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望江县发改委高效办理17件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
望江县发改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汇总2023年,望江县发改委共受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和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共17件,其中:人大代表提案5件、主办项目2个、协办项目3个;会员提出提案 12 项,提案提案 6 项,共同提案提案 6 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现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依法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通知》 2023年委员》,并于3月20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听取十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十一届全国政协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办理程序。每项提案均成立专门处理小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直接组织者,并确定具体联系人。在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督促办理,每周听取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得到妥善处理。高品质、高效率。
2、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效能
我们始终把问题是否解决作为提案处理质量和效率的唯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调查研究为基本方法,以沟通协调为必要环节,努力提高处理质量和效率。对于下达的提案,各负责部门通过电话咨询、上门访谈等方式进行坦诚交流、详细汇报,促进提案办理准确、及时、到位。 7月13日,政协委员应邀召开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热烈的交流。政协委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中肯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9月底前,县发改委牵头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处理,并形成正式批复文件。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场转达给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征求了委员们对处理意见。对工作的意见。批复同时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检查办公室。按照时间规定,所有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案的答复均及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我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提案处理的全部任务。
三、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处置有效
回顾百分之三百的绩效目标,我们将继续组织会员代表回访和回复后续处理,推动建议提案处理从“回复为主”向“落实为主”转变,高品质处理建议提案,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服务经济水平。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协调项目资金保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的建议》(第111号)
一是我委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我委起草了《望江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使用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已印发(望江县)。府办司25号)规定,县财政部门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500万元以上)开展前期工作。 2023年前期工作资金共支持重点项目15个,安排使用资金合计933.3万元。
二是我委制定了《望江县有效投资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望江县扩大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明确县领导带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规划、实施、建设、生产全过程管控,完善项目推进体系,对项目实施“闪电”行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快速实施。
三是认真落实望江县各项措施,推动一季度35项“开门红”措施、二季度30项“红夏”措施、三季度30项“金秋红”措施的实现,使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强化政策支持,对在建重点项目,按要求建成的给予启动补贴,对开工后3个月内整合的项目给予奖励。所以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快速开工。
(二)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
1.《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市场监管的建议》(119号)
实施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建立全县建筑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施工现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倒逼中标单位强化诚信意识,提高履约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标后绩效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强化标后履约管理,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合同管理、施工变更、质量等情况安全、施工进度、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付款等重要内容依法监督,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行职责,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符合程序和要求,项目建设和监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费和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实现了标后履约封闭管理的目标。
三是加强对建设各方责任单位行为的监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承包、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和管理办法》(建市条例1号),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违法承包行为,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分包、违法分包和转让、出借资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是否有关联公司,以检查涉事责任方履职监督情况依法查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建设项目中的违法承包、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是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回避投标、虚假投标、排除潜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违反评标定标、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招标文件。
五是落实和建设信用体系。建立常态化信息收集和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信息统一收集和公开。将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标过程中,同时对履约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实施信用处罚,营造“一标一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处处受刑,处处受限”。
2、《关于加大培育和支持我县新材料新产业发展的建议》(第5号)
实施措施:为真正把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我县经济发展新引擎,用好“中国锰系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不断为新材料产业转型原型增添新动能。第十四个五年计划。
一是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新材料创新高地。无论是新材料还是复合面料行业都离不开化学工艺。然而,新材料产业并不是传统的化工产业。因此,新材料行业必须与传统化工企业区分开来,区别对待。限制传统化工企业的发展,鼓励新材料企业的发展。对新材料产业项目从能耗、排放、投资强度、亩均产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准入,从根本上解决新材料项目实施难题。
二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争取政府各项资金,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优化项目实施环境,建立新材料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缩短项目签约到开工建设时间;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保障新材料项目土地等要素资源供应,正确评估环境保护影响。我县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影响为产业发展提供依据;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新材料产业链体系,帮助新材料新产品与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对接,加强新材料应用推广。
三是围绕新材料及相关产业链,通过“双招双引”,加大央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大力推动下游产业积极开展新材料首批应用,依托新材料链主体企业,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县新材料产业做大并且更强。
3.《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价格调控的建议》(第84号)
实施措施:2019年疫情发生以来,为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宏观调控,我委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应急价格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数据分析。疫情期间,我委对各大超市、大型农贸市场、药店、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监测,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县发改委网站发布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及动态分析。 。
二、疫情期间,商务局、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等执法机构不定期进行价格监督检查,要求各大商户明示实际价格,不得哄抬物价,不囤货,不涨价。如果价格有迹象、趋势或潜在问题,请立即进行检查。
三是疫情期间,我委密切关注大量消费的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及时发布动态价格信息,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努力确保疫情期间我县物价稳定。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社会认知,让公众更加关注价格政策,减少投机性涨价。如果下一步出现其他紧急情况,我委将尽快采取相关措施。
4、《关于推动望江县建筑服务企业争创上述规定服务企业的建议》(92号)
实施措施:我委已就此事与建设局、招标中心进行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配合,认真研究相关招标政策,进一步完善招标方式,尽力减少企业因恶性竞争而产生的内耗。
在政策支持方面:一是财政奖励政策。我县政策推动落实一季度实现“开门红”35项措施、二季度推进“红夏”30项措施、今年确保“金秋红”30项措施三季度,“四强”企业县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建筑企业申报高级资质。例如,监理公司成功从乙级资质申请到甲级资质,县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二是其他配套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建筑服务企业吸纳更多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积极引导企业采取“以旧带新”的方式培养人才,鼓励青年人员取得建筑领域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培训补贴,条件成熟时政府部门也可以直接提供技术支持。
支持措施:
首先是招标。招标30万元至10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优先考虑我县建筑服务企业。对100万元以上项目招标,按照相关政策采取公开招标并实行“考核分离”,提高本地服务企业中标率。
二是争取创新支撑。目前,我县建筑服务公司的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大多为限额以下,规模普遍较小。我委将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定额以下工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实施方案,优化企业服务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我县建筑业和建筑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三个问题是外企太多,存在隶属问题。全县住建、财政、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对非本地注册的建筑服务企业进行抽查,对其人员、专业资质、专业水平和业绩进行核查和评价。如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管道天然气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管道天然气建设的建议》、《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接驳改善供气保障民生、协助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第169号)
实施措施:由于天然气关系到县域经济发展的民生工程和能源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调研,向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推进计划。经政府常委会研究决定,县城投资公司成立了新能源公司,并对新世高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后收购。县投资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由新能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并整合上下游运营。目前,新公司已经成立。成立天然气沂南线望江支线项目推进专项小组,由县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推进项目建设。专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就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困难、解决方案等进行沟通和交流;适时召开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各环节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目前,县发改委正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项目推进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早日启动,让望江流域早日通上天然气,改善民生,降低工业用气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三)协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加强望江县(崖滩)双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实施措施:协办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于5月15日向我委提交了协办情况函。为确保答复能够得到提案人满意,我委目前正在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经济、统计、税务、金融等部门。 、投资促进中心、崖滩镇等相关单位收集了提案涉及的相关政策依据。经济开发区拟出台政策方案,将长岭、高石、崖滩三个乡镇集中区划归县经济开发区托管。托管区域内吸引落户县经济开发区或注册地址在县经济开发区内的项目可享受同等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乡镇产业平台吸引力,促进快速集聚发展乡镇工业。
2、《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提高粮食收储监管能力的建议》。
措施实施情况:我委与金志勇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并根据我县储粮能力的实际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新建8万吨高平房仓库项目望江县金谷粮油有限公司
处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是我们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办理经验,完善办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代表委员的要求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处理责任,加大处理力度,创新处理方式,注重处理实效,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处理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望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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