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5-2-23 19:34:24

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及实施意见?详细指南在此

    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可以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查找,该网站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其中包含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等内容。

    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分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这些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有哪些呢?这些机关审批的资质等级又有哪些呢?

    各级资质许可机关所审批的资质类别以及等级,具体情况在《规定》的第九条款、第十条款、第十一条款中可以看到。

    3.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企业能够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以及施工劳务资质这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并且,在申请资质时,其序列、类别以及数量都不会受到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也就是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是增项申请资质,即已经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都应当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也就是那些已经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去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情况,是不受年限限制的。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4.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时,需按照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延续申请、简单变更申请、遗失补办申请、重新核定申请等不同的申请事项和要求,分别提交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可参见《实施意见》附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有以下要求:对于同一审批机关所许可的资质,企业需依照《实施意见》附件 1 - 1 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数量为一式一份,同时准备一套附件材料。涉及公路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水运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水利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通信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铁路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民航资质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见《实施意见》的“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中第(三十五)条款)5. 申报材料必须保证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以保证材料清晰可辨。5)资质受理机关受理申报材料之后,申报材料不可以进行修改和更换。

    5.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填写吗?

    考核企业申请资质的指标是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各项指标作为依据。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都不能被认定为有效指标。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确实没有某一项的就应填写为“——”。

    企业在申请资质时,能否利用其母公司的相应资源呢?企业在申请资质时,能否利用其子公司的相应资源呢?企业在申请资质时,能否利用其管理公司的相应资源呢?

    企业申请资质需以独立企业法人所具备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以及技术装备等状况来进行申报,不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的相应资源,例如人员、资产、设备以及业绩等。

    事业单位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呢?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是否可以呢?

    答:不可以。资质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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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不予认定。

    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这些表述该如何理解呢?

    “以上”“不少于”“超过”这些表述是下限,“以下”“不超过”这些表述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这些词都包含本数。例如:标准里的“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意思是净资产起码为 1000 万元(包含 1000 万元);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工程。

    标准中所要求的生产厂房,是否可以是租赁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如果企业具有多处厂房,是否可以累计考核呢?

    答:可以是租赁的。

    生产厂房若有标准中的明确要求,若是企业自有的,就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若是企业租赁的,就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同时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

    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

    标准中所要求的设备,是否可以是租赁的呢?上级划拨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呢?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答:不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明确要求的设备必须是企业自有设备,并且要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如果是上级单位划拨的设备,就需要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不然不予认可。对于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但发票上无法体现的情况,企业应该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所要求的设备,需要提供其所属权的证明,同时也要提供检验合格的证明。

    设备若未在标准中明确要求,那么在申请表中可不必填写,同时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有哪些?年龄有要求吗?

    企业的主要人员包含以下几类: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企业主要人员的年龄都在 60 周岁及以下,并且企业为他们缴纳了社会保险。

    企业主要人员能否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更多单位呢?其证书中的单位是否必须与申报单位保持一致呢?

    答:企业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

    主要人员的证书上单位和申报单位可以不一致,不过除注册执业人员外才行。并且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单位。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如果某一个人拥有多个证书,那么能否分别对这些证书进行申报考核呢?

    https://img2.baidu.com/it/u=910240967,2038285539&fm=253&fmt=JPEG&app=120&f=GIF?w=608&h=342

    企业申请某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各类人员的数量、专业以及工种都应符合《标准》的要求。若一个人拥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两个及以上,那么只能以一人来申报考核。然而,倘若一个人同时具备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就可以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进行申报考核。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如果某一个人拥有多个证书,那么这个人能否在各类别资质中分别进行申报考核呢?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的数量需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的专业需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的工种需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并且,不需累加每类人员的数量指标。某个人拥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两个及以上。此人可在各类别资质中进行申报考核。例如,若一个人既拥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又拥有道路工程毕业证书,那么他可以分别作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所要求的职称人员进行申报考核。不过,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应当提交其道路工程毕业证书。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一定得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企业要怎样去明确技术负责人呢?

    《标准》所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并非必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有可以成为某类资质所要求的技术负责人的情况。

    企业若申请 1 个或多个类别资质,那么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若有要求)需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并且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 1 名技术负责人。倘若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分别能够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就可以同时被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标准》中若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就需提供《实施意见》里的附件 3,即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同时无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技术职称人员是否包含经济类以及教学、研究人员呢?对于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应当如何进行考核认定呢?

    职称是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职称证书的人员,经济类人员不在此列,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也不包括在内。

    《标准》里的职称人员指的是中级以及中级以上工程系列的职称人员,他们的专业依据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者毕业证书中所学的专业来确定。

    《标准》限定了职称人员的专业。若要求专业齐全,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 1 人;若《标准》限定了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只需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无要求;若《标准》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那就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 1 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受限定。

    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比较相近,这种情况下能否进行申报认定呢?

    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资质许可部门认可这种情况是可以申报的。《标准》中结构专业包含: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专业、结构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等;岩土专业包含:岩土工程专业、地下工程专业、水文地质工程专业、隧道工程专业、矿山工程专业、地质勘探与矿山专业等;机械专业包含:机械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机电工程专业、设备工程专业、自动控制专业、机械设计专业、机械制造专业、机械设备专业、机械电气专业等;焊接专业包含: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压力容器专业、金属材料专业、热工(热处理)专业、机械制造(制造工程)专业、锅炉专业、材料力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等;光源与照明专业包含:电光源专业、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光学专业、光学工程专业等。

    企业申请资质通常需要提供哪些代表工程业绩的材料呢?是否一定要提供图纸和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呢?如果需要提供,又应该提供怎样的材料呢?

    企业申请资质通常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包括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以及工程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指标,如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跨度等,都应当提供能体现技术指标的图纸;在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之外的资质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指标方面,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能够明确反映业绩考核指标,就无需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而如果不能明确反映指标,就需要提供能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19.企业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图纸有何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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