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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精准措施服务中心工作与人民关切

    各联盟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自治区委办、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考虑,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6 月 3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代表团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中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用更加精准有效的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的措施。强力支持。

    一、围绕重点任务落实,深化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继续公开各项规划信息。围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2035年《中长期目标纲要》,旗以上、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同时,要做好历史规划(方案)的收集整理并集中统一公开,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各项规划的实施。

    (二)深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做好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需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充备案。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增强各类信息查询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三)着力推动营商环境信息披露优化。全面准确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细化服务监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四办”工作(“蒙快办、网上办”、“蒙快办、掌上办”、“蒙快办、一次性办”、“蒙快办、为您办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效率。便捷,依托“12345”热线、政务服务场所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着力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加公开透明,2021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有效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着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信用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清晰、准确地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的政策信号。

    (四)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披露。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提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育209号),定期披露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情况、品种、期限等信息、利率、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直接资金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开直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惠民惠农牧业,及时回应和整改群众反映的情况。

    (五)继续公开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点和要求,坚持“人”防“物”防,重点围绕疫情扩散、隔离管控、流向追溯、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开展这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关注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加强边境口岸疫情防控,及时准确披露相关工作进展,避免信息泄露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侵犯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要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控制。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政策和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要加强公开发布前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的信息整合,并统一对外发布。

    二、聚焦推进重点任务,深化解读应对工作

    (一)重点解读和应对重大政策发布。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把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稳定经济增长,深入实施“科技兴城”行动,着力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流域加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应对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宗旨、重要措施等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切和疑虑。

    (二)提高解读响应效果。按照明确政策内涵、便于宣传宣传的原则,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定期政策吹风会、图文并茂、场景演示、漫画动画、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沟通。影响。切实发挥“12345”热线回应关切、与政民互动的作用,探索建立“政策专家”工作机制,选拔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业务骨干、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解答政策咨询。围绕政策落实和成效,梳理细化政策实施标准、实施范围、实施内容,根据企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并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库,推动政策落地。交互式“第一答案”响应。针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和后续解读,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译员、联系电话等,促进解读扁平化回应。

    (三)有效促进公众参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现场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民意调查。对公众普遍关心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其意见和采纳情况。对于舆论相对集中的问题,我们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力构建平台矩阵,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更好发展。建立自治区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以标准建设促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服务服务均衡发展各地区、各部门,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务在线数据、提供政务在线服务、助力完善政务网络治理的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手机办理、一次办理,实现一站式查询、一站式解答、一站式办理、一站式管理。

    (二)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自治区同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迁移至同级集约平台;各盟市(含计划单列市)要加快现有政府网站群平台向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整合辖区内网站 全部政府网站(含旗级、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迁移至集中平台,促进信息发布、解读响应、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融合。

    (三)加快自治区平台与盟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科学分类、集中标准化、共享的全平台统一信息资源数据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的原则,编制网站信息资源目录,实现全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政策文件和网站信息资源存入统一数据库统一管理,目录同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发布并挂载。自治区统一信息资源库向各盟市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自治区、盟市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融合。

    (四)建立备案制度,规范本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本地区政务系统内所有新政务媒体必须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管理。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开闭等管理机制,“摸清财务情况”。 “当好管家”,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坚决杜绝“触手可及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打造全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古快报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将作为全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的总门户和枢纽,以及分散在多个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网上服务门户尤其是覆盖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的诸多高频应用,融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络和“蒙古快办”移动终端。

    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标准化工作

    (一)推动法定主动披露内容标准化。继续规范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公开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点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加强全区“政策文件库”建设,推进“一政一库”。停止检查”政策和措施。继续做好政府公报和蒙古国政务网站的管理和建设。

    (二)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继续扩大自治区政府系统依申请公开信息平台的使用范围,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登记、审核处理、回复备案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应用“一站式服务”。加强平台内数据采集和整合,确保申请开放处理数据全量、全范围录入数据库。

    (三)推进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广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政府信息按需公开标准》、《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编制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开放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释标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标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标准》等8项地方标准,以标准化为核心切实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的重要抓手。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规范化。各自治区、直辖市政务公开行政主管部门和26个领域的相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规范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回顾了上一年的情况,回顾了今年的工作任务。部署。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对基层政府年内不少于20%的相关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盟市有关部门要对基层政府相关领域80%的工作进度进行抽查调度,并将抽查调度结果报同方。本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

    五、着力提升能力水平,深化公共队伍建设

    (一)提高协调、监督、指导政务公开的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推动、协调水平。指导、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科学合理制定指标体系,更好体现工作导向。

    (二)提高公共政务培训质量和效率。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知识过硬、业务能力较高的政务公开队伍,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培训,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建立集中、集中、统一的培训体系。培训与分散培训、综合能力培训与法律知识培训、线上培训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模式。通过培训解决一些难点和盲点,达到校准工作重点、提高工作能力的目的。

    (三)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于这一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实施跟踪督促,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回顾上一年工作重点落实情况,重点抓好责任主体明确、时限要求明确的工作任务,逐一核实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依法督促整改。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相关解读:简明政策问答《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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