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学校概况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是江西省“双高”建设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院校。高等学校和首批实施留学生培养的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赣西历史文化古城、月亮之都宜春市。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军事体育系、基础医学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5个教学单位,有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8,000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2、人才引进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以上人才30名。引入的位置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从事教育事业的身心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本科起点,含非全日制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统一纳入国家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按照(政策和标准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生(本科起点)符合岗位要求。
3、各学段对应专业请参见最新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申请人所就读专业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代码一致。若招聘岗位按专业类别设置专业条件,可报考专业专业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如果你的专业在旧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中列出,但没有在最新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中列出,你可以选择招生专业;如果你申请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为必修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声明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
4、按规定学制正常毕业,按时取得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国外(海外)大学毕业生必须报考。申请人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和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申请人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机构并符合岗位介绍要求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6、拟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安排。硕士生须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的服务协议,博士生须与学校签订至少8年的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在学校、工作中存在违法或者严重违纪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行为问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但尚未期满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主义等非法组织或者参加相关活动的;
8、现役军人、伊春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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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指导学员和委托学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者入职后不得申请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人才引进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注册应在网上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入考生报名页面()进行报名。每位候选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需如实填写申请信息,诚信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资格初审前修改注册信息。初审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得变更。
注册并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证明。材料为外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3)研究生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岗位需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交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六)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规机构且符合岗位介绍要求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您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学校官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该岗位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进入资格审查(最后成绩相同者也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申请人需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所有电子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加下一轮考试的资格。
(三)评估
一、考核方法
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讲座的形式进行。申请军事和体育部教师职位的候选人还需要参加技能考试;辅导员和行政职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应聘职位时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辅导员和行政职位的笔试还要求应聘论文和公文写作知识)。
考试成绩全部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讲座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对于需要额外技能测试的职位,面试和讲座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位、行政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面试、讲座、技能测试中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的申请人,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10 日。
3. 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原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体检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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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与岗位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若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教师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职务、行政职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需在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标准依据《江西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3号)。费用由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将进入心理测试。
2、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治审查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就业。
(五)公示及招聘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告无异议,将办理相关招聘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试用期协议或者未按约定时间到岗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晋升手续;试用期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用期的,取消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告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根据教学需要予以填补。
5、人才引进及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企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以下待遇:
人才类别
结算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学位津贴
已加入
其他好处
博士
研究生
60-80
15-25(通过申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还将提供相应的科研配套经费)
1500元/月(如到校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缴费期限3年)
当年转入
这是第一部分
1.未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入学后三年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绩效工资。 2、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家庭成员,可调动或安排在校内工作,享受与人员同等待遇。
掌握
研究生
没有任何
没有任何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住房补贴600元/月
试用期合格者,将获得晋升。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完成后即视为无效。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 申请人在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在注册期间保持畅通。若电话号码不畅而无法联系到申请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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