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或卖闲置银行卡存风险,始兴县一男子因非法出借被处罚
https://img0.baidu.com/it/u=3054234131,3415478630&fm=253&fmt=JPEG&app=120&f=JPEG?w=451&h=313有些人认为自己闲置的银行卡
留着也没用
于是将闲置的银行卡出借或卖给别人
殊不知
如果收购人利用借得或收购的银行卡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你也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月30日,始兴县公安局马市派出所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名涉嫌非法出租银行账户的违法者,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唐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
3月17日,马市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察觉到唐某某所持有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的金融交易记录出现异常。紧接着,依据法律规定,派出所民警将唐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调查。
唐某某在接受调查后,坦白了自己非法出租银行卡账户的违法行为。他透露,在2022年12月,由于朋友情谊的牵绊,尽管清楚这是违法行为,他还是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借给了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了资金流转的途径,非法转移了7.8万元的诈骗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始兴县公安局依照法定程序,对唐某某涉及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决定罚款3000元。
广大民众需自律,严守法律法规,切勿冒险触犯法律。务必妥善保藏个人手机卡与银行卡,确保不租借、不转售,并坚决反对一切非法活动,决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一旦察觉到“两卡”交易行为,请立即向警方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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