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4-12-22 18:34:00

2024年南宁市本级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工作通告及房源详情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金分配实施细则》(南住建规11号)的规定为做好南宁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和住房选配工作,确保登记和住房选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住房供应情况

    南宁市2024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共涉及23个社区、552套(其中:单间442套、一室一厅95套、两室一厅15套)房间)。详情如下:

    (1)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12套,其中:单间8套、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良庆区春华路14号;

    (2)风铃家园共有公共租赁住房13套,其中:单间10套、一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

    (3)惠民安居·风岭南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47套,其中:单间34套,一室一厅12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四)富乐新城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5套,其中:单间31套、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江南区知行路10号;

    (5)郝庄·上贤湾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8套,其中:单间35套,一室一厅3套。地址:江南区乐贤路16-2号;

    (6)惠民安居·北湖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24套,其中:单间20套,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为:高新区安源东路36号;

    (7)惠民安居·风岭北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43套,其中:单间38套、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2套。地址为: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

    (八)惠民安居·昆仑花园共有公租房31套,其中:单间30套,一室一厅1套。地址:兴宁区金川路5号;

    (9)惠民安居世博园公共租赁住房6套,其中:单间5套,一室一厅1套。地址:江南区博罗岭东街125号;

    (10)惠民安居·仙湖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122套,其中:单间108套,一室一厅13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

    (11)惠民安居。永和园公租房共有3套,其中:单间2套、一室一厅1套。地址为:西乡塘区新阳南路49-1号;

    (12)惠民安居·汴阳园公共租赁住房4套,其中:单间3套,一室一厅1套。地址为:西乡塘区汴阳新街15号;

    (13)惠民安居·可丽花园拥有公共租赁住房10套,其中:单间6套,一室一厅4套。地址为:西乡塘区安五大道20号;

    (14)惠民安居·璞馨园拥有公租房3套,两室一厅。地址:邕宁区尚吉路11号;

    (15)康陵花城共有公共租赁住房146套,其中:单间110套、一室一厅35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永宁区工草路11号;

    (16)林立桥嘉园公共租赁住房,2套,一室一厅,地址:青秀区林立桥路8号;

    (十七)龙香园公共租赁住房一套,一室一厅。地址:经济开发区白沙大道111号;

    (18)桃花源社区共有公租房2套,一室一厅。地址为:西乡塘区安源东路9号;

    (19)惠民安居·梧桐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4套,其中: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高新区均安路6号;

    (20)惠民安居·友谊园2套公租房,两室一厅,地址:经开区友谊路46号;

    https://img0.baidu.com/it/u=2825166442,3881834738&fm=253&fmt=JPEG&app=120&f=JPEG?w=540&h=500

    (21)中海永翠峰公租房,一室一厅,地址:兴宁区东洲路2号;

    (22)晋商城一期有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一室一厅。地址是:江南区金福路6号。本项目产权单位、租金收入及运营管理均属于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价12号)。首层及顶层租金标准为6.8元/平方米每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7.5元。 /平方米·月。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按照所在社区标准,为每月1.85元/平方米;

    (23)古汇公寓共有公租房2套,均为单间。地址是:西乡塘区衡阳西路6号。本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产权单位、租金收入和经营管理均归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租金标准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自基5号)执行。 12)。首层及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每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11元。 /平方米·月。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按照所在社区标准执行,为每月1.65元/平方米。

    上述(1)至(21)社区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监物价12号)。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您所在社区的标准执行。

    二、登记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分配实物租金的家庭和个人(简称“候补家庭”)。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9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候补家庭应关注“南宁住建”或“用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并按要求登录账号进行登记(具体见附件1、附件2)。系统操作技术故障咨询热线:(工作时间联系,如无法接通可微信留言)。

    如果候补家庭不熟练操作登记系统,主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到风岭北苑南宁市社会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地址:风岭北苑4号)。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1号楼,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指导操作时间为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电话:-,,。

    前往凤岭北苑南宁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到站南分站下车,距离地铁1号线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4. 租户类型标准

    (1)实体分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单间配套公寓;

    (2)如实物配租保证人数为2人,可申请租用一室一厅或配套设施齐全的单间;

    (3)实体租金分配保障人口为3人。若有16岁以下家庭成员,可申请租用一室一厅或单间公寓;如果家庭成员全部年满16周岁,可以申请租金分配。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或单间设施;

    (四)保证人口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租赁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单间公寓。

    注:登记期间,登记家庭可以变更登记的社区和户型,但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一种户型。

    五、入围规则

    登记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登记户数与可供房源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住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现有住房及登记情况,将于5日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1)排序规则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按照家庭保障资格申请获得批准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因批量审核同时批准安全资质的,按资质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规则

    1、租赁优先权

    https://img2.baidu.com/it/u=3759660284,2786108227&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653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金分配实施细则》(南住建规11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下情况将优先提供实体租金:

    (一)独居老人;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患有严重疾病、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转入企业的待业军队干部、军人等或参加过对外战争的民兵,或获得市政府支持的人。一级以上者,给予英勇表彰、特殊贡献奖,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四)享受本市计划生育专项扶持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候补家庭,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材料。优先租赁家庭按照担保资格审批时间顺序排序。逾期未提供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优先租赁。

    2.同年优先

    当年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本市甲类(GZFA)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优先于本市乙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农村家庭和个人。本市个人及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用人单位集体向家庭(JZ)申请排序。

    三、同时审批保护资质的优先原则

    同时核准担保资格的,本市B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优先享受集中担保。来自雇主的申请家庭(JZ)。 )进行排序。

    (三)优先租赁户比例限制规则

    优先租赁户数占项目可用住房的比例不超过50%。

    当优先户数量低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供住房的50%时,优先户将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住房将作为非优先户选房。

    当优先承租家庭数量大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提供住房的50%时,只有排在可提供住房50%之前的优先家庭才有资格直接选房。对超过可售住房数量50%的优先租赁家庭,应与其他户籍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售住房的资格。如果您仍未入围本批次选房,参加下一批实体租赁登记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被视为优先出租户。

    6. 房屋选择与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具体选房资格名单、选房时间、网上选房操作流程等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提供发展局政府网站()、“南宁住建”、“用友家”等公众号等微信在线平台发布公告,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选房条件的候补家庭。符合选房条件的候补家庭应及时查看上述网络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按要求参与选房。

    7.温馨提醒

    报名功能位于“南宁住建”、“用友家”微信公众号。排队等候的家庭可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用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登录账户并按要求注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公告、公示以及住房选配结果将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件:1.公共租赁住房微信公众号新用户注册登录(南宁住建、用友家)

    2、公租房微信网上登记手续(南宁住建、用友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24年南宁市本级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工作通告及房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