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4-12-25 16:23:20

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男女比例及报名详情公布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人员(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提高辅警人员水平公安机关看守大队、县委、县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辅警32名,其中男辅警30名,女辅警2名。详情见《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附件1)。

    3、公告发布网站

    1.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

    2、巴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网站: / 后续笔试、面试、成绩公布等所有公告和通知均在本网站发布。

    四、招聘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招收的辅警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和出差履行职责,服从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

    3、户籍:巴彦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3年12月7日前迁入);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988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5、文化程度:统招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烈士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志愿参加正义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

    6、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良好,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烟头烫伤;

    7、身高:男考生身高170cm以上,女考生身高160cm以上;

    8、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积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人民警察因公牺牲配偶、子女的;

    3、辅警的配偶、子女因公死亡的;

    4.作为公众的一员勇敢行事;

    5、退役军人。

    根据《黑龙江省志愿者奖励和保护规定》,勇敢志愿者的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考生只能使用上述加分之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察辅警:

    1、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终结的;

    2.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开除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满前擅自离职的;

    6、其他按照规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申请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00至2023年12月22日16:00。考生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看成绩、进入各环节等的公告、公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及相关手续。网上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并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注册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必须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符或应聘者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填写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内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户口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在学信网下载;

    3、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明;

    4、符合政策积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https://img1.baidu.com/it/u=2726469172,2797603926&fm=253&fmt=JPEG&app=138&f=JPEG?w=800&h=1067

    5、签署并确认《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后,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证明。

    上传的身份证件、证件或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1M字节,照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核。在线注册时,申请将在线审核。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核结果或未预留足够时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尽早完成报名程序,以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拥塞而无法完成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三)付款方式

    按照《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用的通知》(黑财税3号)精神,本次笔试费用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是免费的。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未按时缴纳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付款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至2023年12月23日16:00。

    报名完成后,该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比例未达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如果您申请的职位原计划被取消,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并且只有一次更改申请的机会。详情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时完成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报资格。

    (四)保单积分

    报名完成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满足多个奖励积分条件的考生将仅选择最高奖励积分项目,并且不会累积奖励积分。政策加分的现场审核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和巴彦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的,将在报名网站和巴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积分资格。保单奖励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有效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热线:巴彦县公安局:0451-;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

    技术咨询热线:分机。 1287.

    6.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含时政、政治等),满分200分(每科100分)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具体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见报名网站上公布的笔试准考证和笔试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携带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若因材料不齐全而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位考生须自备黑碳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违规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检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成绩。

    7、现场资质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是对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应聘者本人及面试前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现场核实的必要步骤。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列最后名者可同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在报名网站打印);

    2、户口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在学信网下载;

    4、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明;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须签字确认;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证明;

    7、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材料含有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将被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应聘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应聘职位的人数与该职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若未达到1:3的比例,则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经现场核实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休证等证件原件退还考生,其余材料归档留存。

    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参见报名网站通知。

    8. 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对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规则。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该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和公布

    总测试分数以百分比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能测试人选名单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末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党员、学历较高的考生、年龄较小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0.体能评估

    https://img2.baidu.com/it/u=3373079782,1103010042&fm=253&fmt=JPEG&app=120&f=JPEG?w=1199&h=800

    体质考核由巴彦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签署《身体状况确认表》(见附件3)。若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体能测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并附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二)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

    男子团体项目标准:10m

    女子组项目标准:10m×4往返跑(14秒4以内)、800m跑(4分50秒以内)、纵跳(2.30米以上)。

    (三)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1. 体检

    (一)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以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体检由巴彦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试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进行填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巴彦县公安局组织上级医院复检。复查结果将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十二、检查及公示

    (一)体检合格者接受政治考察

    (二)检查内容

    相关程序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人民警察任职政治侦查办法》执行公安机关的规定”(公证字11号)。体检合格的,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初审、县公安局政检合格后确定最终人选。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录用,产生的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拟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考试、体质评估、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3. 就业和福利

    (一)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巴彦县公安局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6个月试用期)。

    (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工资由巴彦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内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分级考核结果实现相应工资福利。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的部署。

    14.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将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监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5. 注意事项

    (一)未按照各环节相关通知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沟通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考试和就业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与招聘考试相关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课程。社会上任何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课程、网站等误导考生的信息与招聘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巴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彦县公安局

    2023 年 12 月 7 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男女比例及报名详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