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二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公开选聘公告及报名指南
11月14日,新疆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区2024年第二批住房建设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公开选拔的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
选拔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各地区、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资格审查,统一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录入数据库。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5日10:30-12月2日18:30
资格审核时间:11月15日10:30-12月3日18:30
应具有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注册职业资格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领域八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之一:
(一)具有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并持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5、未在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并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政府处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各级信用信息联合平台处罚名单的。
6、无经济犯罪史或被取消评审资格。
7、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技术服务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的管理,切实提高评标专家服务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的能力,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专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4年第二批住房建设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公开选聘。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一)评选范围: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网上报名。各地区、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仓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评标能力,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领域八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之一:
(一)具有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并持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5、未在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并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政府处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各级信用信息联合平台处罚名单的。
6、无经济犯罪史或被取消评审资格。
7、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技术服务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5日10:30-12月2日18:30
资格审核时间:11月15日10:30-12月3日18:30
(2) 训练和测试时间
培训时间:12月5日10:30-12月13日18:30
测试时间:12月16日10:30-12月18日18:30
培训视频播放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
以上时间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将另行通知。
3.公开选拔招聘程序
公开选拔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培训、测试、公示、招聘等。
(一)网上报名
1、评标专家的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均可于11月15日10时30分后登录“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系统登录及操作手册可通过“新疆建设工程综合网”下载、查阅。信息网-下载中心-2024年全区第二批招标专家报名操作流程》()。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附件1),并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续聘)》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自身条件。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所需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个人签署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扫描件。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标专家聘用(续任)申请表》为用人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电子扫描版PDF版雇主。
3、注意事项。申请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若您填写的信息与您的真实信息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提供虚假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12月3日18时30分前,各地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报送信息的审核。
(3) 训练与测试
审核通过的人员将于12月5日10时30分后登录“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参加培训和测试。培训考试操作规程可通过《新疆建设工程综合信息网-下载中心-全区2024年第二批标准专家培训考试操作规程》()下载查阅。
(四)公示及聘任
根据招聘公告,拟聘任的评标专家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渠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微信公众号”。
若公示期后仍未收到报告或报告的问题不影响预约,系统将向申请人发送电子版预约函,申请人可登录评标专家登录系统下载并查看它。
4、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人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推荐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事先取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二)申请人可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级标准(住宅、建筑类)》(附件3)提出专业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应当与其学习专业、工作经历或者执业范围相一致。在A类工程类别中选择“优先评标专业”和“替代评标专业”和“优先评标专业”。为必修入库专业,酌情纳入“备选评标专业”。确定大类后,就可以只填写该大类下的报表了。一级类别不得超过1项。二级类别必须在所选一级类别下报告。不得选择超过 2 项。第三级类别必须在所选的第一级类别下报告。二级类目下入选项目不得超过4个(若二级类目下无三级类目,则二级类目视为三级类目)。
(三)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遴选公告,完成评标专家资格审查。
(四)申请入库的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得加入专家微信群、评标QQ群等网络交流群。
(五)发布本公告的信息渠道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微信公众号。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公告,及时了解相关选拔招聘相关职位动态。
(六)公开评选期间开设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申请人可按照《各地市评标专家注册咨询办法》(附件4)进行咨询。如果您遇到其他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举报: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0991-
技术服务咨询热线:099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附录:
附件1: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2:评标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3: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级标准.docx
附件4:各州、市评标专家报名咨询办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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