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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 2023-2024 学年信息公开报告:内容、问题与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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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03: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实际情况编写2023-2024学年信息披露工作。全文包括概述、自愿公开情况、申请公开与不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论与举报、复议、诉讼、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本报告可从宜春大学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宜春大学党政办公室(电话:-)。

    一、2023-2024学年概况 宜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信息公开名单》的通知《高校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回应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办学管理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协调推进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党办学校办公室是具体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梳理、更新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的管理架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任务到人。对全校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扩大渠道建设,加强信息报送。

    秉承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学校网站、OA系统、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文件、会议、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学校领导信箱等,我们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工作架构,依托五点联系制度,通过学校领导参加思政课、联系基层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扩大意见建议交流平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学校重要工作信息,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工作进展情况。

    (三)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信息安全。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推进财务、资产、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等重要信息公开,全面升级学校官方网站、优化披露程序,提高披露工作有效性;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严格区分自愿公开、应要求公开、不公开三类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保密和安全教育,确保披露和保密无误。

    2、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主页发布通知公告51条,学校新闻网发布学校新闻706条,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8条,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7条,学校抖音官方账号发布信息96条。编辑出版《宜春大学报》8期,通过OA系统发布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等学校文件210份,发布通知、公告1340份。此外,学校完善了各二级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各级各类信息,推动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有效促进了学校的信息公开。法制治理与教育发展建设过程。

    2024年4月24日,学校召开第五次、第四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校长工作报告、提案审议处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宜春学院2024年教育经费预算、工会工作报告、2023年工会财务收支审查报告、宜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实施办法、宜春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材料。共收到4所学校的提案24份,立案10份(其中4份合并备案),转化为意见建议14份。共收到意见建议66条,确保事事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招生信息公开

    学校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号)、《信息公开责任目录》的要求,切实落实“十公开”制度,积极拓展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公开招生全流程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一)录取信息公开

    2024年,学校计划招生本科生5700人(其中专升本学生500人),实际招生总数5700人。

    2024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57个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学),招生规模计划5,200名学生。实际录取人数为5200人。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别。其中,普通文理科及综改类录取4313人,占比82.94%;艺术类录取702人,占13.5%;体育类录取185人,占3.56%。 ;江西考生录取3826人,占73.58%;录取外省考生1374人,占26.42%;录取男生2770人,占53.27%;录取女生2430人,占46.73%。 5 2024年我校在江西省“退役军人”免试计划、“其他专项计划”(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计划和获奖计划)三类范围内招收大专至本科生学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和“总体计划”。招生专业25个(临床医学分两个方向),计划招生500人,实际录取500人。

    (二)依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扎实推进“十公开”

    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降教在线、宜春市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小程序)、宜春市高校招生服务网等开展招生推广工作。校园和内部平台,切实落实教育部“十大公开要求”。

    通过这些平台和网站,学校的《招生章程、申请指南、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历年录取分数线、院系专业介绍、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考生名单、艺术类专业单次录取情况》体育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初录取查询系统、招生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督导电话、申诉渠道和邮寄地址等信息。

    (三)拓宽招生政策宣传渠道,扩大覆盖面

    学校在往年的基础上,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丰富招生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覆盖面,进一步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一是精心编印招生申请指南和招生简章,重点加大专业宣传,重点介绍专业特色和亮点;二是突出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和各教学学院网站的招生宣传,继续做好江西教育网、6江教在线、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的招生宣传工作。三是着力利用好招生微信平台和招生微信小程序,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四是积极推进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高中的对接宣传;五是积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在江西教育电视台做好视频宣传和招生宣传。全年共印发申请指南、招生简章6000余份,各网络平台发布招生相关信息500余条。

    (四)招生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据统计,今年学校公开本科招生工作信息300多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00万次;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志愿者在线咨询会、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招生咨询10000余条,接听电话 余个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五)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发布与考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招生信息。我们组织了4次线下复试和招聘工作,复试后立即在网上公布并发布结果。今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73人。

    2.就业信息公开

    (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学校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学校就业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发布招聘信息和各地招聘信息,帮助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方式。同时,利用就业服务平台、微信群、群以及各类就业体验活动等多种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二)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和就业流向

    学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总数为5019人。截至2024年8月31日,确认毕业目的地数为4,211个,毕业目的地执行率为83.90%。其中,以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形式就业3359人,占比66.93%;其他形式就业101人,自由职业者11人,灵活形式就业共112人,占比2.23%;以个体经营形式就业的有16人,占0.32%;获得研究生学历(含第二学士学位、出国留学)724人,占比14.43%。

    (三)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4年起,向社会发布宜春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为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学校委托专业第三方研究咨询机构编制了《宜春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在宜春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

    3. 学生作业的披露

    2023-2024学年,学校在宜春学院办公系统管理平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开了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资助、学生奖励、学生处分、学生投诉等相关信息。凡涉及上述规章制度的学生管理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学校修订了《学生手册》,并在开学后分发给每位新生。手册涵盖了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处分、学生申诉办法、学生贷款和勤工俭学申请及管理规定等多项学校主要规定。系统。此外,学校通过向新生发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开通资助热线、利用网站发布资助政策和评选等方式,让学生全面了解资助政策。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方法。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5365人。 2024年春季,已发放国家奖学金709.665万元,涉及学生4301人。

    4、财务信息披露

    (1) 财务系统披露

    宜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已在学校OA、计财办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公开的制度包括:《宜春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大学开源创收推进方案》、《宜春大学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监管实施方案(暂行)》等。

    (二)预算公开

    学校2024年财务部门预算在学校官网财务预算公开栏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宜春学院概况、宜春学院2024年院系预算表、宜春学院2024年院系预算说明、术语解释等。部门预算表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情况表。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支出表、部门总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决算披露

    学校已在学校官网财务预决算公开栏目披露了2023年财务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宜春学院概况、2023年系决算、2023年系决算、术语解释、附件等。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4) 费用披露

    我校教育收费在计财办官网“教育收费公告”栏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机关、文件编号等。网站左下角设立主任邮箱,用于监督和投诉。 10 网站右下角设立“联系我们”栏目,方便学生和家长及时解决问题。此外,计财办官网还设立了“学生网上缴费”栏目。学生可登录计财办网站直接缴纳学费并打印收据。

    5、资产管理情况披露

    (一)资产管理体系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出台了《宜春学院国有资产租赁、借贷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宜春学院物资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办法》、《宜春大学行政办公用房、家具及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宜春大学退休人员转让国有资产规定》、《宜春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管理制度,学校资产并在设施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二)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共收到捐赠图书3319册,已进入学校图书馆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供全校教师借阅。学校图书馆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已在学校资产设施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学校目前无校办企业。 11 六、招标采购情况的披露

    (一)招标采购政策公开

    学校及时将国家、省、市相关招标采购制度和管理规定上传至招标采购中心主页。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师范学院及相关部门宣讲政策、解读相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采购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的通知》 《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及伊春市政府采购相关要求。

    (二)招标采购项目信息披露

    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开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学校主页、招标采购中心主页。在办公区公告牌上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展情况,推动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公开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发布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开展的招标采购项目相关信息248条,其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116条、学校主页30条、网上102条。中央网站。

    七、组织人员及教职人员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不断完善组织、人员、师资信息公开机制,梳理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在组织工作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学校中层干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四必”,充分征求纪律监察委、信访、宣传、统战、教务、计划生育、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认真核实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信访举报,避免“带病上班”、“带病升职”等现象。党委研究干部聘任后,在校园内网公布,认真落实干部聘任前面试制度和一年试用制度。 2023-2024学年,学校下发任免文件10份,免去离退休处级干部5人;离退休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3人。干部任免以学校党委文件的形式在学校办公系统平台公布。

    在人员和师资方面,学校通过本科教学基础数据和高层报告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教职员工基本信息、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例等信息;岗位招聘政策及招聘信息 学期考核结果、年度职称评审及聘任情况、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研究生招聘计划、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结果、招聘结果等信息均可在学校网站、OA系统公示或公布,进一步畅通人事人才信息渠道,增强人事人才工作透明度。

    3. 根据要求披露和不披露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任何信息披露要求。学校依法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4、信息披露、报告、复议、诉讼等意见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未发生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议、诉讼案件。学校师生、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普遍满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探索信息公开平台机制,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不足。例如:一些部门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但应对意识还比较淡薄;信息披露发挥作用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探讨等。

    下一步,学校将在以下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落实,以更高标准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题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校级信息披露工作队伍的业务学习。加强校内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合作,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学校的信息公开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渠道建设。在加强现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同时,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走向新媒体,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宜春大学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宜春大学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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