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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必知:判断项目是否必须招标及发布招标计划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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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03: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标人如何确定项目是否依法必须招标?

    请招标人根据本单位性质和建设项目规模,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规定确定及相关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如何公布招标方案?

    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前30天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分平台/招标专区填写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将自动推送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系统平台组成。北京市)下达了招标计划。

    建设单位发布招标方案时,施工总承包和监理是否必须单独发布?

    招标计划可以一并发布。

    依法需要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招标项目需要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的,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审批和审核程序通常应在投标前完成。

    三、投标人必须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可靠的资金来源。依法需要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招标时,初步设计概算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并经批准,并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是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通过招标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城市道路、公用事业、环卫等)建设工程及其相关装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拆迁、修缮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和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两级建设工程招标监督范围如何划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实施中央驻京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的招标监督管理、市级审批(含审批备案)或跨区域的招标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项目。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区级建设项目(含审批、备案)、集中政策性安居工程、既有建筑专项节能改造、综合抗震节能改造的实施。 、环境改善等民生改善工程。 、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的监督管理。

    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区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除中央驻京单位、驻京部队外和市级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规定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可以同时进行吗?施工可否采用公开招标、监理招标的方式?

    可以同时进行招标,招标办法按照项目批准文件执行。

    依法不需要招标的项目是否需要招标?

    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承包方式。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以直接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无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无需公布各种承包商信息。

    5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项目、3000万元以下公用事业项目是否需要监管?

    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全市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86号),对于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项目人民币(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项目、无国有投资成分且不使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果建设单位具有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人员,能够保证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独立负责,可以不实施工程施工监理。

    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是否需要具备招标代理资格?

    否,招标代理资格已被取消。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吗?

    不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办理建设工程招标各环节的时限是多少?

    北京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等监督管理均采用事中事后监管。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各环节提交的材料成功受理后,流程完成。事中、事后监管主要以“双随机抽查、一次公开”的形式进行。招标投标各方对自身行为作出承诺后,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将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执法人员的“双随机”随机检查、及时采取监督措施等措施,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

    办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各环节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各环节所需信息可参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指引-招标投标监督须知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引栏目-招投标及招标监督须知查询。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公告应当在哪里发布?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规定,“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公告”上发布。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省级电子招标公共服务。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是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发布媒介。我市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依法必须由本市招标并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和建设项目子平台的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交换。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在收到信息后12小时内予以公布。

   


    招标人或其招标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招标人能否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表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当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同时招标时,招标人能否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的最大中标数量是多少?

    当同一工程的不同标段同时招标时,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以及中标标段的最大数量。

    三级建设总承包工程招标人能否设定业绩门槛?

    无法设置性能阈值。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能否捆绑招标?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分散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组合打包招标。

    依法需要招标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商进行招标时,应当如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现行“标准文本”包括:《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7年版)》; 《北京市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年版)》;《北京市房屋建设、市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9年版)》;《北京市房屋建设、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标准文本(2019年版)》。本市范围内依法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当使用上述《标准文本》。《标准文本》及配套填写指南可在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下载中心或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下载栏目总承包招标信息栏目下载。

    对于依法需要招标的建筑总承包、监理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对类似工程业绩来源有何规定?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总承包、监理项目,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交类似工程业绩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类似工程业绩信息的来源渠道。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资质文件。以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为准。

    监理招标技术文件是否有页数限制?

    监理项目可由招标人参照建设工程实施。

    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是否需要采取分开评审的方式?

    鼓励投标人采用分开评估的方式。

    建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哪里变更(或终止),如何处理?

    项目负责人信息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由负责工程招标工作的部门办理。具体所需信息可参见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

    依法需要招标的建筑工程专业分包、专业承包进行招标工作时,应当如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目前北京市房屋及基础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活动的“标准文本”包括:《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0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专业承包招标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市政工程《文件标准文本(2020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0年版)》、《北京市专业分包招标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0年版)》北京市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当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2020年版)》。上述《标准文本》和配套填写指南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下载中心或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专业招投标信息栏目下载栏目下载。

    属于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监管范围的与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范围是什么?

    (一)《工程项目强制招标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单项合同概算价以上同一工程中200万元以上可合并进行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且合同概算总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二)《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京建设法[2015]4号):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监管范围内——农村发展行政部门,涉及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等。与设施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包括:

    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缆)、消防设备、锅炉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门窗(幕墙)、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石材、建筑陶瓷、建筑涂料、外墙保温材料等。配电设备一般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等。消防设备一般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点烟火灾探测器、点温火灾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等。暖通空调设备一般包括水泵、空气压缩机、制冷设备(空调)等。建筑陶瓷一般包括瓷砖、卫生洁具等。器皿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重要设备物资清单。

    北京市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暂估的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设备、材料应由谁作为投标人?

    《关于实施有关规定》(京建设法[2011]12号)及实施细则:必须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暂定估价、暂定金额的专业分包工程、设备、材料、暂估价、暂定项目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概算金额的30%。属于法律规定的招标范围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总承包招标方式或者有关项目核准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部门;

    总承包商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涉及多专业的装修改造工程,哪些可以颁发专业资质,哪些可以颁发工程总承包资质?

    涉及两种专业资格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两种专业资格或者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可以按照总承包招标方式进行投标活动。涉及三项及三项以上专业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总承包招标方式进行投标活动。

    专业分包项目的绩效设置是否要求来源为四库一平台?

    专业分包工程的业绩来源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对拟招标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项目或者货物采购项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规模、合同金额、开工和竣工(竣工)日期等相关信息。

    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暂估专业工程采用什么招标方式?

    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所列暂估价、暂定金额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总承包招标方式或者招标方式。相关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投标方式。

    专业分包项目是否需要公开招标计划?

    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并鼓励招标人公布投标计划。

   


    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专业工程吗?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的相关规定,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承包时,应当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包。

    门窗工程需要资质吗?

    已取消,无需资质要求。

    二级市场招标项目需要合同备案吗?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已被注销。

    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2号)规定77)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1]12号)、《京建法[2011]12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8] ]第24号)等有关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具有相应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建设工程,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并在代理合同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和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注册专业资格的单位人员。 ,负责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3、根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京建发[2018]197号),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愿登录到市住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填写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员工信息、联系方式等。

    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招标代理机构想要从事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相关业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第77号),工商注册地在京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服务大厅系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填写信息。

    2、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令第20号)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登记它使用的交易平台。企业登录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进行“新企业登记”。

    3、企业应按照交易信息中网上公布的《CA锁申请信息携带指引》申请CA电子锁。业务咨询热线:北京CA-0-0、易信CA。

    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路径是怎样的?

    1、根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京建发[2018]197号),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愿登录市住房局在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填写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员工信息、联系方式等。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第77号),工商注册地在京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服务大厅系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填写信息。

    3、填写路径为:服务大厅-招标业务-07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证。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的招标机构应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信息;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招标代理机构须登录“服务大厅系统”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信息。

    工商注册地不在北京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北京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2号)规定77)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1]12号)、《京建法[2011]12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8] ]第24号)等有关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具有相应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并在代理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经理。项目经理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专业资质的单位。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工商注册地不在北京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想从事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相关业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注册。企业登录“新企业注册”的北京建筑项目交易信息网络。

    2。企业应按照交易信息在线发布的“携带CA锁定申请的文件指南”申请CA电子锁。业务咨询热线:北京CA(总承包商),Yixin CA(总承包商)。

    劳动问题专家管理部

    1。基于“北京出价评估专家数据库和投标评估专家的管理措施”。该市已经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北京竞标评估专家数据库,以提供用于建设项目,商品和服务采购以及其他项目的竞标评估活动的资源。市政人员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北京竞标评估专家数据库;确定专家数据库中的专家,并结合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组织出价评估专家的培训和评估;并根据整合资源的原则,适当的集中度和竞标者的便利性来合理地确定网络。终端,监督在网络终端选择投标评估专家的相关工作。

    2。北京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北京竞标专家的全面管理。它委托北京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北京竞标评估专家数据库的运作,专家信息的每日维护和服务以及北京市政人员考试中心。北京竞标评估专家数据库执行日常任务,例如选择投标评估专家,信息修改,任命信管理等。为竞标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和评估工作。市政人员部已为北京的竞标评估专家建立了评估系统。评估分为每日评估和年度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参与投标评估和培训等。评估结果记录在投标评估专家的文件中,并作为专家续签和奖励和奖励和惩罚的基础。

    3。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竞标评估专家的全面管理,并将与相关部门合作,以加强投标评估专家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市政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委员会负责建立一个动态的监督,管理和评分平台,用于建筑项目竞标评估专家,处理和评分在建筑项目出价评估活动期间出价评估专家的非法活动,并通知市政人类人类人类人类的人类人类人类人类的非法活动处理结果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如果出价评估专家违反了竞标法,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则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法律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出价评估专家犯有严重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则市政人员部应取消投标评估专家的资格。

    有关北京竞标评估专家数据库专家的选择和续订的问题

    每个职业的投标评估专家的具体条件将由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共同提出,并向公众宣布。在特定情况下,请登录“北京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以查看相关通知要求 - “有关在2022年进行北京竞标专家的其他选择和续签的通知(  ) [2022]第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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