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5-2-25 14:24:10

天津市推行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天津市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

    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将目光聚焦于信用建设服务“十项行动”。切实去解决市场主体在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方面存在的难题,既包括开具难的问题,也包括开具多的问题。同时,要提高行政服务的效能,破除发展过程中的障碍。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要求,在本市的全部区域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来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这一举措,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

    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将其用于代替市场主体前往各部门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社保、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金融、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税务、统计、消防安全、住房公积金、司法等 25 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这样就能实现监管数据“一个平台共享”,报告申请“一站式完成”,报告内容“一个标准”,无违法违规情况“一纸证明”。

    (三)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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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实施方案中所说的违法违规记录,指的是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以及有关司法机关(以下统称为“出证机关”)等对市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所做的客观记录。对于市场主体刑事方面的违法记录,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

    天津市本地注册的市场主体能够开具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此报告可用于证明自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行政机关若需市场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场主体可选择用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来替代原有相关证明,不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在市场主体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时,若其需要相关主体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应鼓励应用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

    适用场景。系统会自动生成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市场主体需先在“信用天津”网站或自助查询机上进行实名认证,之后便可申请并打印使用该报告。此报告可应用于申请上市、融资信贷、表彰奖励、招标投标、申请资金和项目支持等各类场景。

    二、主要任务

    夯实数据基础,同时强化数据融通共享。以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将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各出证机关需加大对已归集共享信息的核验力度,市公共信用中心要着重进行数据治理,共同确保数据供给与输出具备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以及完整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功能设计,以确保报告能够被使用且使用起来很方便。对“信用天津”网站的功能模块进行优化,使得网站上的公共信用报告可以被查询,也可以被打印,同时公布公共信用报告的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操作流程等。完善异议申诉办理机制,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天津市公共信用查询管理办法》等,对公共信用信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更正、更新、修复等事宜进行及时且高效的处理,以此来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积极开展应用工作,对拓展区域合作进行探索。推动公共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和适用场景不断深化,以便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多便利。创新公共信用报告的服务方式,根据相关行业特殊场景的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对推进京津冀区域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合作机制进行探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安排

    2023 年 6 月进行数据归集共享。各单位需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对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梳理归集,这里的相关数据不包含简易行政处罚信息和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且完整地将这些数据推送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且要持续做好数据的更新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在 2023 年 6 - 7 月完成了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的相关开发部署工作,包括申请功能模块的开发、审核功能模块的开发、查询功能模块的开发以及打印功能模块的开发测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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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于 2023 年 8 月下旬启动上线试运行。此阶段提供统一身份验证服务,还提供公共信用报告查询打印等服务。同时持续保障系统安全、稳定且高效运行,以实现平稳过渡。

    全面推进(2023 年 9 月)的工作得以落实。各单位依据实施方案所设定的目标以及要求,全面开始试行公共信用报告(专门用于无违法违规证明的版本)来替代证明的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推动的工作。充分发挥市诚信建设办在统筹推进方面的作用,指导并督促各区、各部门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分工,建立起工作对接的机制,积极地协调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实施的进度以及实施的效果进行定期的评估,以此来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全面地落实。

    强化技术支撑方面:建立起数据常态化的共享机制,相关单位依据无违法违规证明数据的需求,凭借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进行业务数据的报送并且更新。持续对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系统以及“信用天津”网站的功能进行提升,将数据安全制度规范予以落实,切实把数据安全保障好。

    充分发挥本市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让市场主体能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并享受便利,努力营造出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把“诚信天津”建设的好声音传递出去。

    五、实施时间

    公共信用报告将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从 2023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一年。

    附件: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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