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专科(高职)学历教育,招生报名条件详解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性质:公立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5、学校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邮政编码:
6.浙江省示范性职业学院
7.学院网站:
报名条件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职院校面向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条件、已通过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的浙江省高中、中职毕业生。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身体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2、普通高中生每人限选两个专业(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外省的学业考试成绩必须经过省考试局的认可后才能得到承认。未获考试局认可的考生必须提供当地省级学历。证书由主管机关盖章。
3、需要单独考试的专业,必须按照专业规划中规定的类别填写申请表。每个学生仅限于一个专业。
4、服装服饰设计、现代纺织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专业申请要求:无色盲(或色弱)。
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表1:提前招生专业数量及招生计划
2、培养方式:统一按照高职专业教学计划实施。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服装服饰设计、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四个专业采用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提前入读高职院校的学生,按照我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完成三年学习,具备毕业资格,可获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提前招生各阶段时间安排
1.报名起止时间:考生须于2017年3月28日至4月6日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完成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籍证明、考生参加2017年统一计划高考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报名号、高中学历考试(惠考)或中职职业技能统考成绩等)。
注册所需材料:
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全国高考成绩单或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成绩单;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证明或单项考试录取证明复印件;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我院网站下载,网址同上);
以上材料须于4月7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邮戳准确)或提前提交至学校。
通讯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305室(招生就业办公室),邮政编码:。
2.确定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普通高中生按照考生高中考试(会考)成绩折算的总分排名,中职生按照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排名,按招生计划安排3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考试名单;发布日期为 4 月 11 日。
3、现场确认信息并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身份证于4月14日中午12:00至17:00到我院报到确认信息,缴纳提前入学注册考试费110元每人,并领取入场券。
4、综合测试及结果公布:
专业综合考试时间为:4月15日8点30分开始。
成绩公布:综合考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已录取(含序号)”、“未录取”名单将于4月20日公布,并报省教育厅考试机构一周后,于5月7日前将考生名单(预定考生含序列号)报送至省教育厅考试院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5、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305室。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0573-,。
入学分数转换和综合测试程序
提前入学的录取分数线由高中学业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成绩和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350分。
(1)高中学业成绩导入规则,总分200分
1、普通高中生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导入,根据考生提供并加盖所在学校盖章的高中学业考试(中考)成绩(成绩)确定学业水平成绩位于。
表2:学业考试(中考)成绩换算方法
以高中学业考试(中考)成绩单为依据,将3+7指定科目直接导入国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权重120分(Σ课程折算)分数÷3×1.2),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7科权重为80分(Σ课程换算分数÷7×0.8),满分200分。
2、中职学生职业技能统考成绩以我校报名截止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为单独考试成绩。以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折算半权重导入,满分200分。
(二)学校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规则,总分150分。
普通高中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成绩折算的总分进行排序。中职学生按照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排序。考生综合考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3次确定(如有小数点,则质量增加1名),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列的结尾”将被一起选择)。未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综合考试名单的考生,可进入第二志愿专业学业成绩排名,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专业。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学生接受高职专业培训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和职业潜力。中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素质等,测试方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等,各专业具体测试方法详见表1。各专业招生计划将于3月下旬由学院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入场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门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八项公开”和“六项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2、拟录取和准备入学的考生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录取和准备录取的考生总数除以总成绩的2倍计划人数,其中拟录取考生及拟录取考生人数为计划人数的1倍。
普通高中招收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根据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折算成绩、高中语文、数学、语文成绩确定录取情况。英语。有与高中申请专业相关的选修课。课程或选修课成绩优秀者,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统一职业技能中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转换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和理论知识成绩确定录取资格考试成绩。
某专业报考学生人数低于计划人数的120%(含)的,按报考学生人数的80%(含)选择专业。任何小数都将被四舍五入。
3.公布拟录取及入学准备名单。我院拟录取和准备入学的考生信息将于4月20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举报,将及时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录取和备考考生名单公布后,若无疑问,学院应按要求于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具体招生操作请参考省考试局《2017年高职高专招生简表》,具体招生简表将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公布。
4、正式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所报考的各院校(专业)的录取情况,并按照规定选择录取学校。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并选择录取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拟录取资格。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单考单招招生。录取名单将于5月17日至30日在学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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