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笔记本电脑消费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商报消息:记者朱本银、姚胜君、张诗禹以及通讯员刘晨阳近日透露,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湖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此纠纷导致矛盾双方持续一年之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投诉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2 年 2 月,其在高青县城的某电子用品店购买了笔记本电脑。2022 年 6 月,该电脑出现故障,主板被烧坏。由于其在外地上学,回高青维修不太方便,于是在当地的联想官方售后店进行检测后更换了主板。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又出现了第二次主板烧坏的情况,消费者再次将其拿到当地售后点进行主板更换。2023 年 3 月出现了第三次主板烧坏的情况。这名大学生觉得电脑有质量问题,于是找到高青的销售商家,要求进行退换。商家却表示只能继续维修,不能退换。双方僵持着,彼此互相指责。直到消费者拨打了 12345 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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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湖所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赶到了现场。他们一方面安抚投诉人的激动情绪,另一方面向商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微型计算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机,并且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双方都对执法人员细致的工作和耐心的调解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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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群众的诉求每一件都有回音,每一件事情都有结果。始终坚守在维权的第一线,以满腔的赤诚去解决各种大小事情。坚持做到主动“接”,积极“诉”受理,注重“即”时效。不遗余力地去做,精益求精地去做,这样就有效地打通了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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