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保险怎么买,南昌市电动自行车保险投保条件与保障范围详解:上牌登记与骑车人意外险
一、两轮电瓶车怎么买保险投保的电动自行车得是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上牌登记的电动车。
被保险人是保险电动自行车的所有者。
骑车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在驾驶合同确认的电动自行车期间,若遭受意外事故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涵盖医疗赔偿;若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有死亡赔偿;若遭受意外事故致使身体残疾,有残疾赔偿。
电动自行车保险包含骑车人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骑车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是定额 30 元,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费也是定额 30 元。
二、电瓶车保险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鼓励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去投保财产损失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如果电动自行车纳入了省产品目录,那么应当予以登记;如果未纳入省产品目录,就不予登记。
本条例实施前购置了电动自行车。如果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了,那么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能够凭借本人的书面说明,以及单位、居(村)委会或者社区开具的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布,包括登记的条件、程序、申请表示范文本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同时,要合理地设置登记点,对办理手续进行简化,以此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购车后的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登记的申请,并且要在现场交验车辆,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若符合规定条件,就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同时发放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倘若不符合规定条件,就不予登记,并且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安装在指定部位。
禁止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进行伪造、变造行为。禁止使用经过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禁止使用其他并非属于该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证和号牌。
第十八条
电动自行车已经办理登记,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当事人双方需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办理。具体来说,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该车辆的登记证和号牌,前往原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证丢失了,或者号牌损毁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要在三十天之内,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需要补领登记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补发登记证。需要补领或者换领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发或者换发号牌。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拓印编号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补领登记证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换领登记证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补领号牌时不收取费用;办理电动自行车换领号牌时不收取费用。
三、电瓶车购买保险,建议购买以下险种
交强险是最为基础的险种。在很多地区,电瓶车必须购买交强险才能够上路行驶,这是强制性的要求。
第三者责任险的作用是负责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所以建议购买这种保险。
骑电瓶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自身会受到较大伤害。所以,建议车主为自己购置一份人身意外险。
电瓶车靠电池行驶,其经常停在太阳下暴晒,极易发热,安全隐患较大,所以购买一份自燃险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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