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部门印发措施促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含20条举措
9月30日,来自“河南发布”官方公众号的消息透露,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通过增强对“白名单”项目贷款的投放力度、逐步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全面取消限购等措施,共计20条,旨在严格把控商品房建设的增量,优化现有存量,提升建设质量,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与健康持续发展。《措施》在消费领域规定,彻底解除购房限制,购买商品住宅不再需要审查购房者的资格。此外,还废除了商品住宅过户年限的限制,自不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商品房即可进行转让。
《措施》规定,需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推行住房“旧改新”政策,鼓励各地借鉴郑州的成功做法,根据自身情况,尝试并实施国有企业收购及市场化交易两种住房“旧改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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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在供应方面规定,需强化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监管,对于商品住宅的去化周期若超过18个月的市、县,将暂停审批新的住宅用地,并且对新增住宅用地的出让实施严格限制,目的在于强化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管理,以及严格调控新增住房供应的步伐,从而实现增量的严格把控。
河南省计划在郑州、开封、济源示范区加速推进现房销售试点项目,并且积极倡导其他城市发掘优质土地资源,尝试现房销售模式。
除此之外,《措施》强调要充分运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功效,增强对“白名单”项目贷款的发放强度,力求确保“白名单”项目的融资需求满足率至少达到70%。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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