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井的编码需参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编码规则》。监测井编码由以下部分组成:前六位为行政区划编码(包含省、市、县);第七至十位是二级水文地质编码;第十一位是污染源类型编码,具体如下:水源地用 S 表示,垃圾填埋场用 L 表示,危险废物处置场用 W 表示,矿山开采区用 K 表示,再生水灌区用 Z 表示,高尔夫球场用 G 表示,加油站用 J 表示,重点工业园区用 D 表示,工业园区外工业污染源和工业废弃场地用 C 表示;第十二至十四位是场地顺序码;第十五位是监测井标。
监测井的设计书内容包含以下方面:其一,监测井的编码以及其所处的位置;其二,监测井的深度,还有监测目的层以及动态要素;其三,井和孔的结构;其四,施工所使用的设备以及施工的工艺;其五,进行物探测井;其六,井壁管、滤水管以及滤料;其七,止水和封孔;其八,洗井;其九,抽水试验的方法以及设备;其十,井口的保护以及仪器的安装;其十一,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措施等。监测井的设计书可在附录 A 表 1 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