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5-2-26 13:53:20

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与管理,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各设区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的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的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以及各有关企业:

    为了优化建筑市场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现就有关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事项进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统一建筑市场监管及诚信评价体系

    在我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那些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之外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企业,以下同)以及相关人员,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相应的信息,并且要将其纳入到我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以及诚信评价体系当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对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不能通过直接或变相的方式设置门槛,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

    二、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进行信息登记服务可全程通过网络办理。省外进赣的建设工程企业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登录操作并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同时将相关原件扫描后进行上传,这样就无需前往现场办理了。

    企业信息包含以下内容:有企业营业执照;有企业资质(资格)证书;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施工企业);若设立了分支机构,需录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驻赣办公场所;省外进赣检测机构在赣拥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此能力包括检测场所、检测设备等。

    人员信息包含以下内容:有驻赣负责人;有技术负责人;有法定委托人;有勘察、设计企业的注册建筑师信息;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息;有非注册技术人员信息;有施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信息;有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信息;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有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有检测从业人员信息。(在赣的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实行告知承诺)

    企业信息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人员信息若发生变更,也应及时通过该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的信息登记服务由厅行政审批处承担。企业提交登记或更新相关信息后,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规范检查。如果登记资料不全或企业录入信息有误,将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企业应及时补充或更正相关信息。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的信息数据经过规范检查后,其相关信息被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予以公布,以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进行查询和监管。

    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需先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然后按照操作要求勾选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信息,是由“江西住建云平台”直接推送过来的。

    三、规范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监管

    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需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要遵守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严格依据许可范围和法定程序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并且接受江西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省外进赣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进行建筑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及时登录江西住建云,准确报送每季度的建筑业企业业绩快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严格依照规定行事,要加强对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若这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倘若情节较为严重,还要依法将其清理出江西建筑市场。重点监管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的情况;项目管理的实施情况;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还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我厅会对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登记的信息展开检查。若在检查过程中需要核对证件原件,那么企业就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让登记的驻赣负责人或者法定委托人拿着证件原件前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核对确认。并且,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电子证书可以提供打印件。检查若发现登记信息或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就会在“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布。同时,会按照“企业填报信用信息弄虚作假”这一标准,将其记入不良信用分值。企业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倘若拒不整改,登记服务将会被暂停。对于涉及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将会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的诚信管理。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 号)的要求,要及时汇总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行政处罚信息,进而对信用分实施动态更新。涉及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有违法违规情况的,会将其通报给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上报给住房城乡建设部,并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本通知从下发的那一天开始执行。原先那些有关省外进入江西的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规定,如果和本通知不一样,就依照本通知来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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