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建局转发通知:做好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采集工作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需进一步落实的通知》的文件
三江新区土地建设规划与城市管理机关,各县域区域建设与住房主管部门,“两海”特定区域规划与建设机关,所有直属机构,有关企业及社会组织: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1〕1026号)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指示,对各年份职称评审合格者的资料进行核查并完成信息收集任务。
请各区住建部门依据辖区管理要求,告知已获得职称评定资格者填写《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需经所属机构进行核对与初步审核,随后由企业或事业单位将材料提交至相应区住建部门进行再次核对与最终审批,待审批结束后,区住建部门须集中整理,将盖有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至市级住建局建筑管理科,并同步提交电子版资料(对接人:刘太会、尹梦蝶,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1号附1号307房间)。
现将2010到2014年度获得职称评定者的资料收集状况提交上来,请务必在2021年11月5日截止前处理完毕,以便我单位能集中整理后上报住建部门,若超时将不再接受。
附件:一份来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主题是关于推进本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及数据采集的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内容见下文。
2.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名册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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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人教函〔2021〕102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
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照《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0〕207号)及全省职称改革工作安排,需继续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实与登记任务,为此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一、深化思想认识
健全职称评定信息检索平台,能够强化本省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监管,有力打击职业资格证明伪造行为,进而提高住建部门公共服务能力。该系统开发状况已包含在加强建筑单位资格认证难题整治计划之中,各地区需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确实做好资格评定资料核查和收集任务,省厅将适时对进展迟缓、信息不准确的市县予以公布。
二、倒排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信息线上审核的指示,并参考各地区的具体状况,我厅对省内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料收集和录入的日程做了更明确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务必实现2020年职称评审成功者的资料收集,接着进行审核,最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到指定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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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务必实现2010年至2014年取得职称评定资格者的资料收集、资格验证以及系统录入任务。我厅计划于9月将2010至2014年度高级职称人员的资料通报给各地方,各地方在获取完整信息后需统一提交。
三月份底前,要办好2008年和2009年取得职称评定资格的人的资料收集、检查以及录入系统的事宜。从2021年开始的评审结果,要在第二年五月三十日之前依照规定程序提交上去。
2008年之前获得职称评定的人员资料,逐步整合进系统,伴随管理系统信息的持续优化。
各地区需要充分调配可用物资,仔细规划,有序推进,增强扶持强度,保证在各个期限准时实现各项业务目标。
三、注重协作配合
各地区应主动履行职责,联络市级和县级的人社机构、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以推进系统化整饬为切入点,建立自上而下、高效协作的工作模式,合力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料收集与核查任务。当地区在数据汇总、报送环节碰到新状况新挑战,须即刻同我厅沟通。
四、加强数据校验
各地区在核查职员资料时,需以职业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发放记录等资质相关档案为主要参考,务必依照《关于实施四川省建筑领域技术职称信息登记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实施四川省建筑领域技术职称信息登记的后续说明》等附件的规范要求,完成资料收集、数据录入工作,明确资料收集者与资料核查者各自职责,着重核对身份证号、职业类别、证书序列号等关键内容,确保职业资格信息的精确性、全面性、可靠性。务必执行安全信息管理责任制度,上报数据时确保内容真实无虚,并且严密防范职务资料外泄情况发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李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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