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字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告字
https://img1.baidu.com/it/u=3746509484,2295705929&fm=253&fmt=JPEG&app=120&f=JPEG?w=761&h=500此办法所说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从而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且以这些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进行注册的居民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的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组成了本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作“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由省级的科技部门人员、计划单列市的科技部门人员、省级的财政部门人员以及省级的税务部门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并且办公室设在省级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已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若有以下行为之一,认定机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一,在申请认定的过程中存在极为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其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抑或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其三,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告与认定条件相关的重大变化情况,或者连续两年都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会通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该企业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及其他获取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依照本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表明,企业被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指的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者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一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企业;二是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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