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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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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3: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法务部、信息中心)

    负责机关党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组织协调主席团重要会议,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府信息的整理、发布,管理公章、文件档案和保密工作;承担局局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局网站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及信息采集、提供信息;开发、维护和管理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承担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开展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来信来电;承接代理保安及后勤服务。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统计数据和城市建设年鉴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对党负责,负责团组织建设和管理;负责系统工会、机关工会及相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拔、考察和领导工作,主持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并指导局机关单位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工程建设一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职工评审和申请技术等级考试;承担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局属单位驻外(境外)人员管理和社团管理工作。

    起草本系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施工现场开展农村工业学校和业余学校教育培训;指导建筑系统职业技能的开发和鉴定;组织管理系统内特工种建设培训及考核工作;审批本系统培训机构的申请和备案,组织开展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价;相关培训工作在本系统集中管理。

    负责本系统社会保障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批准;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建设监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管理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

    组织、协调、监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协助组织指导本系统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菜单式”择校、网上大学学习等教育培训和保障工作;负责指导舆论宣传,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

    建造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本市建筑市场管理政策措施;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职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面工作。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承包商预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办法改革;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指导建设工程价格和定额管理工作;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承担工程监理行业、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管职责;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监督施工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进行资质管理;管理和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进出本市,承担昆明市外省市企业资质备案和省内外省市企业的施工注册工作;开展建筑业统计和劳动保险统筹管理;推进建筑产品工业化。

    联系电话: ,

    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中心)

    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和开发企业资质预审;参与房地产价格审批管理;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监测分析;承担商品房销售及预售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企业资质管理、房屋测绘、房地产中介企业注册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制定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本市住房保障和危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分配的协调管理,落实住房货币分配制度。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部

    对全市物业管理实行行业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管;拟订全市专项住房维修资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资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的政策和办法;组织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及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监督管理全市专项房屋维修资金,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维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专项房屋维修资金安全;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负责全市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核和备案。

    联系电话:

    市政公用科

    规划、储备、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本市及相关公共行业中长期规划、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包括初步设计、立项报批、施工申请、土地征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涵洞、供水、水利、燃气、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防洪、排水管理;负责全市市政建设、设计、监理、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相关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建设和监理企业,负责全市市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登记;负责全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管;指导各镇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的建设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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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绿化部

    拟订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园林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组织和监督实施;协助市绿委办公室制定、审查各镇绿地系统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城市绿化建设预算,负责组织指导城市绿化建设;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查,制定绿化规划;指导和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市场;综合管理全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和工程监理;实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参与风景园林控制区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和设计方案的审批;统一管理和指导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全面管理全市绿化、园林、风景名胜区。

    联系电话: ,

    村镇科

    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和规划联合评审,重点论证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村镇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组织实施建设部统一开展村镇建设相关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重点中心镇建设;指导村庄建设和改造;指导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改造;组织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村镇综合发展和提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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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工程处(行政事务科、房屋质量投诉中心、建筑节能办公室)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内部科研项目立项及成果评审工作;进行施工方法管理;推动建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在本系统中集中管理各种技术专家数据库;承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白蚁防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结构拆除、改造的许可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施工图的设计和审查;负责综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申请和管理;管理许可证、批准文件和档案;负责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

    制定本市住房质量投诉处理相关办法;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住房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受理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质量投诉;指导、协助全市各乡镇住房质量投诉机构工作;组织处理重复投诉、影响较大且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

    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查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确定城市重点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建筑节能资金并指导实施;组织民用建筑能耗审计和建筑能效评价工作;监督全市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实施“绿色施工”工作;组织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墙体建设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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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震减灾科

    编制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前兆观测和短期跟踪措施,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承担全市地震情况快报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现场负责地震监测跟踪,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审查可能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项目;开展全市群防群控工作。

    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要求,参与重建规划的制定;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市地震防治机构日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工作,管理地震烈度区划或者地震参数区划;管理全市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重大建设项目场地抗震安全评价,开展地震场地防震灾害评估;参与农村住宅抗震建设。

    编制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市有关单位编制地震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编制全市地震应急演练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承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地震灾害快速报告工作;承担地震应急预案、统计、物资等救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承担地震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的创建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区、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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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科

   


    制定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财务决算;承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的计存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并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征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综合服务费、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建设费用。规范本系统价格收费项目,集中管理本系统城建综合统计;完成政府重点项目的代理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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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审计室

    协助党委研究制定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负责全系统党员干部党纪政治纪律学习教育,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律案件,受理下级党组织违纪问题处理请示;接收和受理有关党员干部和下级党组织违反党纪政治纪律的举报、控告和群众来信;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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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和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进出本市,承担外省市企业进昆的资质登记和省级登记。市内外企业来昆明办理施工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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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执行国家、省市下达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价目表和上级部门下达的造价政策文件,履行政府职能,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收集、积累、计算建设项目推广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基础数据,为编制补充指标、底标、竣工结算等提供定价依据;组织研究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和材料价格信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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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调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的销售和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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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管理办公室

    规划、储备、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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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水监测站

    接受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更新和变更;监测和控制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污水和废水的质量和数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排水户;负责编制本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负责监督排水设施工程建设;对全市排水实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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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办公室、节水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燃气行业的具体规定;组织编制全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燃气经营、使用单位的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批和颁发;负责全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镇用水和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负责城市节水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制定城市用水规划并下达实施;制定工业综合用水定额,实施单位用水计划编制。负责用水条件的制度下发和考核以及按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的附加水费;组织用水单位节水检查和水平衡测试;负责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等节水技术科技成果;负责业务节水技能培训;负责创建节水型城市和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绿化监管站

    认真宣传、贯彻和落实绿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绿化建设合法、有据;全面监管绿化工程质量,制定全市绿化工程质量发展规划和措施。建立绿化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确保绿化建设顺利进行;加强绿化监理队伍建设,确保绿化工程中期质量验收;对市、镇政府投资的公共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负责市政府质量监督重点工程绿化养护工作。办理绿地占用审批和树木砍伐、移植、砍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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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

    监督考核市政绿地绿化养护管理,办理市政绿地开挖、移植工作,监督市政绿地数字化城管完成情况,负责城市绿化病虫害防治和预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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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办公室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市城市、单位、个人三级住房公积金的集中管理和增值运营;城镇职工住房补贴、新进职工住房补贴、维修资金的受理、审批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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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办公室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接受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案备案和招标办法的审批和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对招标单位自身的招标能力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质)进行审核;负责本市评标专家的申请、考核和管理;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诉,调解处理招标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定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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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妥善保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和原始记录,制定相关查询制度和保密措施,为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条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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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察站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及时受理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控告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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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监督站

    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协助投诉中心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工程质量鉴定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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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审阅中心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审查机构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单位执业行为的跟踪评估;编制《昆山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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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检查大队

    宣传贯彻国家城市建设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设管理所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除管理法规,城市绿化法规,城市天然气管理措施和其他建筑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将惩罚违反项目建设的部门,以实施对个人的监督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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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征收办公室

    实施有关住房征收和赔偿,起草和组织全市范围内住房征收和赔偿文件的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其他监督和管理;准备众议院征用计划,制定征收赔偿计划并将其提交给市政政府,组织薪酬计划的示范并发布其以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起草有关众议院征用决定的公告,并将其提交给市政政府释放;委托和监督住房征收实施机构,以执行负责房屋征用调查,赔偿和安置的工作,并拆除被征用的房屋;负责组织房屋征用评估工作;负责赔偿和安置资金的管理;制定薪酬决定,向市政府报告公告,处理众议院征用行政重新审议和行政诉讼,并做得很好,适用于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负责在房屋征用过程中调解房屋征用,赔偿和安置纠纷以及请愿和咨询工作;负责房屋征用和薪酬数据的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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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的声音110”城市服务中心

     City的“  110”城市服务中心是一种新型的便利电话智能网络服务,根据“  110”和城市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党的工作安排,于2007年12月28日集成委员会和市政府。平台(原始的城市服务中心于2005年8月开始为建筑做准备,并于12月30日进行了试用操作)。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整合信息资源,为公民提供24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并集中接受公民对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行业的投诉,批评,建议和意见,以满足各种各样的和不同的行业公民的个性化需求。服务需求。

    联系电话:,

    城市建筑档案

    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和政策,制定了该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发展计划,以及与城市建筑档案馆有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草案。根据《城市建筑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提交城市建筑档案》的法律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城市建设文件进行执法检查,并调查和惩罚非法活动。负责城市建设文件(例如建筑系统和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负责该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档案馆的收集,分类,存储,统计,识别和利用。负责对施工项目完成接受的文件审查。组织和指导该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和商业培训。开发城市建筑档案信息资源,编译和发布档案历史材料,并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

    绿色办公室

    实施土地绿化的准则,政策,法规,程序和标准,并组织其实施;组织和开展自愿种植活动,以宣传和动员所有人爱和保护绿色;促进花园风格的单位和居民区的评估和选择;组织和实施高速公路及以上的市政级别绿色;进行市政绿化的关键实际项目;通过植树,草种植和其他生物学措施,指导城市对土壤侵蚀的预防和控制;指导生态公共福利森林和商业林的耕种和建设;负责市政绿色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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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蚁控制和住房管理办公室

    负责预防和建造该市新建房屋;负责城市的白蚁灭绝和控制工作;收集,分类和归档白蚁预防和控制文件;发布新房屋的白蚁预防完成报告;在白蚁科学知识宣传草案中做得很好;在白蚁控制药物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得很好;进行直接管理公共住房的管理和维护,并在低租金住房管理方面做得很好。

    联系电话:

    亭花园

    旅游景点,公民运动场所和政府游客接待职能。

    联系电话:,

    房地产交易中心

    统一该城市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同所有权证书和其他权利证书;处理预注册,初始注册,转移注册,变更注册,抵押注册和取消房屋所有权的注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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