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功耗广域网络推动物联网发展,人人皆可成为运营商
---[介绍]---低功耗广域网及其配套产业链已经成熟,规模较小的组织甚至个人也开始利用这些技术来运营自己的资产,进一步降低了各类轻量化产品“运营者”的门槛。
随着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结构中比重的提高,“经营者”一词有了更多的内涵和外延。它不再是电信运营商独有的。只要制造商拥有可重复使用的资产(有形产品或无形服务),向多个用户收费以租赁和使用其资产的运营商,例如在各种共享经济中成长起来的企业。上周,作者在文章中指出:借助低功耗广域网等物联网技术,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运营商”。这是物联网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核心价值之一。作为与通信行业密切相关的低功耗广域网,未来行业可以形成多元化的物联网“运营商”。
典型参考标杆:多元化虚拟运营商
从2013年底开始,工信部陆续向数十家民营企业发放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许可证,拉开了我国虚拟运营商的序幕。由于政策限制和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目前虚拟运营商的运营情况并不理想。不过,笔者觉得虚拟运营商的整体框架和思路可以提供基于低功耗广域网的新“运营”。商业”带来了一些启示。
虚拟运营商需要向电信运营商租用基础设施资源,对各种业务进行处理和打包并提供运营。事实上,虚拟运营商相当于承担了电信运营商的部分服务功能,只是参与程度不同。根据参与程度,可以形成多元化的虚拟运营商,一般包括全虚拟运营商(Fat MNVO)、增强服务提供型Thin MVNO和通用服务提供商(SP)。
https://img1.baidu.com/it/u=2118409403,60865133&fm=253&fmt=JPEG&app=120&f=JPEG?w=610&h=384
完全虚拟运营商拥有除无线接入网以外的所有资源,是最成熟的网络运营商。他们可以在没有频谱资源的情况下提供电信服务,并拥有自己的移动网络号码、移动交换中心和认证中心。 、设备识别和注册、相关信令功能以及自己的计费系统。同时还可以发行自己的SIM卡,推广自己的品牌,拥有客户资源、客户管理系统和分销渠道,提供自己的电信内容。和增值服务。
增强型服务提供商利用电信运营商的无线频谱资源以及交换、路由和HLR设备,并利用一些网络业务部门利用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户资源和分销渠道向用户提供服务。
普通服务商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户资源、分销渠道、会计系统。但在网络部分,它们完全依赖网络运营商,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运营商的网络结构。业务主要是客户管理。
如今,NB-IoT/eMTC、LoRa、RPMA等低功耗广域网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竞相竞速,其部署的网络有着浓重的虚拟运营商影子。当然,NB-IoT/eMTC一般由电信运营商自己部署,也有部分运营商部署LoRa网络。这些群体不会被归类为虚拟运营商。其他网络运营商已经部署了物联网网络的接入部分。大部分数据回程需要租用电信运营商的有线和宽带无线资源。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虚拟运营商。
这些物联网网络的运营商也不同程度地参与电信运营。以LoRa的一些运营商为例,知名平台公司正在帮助许多运营商在网络的全球扩展中构建核心网络和运营支撑系统(OSS),而不仅仅是连接管理和应用使能的平台,从而形成了一些深度参与的运营商;而一些行业级和企业级LoRa网络主要提供连接和数据直接连接到互联网。此类运营商的参与程度比较浅。
不同层次和参与程度的产品“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的分类和参与程度不仅对低功耗广域网运营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而且对于各种产品“运营商”来说也有其商业模式的雏形。正如上周推文中提到的,各种产品“运营者”可以对其产品进行生命周期管理和运维,并在产品基础上提供各种附加服务。这些厂商要成为“运营商”,需要物联网通信、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技术的支持。目前,提供这些支撑技术的厂商数量比较丰富,产品运营商可以选择自行建设和运营这些基础设施。 ,这些设施也可以租用。与虚拟运营商的不同类别类似,产品运营商也可以有不同的参与深度。
https://img0.baidu.com/it/u=704366961,2960248814&fm=253&fmt=JPEG&app=120&f=JPEG?w=450&h=301
一些产品运营商拥有运营所需的所有资源。例如,一家公用事业公司需要利用物联网技术来运营城市中大量的仪表、管道等公共资产。作为专业化的公共产品运营商,它可以构建自己的覆盖全城的LoRa网络,连接自己拥有的所有硬件终端,并搭建管理平台来开发相应的应用程序,对这些终端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精细化运营和维护,并且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所在城市的主要销售渠道和用户资源。这时,可以认为这家公司是一个完整的产品运营商,拥有作为产品运营商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基础设施、计费能力、产品、渠道、客户等。
但部分产品运营商仅控制核心管理平台、产品、渠道和客户资源,运营所需的基础设施通过租赁实现。例如,共享单车运营所需的通信网络资源基本是向电信运营商租用的,但管理车辆的物联网平台作为共享单车运营商的核心资源,一般是自建运营,主要依靠自身运营商的资源。自己的技术。由人员运营,技术支持由第三方平台商提供,而产品、渠道、客户均由单车运营商自己运营。这种模式可以比喻为虚拟运营商中的“增强服务提供商”。
也有一些小厂家甚至个人拥有一些运营资产,但没有实力开发渠道和客户资源,更不用说建立自己的平台和网络基础设施。但由于产业分工的细化,提供此类服务的第三方厂商也不少。小企业和个人可以在这些第三方平台上租用网络、计费和设备管理能力,第三方平台提供渠道和客户资源,资产所有者只需要维护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例如,作者在上周的推文中提到了个人经营停车位的案例。个人购买NB-IoT车位地磁体或车位锁后,可以在第三方公共平台注册操作其车位。当然,借助低功耗广域网,小型企业和个人的资产无需频繁更换电池和严密监管即可进行运营和维护,降低了作为产品“运营商”的门槛。这样的厂商或者个人可以算是非常轻量级的运营商。
随着物联网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各种可重复使用产品的“运营者”将会越来越多。他们利用物联网技术来监管、操作和维护他们所经营的产品。定位、计费等操作形成不同参与程度的各类产品“运营者”。当NB-IoT/eMTC、LoRa、RPMA等专用物联网网络逐渐在全球部署,且其配套产业链日趋成熟时,较小的组织甚至个人开始利用这些技术来运营其资产,让各种光的门槛对于大型产品的“运营商”则进一步降低。未来物联网带来的产业变革之一就是各行业、各规模的产品“运营商”群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