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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形式与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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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4: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并实时更新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共范围

    《条例》第三章及国家相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请参见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表格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构主要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梨树县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站进行公开。参考点:梨树县档案馆(梨树县向阳街2号,电话-)

    (三)披露期限

    根据《条例》,属于自愿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必须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除自愿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按照本指引申请公开本国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渠道

    1、亲自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果您书写有困难,本机构可以代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网上提交。请登录梨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按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3、邮寄。收件人: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监察科,地址:梨树县南大路消防小区5号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 通过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434-(工作时间接收),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梨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当详细、准确,并尽量使用姓名、证件号码或者其他便于本机构查询的特征描述。如亲自申请,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您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请在申请表中附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您在线申请,您应该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申请表可在梨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 《申请表》复印件有效。如果是网上申请的话,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

    (三)答复期限

    根据《规定》,机构无法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 申请处理

    对于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根据以下不同情况予以答复:

    1、申请公开信息已自愿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

    (二)请求公开信息能够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渠道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按照本条例规定决定不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检索未找到所请求的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本机构已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再进行重复处理;

   


    七、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宜公开的内容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但能够区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说明不能公开的内容的理由被披露;

    八、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9.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并告知申请人不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信息处理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问题的通知》(济财税[2021]16号)有关规定,为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行政机关合理行使权利,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额或者频率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决定依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根据申请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期限内获取信息的渠道,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书,说明收费依据、费用的标准、金额、支付方式等。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收费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理期限自申请人缴费完毕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监察科

    办公地址:梨树县南大路消防社区5号楼

    工作时间:

    冬季8:30-11:30、13:00-16:30(工作日)

    夏季 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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