    2、《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回答答题卡上的问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学科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书写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2月底至3月初通过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单独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原则上,每科合格分数按试卷总成绩的60%确定。

    (六)证书领取

    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为电子化。原纸质证书仍然有效,持有人无需更换。

    电子证书查询及打印事宜另行通知。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关注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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