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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海事局辖区范围及组织机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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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04: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辖区内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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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海事局管辖水域的上界为浮山池下端至南通一德码头上端的连线;下界为南岸白茅河口至崇明岛上北支的△测点连线、海门海螺码头下端以南至东延线的海域,包括白茅沙锚地,一般为长江第13至21号浮水水域。

    常熟海事局管辖的陆地区域包括常熟市行政区划内沿江岸线、码头、泊位、装卸点等。沿江自然岸线长约32.1公里。 [5]

    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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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海事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设备信息部)、财务会计部、执法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办公室)、船舶监管部(危险管理与污染防治部、航行管理部)、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海岸巡逻执法支队);

    组建海宇海巡执法大队、徐六景海巡执法大队、白茅海巡执法大队3个执法大队;

    设立分支机构作为政务中心。 [4]

    部门职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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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协调政务整体运作和政务监督工作;承担局保密委员会的办公职责;归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下的整体内部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局年鉴和重大活动的编写。

    2、负责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材料;带头推进江苏海事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常熟市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局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归口管理全局内部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全面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管理;归口管理全面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公务活动和接待工作;统一管理信访工作总体情况;负责办理人大提案、政协提案综合体。

    4、统一管理全面会议工作,负责局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

    5、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化工作,负责内外部网站的信息管理和内容维护。

    6、负责局机构设置及改革;拟订本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总体薪酬计划和薪酬总额的管理。

    7、负责公务员录用总体方案的编制和一级行政执法人员及普通以下人员的管理;负责编制编外人员就业总体规划;负责绩效考核管理。

    8、负责局人员工资发放、调整和审核;负责海事职务等级认定的管理;全面人事档案集中管理;负责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局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9、负责编制和组织局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中央局的经济合同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实物管理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负责车辆整体管理,具体负责车辆准备、调度、安全、维修、燃油、驾驶员日常管理等;负责整体海事船舶的职能管理和船员调配。

    10、负责推进智慧海事建设;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升级、技术改造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的采购和业务软件的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局日常财务管理和监督,归口管理财务总体预决算的编制和报告。

    2、负责财政库集中支付预算额度的申报和进度跟踪;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检查监督各部门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

    3、负责国有资产全面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会计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全面财务会计管理,参与工程预决算的审核,配合重大经济活动合同(协议)相关条款的签署和审核。

    5、负责船舶油污补偿基金总体等非税收入的职能管理,具体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和资金汇付;负责直接收集点和收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审计。

    6、负责全面经济活动的审计,对局内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和经济合同进行监督。

    7、负责全球账单的日常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局银行账户、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的保管和使用以及银行结算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全面法治管理工作,制定局法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对上级及其他单位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总结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协助上级和地方政府、人民代表大会起草或者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听证等行政法律事务的组织实施。

    4、负责海事行政执法整体活动执法监督的组织实施。

    5、负责海事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统筹管理,对拟作出重大处罚决定的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负责统筹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奖惩机制,落实信用管理建议清单。

    7、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的全面管理,负责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和法治的宣传工作。

    8、负责合同履约职能管理及相关国际海事公约、法律法规的跟踪研究。

    九、负责局海事业务基础信息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处理局党委、纪委的日常事务,起草、修订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制度和总结,做好党委、纪委的收集、处理、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群众和纪律检查信息。

    2、协助党委建设自身领导班子;负责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负责组织召开党委各类会议和党委公文的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全面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费征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党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

    4、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面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海洋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总体工作。

    5、负责职权范围内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以及全球员工的晋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制、收集、报送和审核;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7、负责调查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党纪、政治纪律案件,负责接受群众信访、纪检工作。

    8、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负责群众团体公文的办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辖区船舶检验业务和船舶保安的职能管理,履行授权的船舶检验管理职责。

    2.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登记职能的管理,具体负责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及其法定证书、文件和操作手册的审批,无线电设备证书和无线电台许可证的核发;管辖范围内国际航行船舶登记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3、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船舶进出境报告、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等职能管理。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国监督检验(PSC)、重点跟踪船舶、安全诚信船舶的审核和报告。

    4、负责辖区口岸开放职能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检验单位联席会议。

    5、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防污染活动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辖区航运公司DOC、SMC的审批和签发。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员的派遣和管理。

    6、负责辖区客运渡轮、试验船的功能管理。

    7、按照授权开展船员职能管理,具体负责辖区注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签发。

    八、负责辖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监管和船舶防污染工作的职能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码头、装卸站、船舶拆解、打捞、修理和保养单位,水上及水下活动、船舶防污染作业及其他涉污作业。运营单位污染防治能力管理;制定危险货物和污染防治管理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辖区登记的船舶批准颁发民事责任保险等船舶污染防治证书或其他财务担保证书。

    9、负责辖区危化品船舶、干散货船舶的优质选船工作。

    10.参与和指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

    11、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局水务“大交通管理”各要素的运行管理,对整体执法资源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汇集江苏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分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局内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生成动态执法任务并统一分配。

    2、负责总体水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全球应急资源的统一指挥和协调;负责全球值班工作管理,收集、受理和评估各类海事监管信息,提出决策建议。

    3、承担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简称搜救办)的日常工作;传递或评估水上安全信息或领导指示,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修订《常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协助重大水事突发事件发布救援行动消息;建立健全搜救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机制;组织开展搜救演练。

    4、负责辖区水域搜救行动和船舶污染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组织工作。

    5、负责辖区邮轮管理和交通组织,负责全辖区电子巡检的具体实施;负责局管辖范围内的水运筹备工作。

    6、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全辖区统一执法活动;负责全面季节性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综合职能管理,具体负责一般及以上级别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海事调查官的全面管理。

    8、负责辖区事故预防控制、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等职能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上和水下活动总体管理、通航水域水上和水下活动许可的具体实施以及航行安全保障计划的技术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辖区航道(道路)的调整和规划。

    10、负责全球航行环境公告管理和航行安全形势分析;负责审查和发布全球航行警告(警告),并负责交通管制。

    11、负责辖区引航活动的安全监督和引航机构的监管;负责船舶抛锚管理;负责失控船舶管理、船舶检查、桥梁防撞等职能;负责辖区限制航行船舶的安全监管。

    12、负责接收辖区内船舶清关、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接收、修理、打捞、拆解、清除污染以及利用船舶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活动等作业信息报告及移交工作签收后。

    13、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海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受理和行政备案,行政许可相关批准决定和证明文件的送达,具体负责国际航行的审批(审批)工作船舶进境口岸审批和进出口口岸检验以及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货物、固体散货船舶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审批)。

    2、负责辖区船舶进出境报告信息的网上核查。

    3、负责接收辖区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作业排放情况在线报告及相关信息流。

    4、负责辖区船舶代理资质和诚信评级评估的管理和日常监督。

    5、负责政务整体服务(含政务自助服务站(区))的职能管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业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7、负责整体海运(延期)申报及签注工作。

    8、负责海事行政处罚案件后续调查报告等文件的制作以及结案备案。

    9、负责组织船员远程考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现场检查

    1.负责辖区水域现场检查、陆地区域现场检查和无人机检查执法管理,制定巡航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水上航行秩序。

    2、负责辖区电网的动态监管,按照规定和要求处理船舶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3、负责收集和报告水事突发事件、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报告辖区水文、气象等信息,落实灾害防治措施。

    4、负责职责范围内海事行政处罚和海事行政执法的备案工作。

    5、负责辖区水利工程的现场检查。

    6、负责完成江苏海事局下达的年度检查目标和任务。

    (二)事故调查处理

    1、负责下列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事故损失赔偿、冲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管理。

    3、负责船舶海事申报签注的现场管理。

    4、负责引航活动的安全监管。

    (3)危险管道污染防治

    1、负责船舶危险货物作业和船舶防污染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

    2、负责检查指导危化品码头选船机制运行情况,督促危化品码头规范使用人工智能自主监控和船岸检查APP。

    3、负责所辖码头、锚地、停泊区“一零、二、四免”工作的落实和港口船舶岸电使用情况检查。

    4、负责加强船舶废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使用,用好燃油快速检测设备、船载、无人机等移动式废气遥感设备。

    5、负责完成江苏海事局下达的年度防险目标和任务。

    (四)船舶监管及专项整治

    1、负责船舶现场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轮渡安全现场管理工作。

    3、负责按照指示开展水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内河船舶不规范船名标志动态清理和载重线位置船名免费标志长效机制的现场检查。

    5、负责内河船舶船员管理和履职情况的监督和配员检查。

    (五)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运营

    1、负责通过全要素水上“大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电子巡航和监控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指挥中心。

    2、负责通过信息系统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梳理工作任务,制定日常工作任务清单。

    3、负责利用港航一体化平台动态掌握辖区码头作业、港口配套服务、锚地及停泊区抛锚情况等。

    (六)海上船舶管理

    1、负责整体海岸巡逻艇、海上驳船的避风、避风塘的日常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现场组织工作,并配合办公室(设备信息处)开展检查工作。

    2、负责海岸巡逻艇、海上驳船防污染综合管理,检查防污染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船舶备件、材料、燃油、润滑油需求的申请和采购管理,以及船舶燃油、润滑油安装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配合完成船舶各项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5、负责协助实施船舶建造监理和厂内修理工作,协助处理船损事故理赔工作。

    6、负责海事船舶船员的整体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日常考核。

    (七)船舶保安检查

    1、负责对船舶监管办管辖的海船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PSC)和船旗国监督检查。

    2、负责开展船舶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船舶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4.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配合开展涉及船舶设备状况等方面的专业调查。

    5、配合开展海事合同履行、船舶监管等领域的专项研究工作。

    6、负责完成江苏海事局赋予的职责范围内的船舶保安检查年度目标任务。

    1、负责局房地产物业(含公共宿舍、住房)的管理,包括物业服务外包(含庭院绿化)、缴纳水电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负责负责局青年公寓的建设管理和交流干部住房的日常管理。

    2、负责员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化就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局会议室、活动室、图书馆、资料室等的管理。

    5、负责机关制服、装备的采购、发放和统计。

    6、负责机关物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除外)的采购和管理。

    7、完成江苏海事局物流管理中心、常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

    单位荣誉报告

    编辑

    2020年11月25日,被评为江苏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1]

    2022年1月入选江苏省2019-2021年度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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