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6起疫情防控期违法广告案例 商家莫蹭热度
沈阳万家康大药房迎春北街店有“万家康大药房对抗冠状病毒首选”的广告语;大连喜士多打出广告说洗涤粉“打赢新型冠状病毒”;丹东康达中医院在朋友圈宣传“准备预防新冠等肺炎的小药方”。全国人民齐心抗疫之际,这些商家利用疫情来蹭热度,并且借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推销商品。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和检查力度,对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规范。2 月 17 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 6 起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欺骗,同时也希望各位商家以此为戒。
案例1
1 月 25 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盘锦益寿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部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他们发现有海报存在标注,内容为“新型肺炎就用金莲花口服液,提高免疫力抗病毒”。经调查得知,海报上宣传的这些内容与金莲花口服液的功能主治不相符合。此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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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8 日,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省市场监管局转来的线索,对抚顺市广播电台音乐频道所发布的“天刺海参”广告展开了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广告包含“提高免疫力、抗病毒”的内容,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于是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3
1 月 28 日,北票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在北票市新华路 12 号楼 2 单元 102 室的外墙上,有人张贴悬挂了非法广告。经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所发布。内容称“喝水灵子水,能使身体强壮,能预防流感以及细菌、病毒”;“水灵子仪,能秒杀所有净水器,长期使用 30 年且中间无需维护”;“水灵子仪过滤的水对高血压、高血脂、血黏、糖尿病都有极佳的治疗效果”。此广告涉嫌发布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北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4
1 月 31 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丹东康达中医院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企业广告宣传,其页面中包含“近日丹东发现多例新型冠状病毒者,防控病毒形势日趋严峻”的内容。丹东康达中医院秉持“不治已病治未病”的中医理念。因北方天气寒冷干燥,该中医院为您准备了预防新冠等肺炎的小药方,还有代茶饮。此外,还有便于随身携带的避瘟囊以及芳香辟秽的优质艾叶。这些物品能帮助您预防感染,共同抵御病毒。经调查,当事人的广告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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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 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沈阳万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春北街店的经营场所展开现场检查。他们发现该店所发布的广告包含“万家康大药房对抗冠状病毒首选”这样的内容,还包含“提高免疫力预防感冒 口罩+维生素 C+消毒液”以及“抗病毒预防流感 流感丸+蓝芩口服液 板蓝根颗粒+四季抗病毒胶囊”等内容。经判断,此行为涉嫌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于是,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6
2 月 3 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的广告监测工作有所发现。大连喜士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助其微信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潔字号”多功能浓缩洗涤粉的广告。该广告内容表明,此产品比 84 消毒液更安全,也更适合全家用。同时还宣称,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的过程中,洗衣服、洗衣液、洗碗液、消毒液等,一款“潔字号”都能够做到。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处理,因其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是发现了违法广告,就可以拨打 12315 这个投诉举报电话。并且全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法快速地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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