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国资委扎实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国企国资运营监管信息透明化
2016年,国资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国资委要结合实际履行出资人职责,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一、做好国有企业和资产经营和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确保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公告、年鉴等及时发布法规、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所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综合绩效考核情况。重大政策出台时,要按程序充分听取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专家学者的意见。二是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结果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建设中,对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结果公告提出要求。同时,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推动定期发布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总体情况,推动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总体情况的定期发布。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共享。三是引导央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国有企业国资改革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推进中央企业信息披露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开展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
二、做好部门预决算和扶贫信息公开
一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国资委2016年预算编制和2015年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在国资委网站予以公布。做好“三公”财政拨款和预算支出、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预算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的解释。二是确保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扶贫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扶贫开发、援疆的特色做法、主要成果和成功经验,西藏、青海等地及时公布临时扶贫干部先进事迹。
三、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国企国资改革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点任务、重大突发事件、热点话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众关注的。对重要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表达央企“正能量”的频率和力度,畅通与公众的互动。
四、增强公开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加强国资委网站建设,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发挥门户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国资委公告准备工作,向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及有关方面提供副本,发挥规范文字服务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府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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