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热销儿童化妆品市场监管趋严,三无产品暗藏安全风险
中国食品和药物网络(记者Yin Zhi)在6月1日的儿童节之际,儿童化妆品已成为许多父母选择的流行产品。最近,记者通过在线和离线调查发现,随着该国继续加强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督,我国家的儿童化妆品市场正变得越来越标准化。但是记者还发现,声称“可用于儿童”的一些“三-NO”化妆品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很快变得流行。其中一些产品没有中国标签,有些产品取消了其注册号。此外,一些儿童化妆品暗示着广告中的“可食用”,这些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和隐性安全风险。
“三个否”化妆品声称可以为儿童使用
“四分一的化妆圆珠笔,带有完整的亮点,眉笔,眼线笔和口红。它放在袋子里,甚至老师也无法猜测它是一种化妆品。” 5月6日,它是由博客作者“Cat Group”在评估视频中发布的,博客作者捡起了看起来像多功能圆珠笔的产品,轻轻地将其转动,并弹出了四种不同的“补充”用途从笔,即荧光笔,眉笔,眼线笔和唇膏中。博主说,即使是“孩子”也可以使用。
图片显示了博客作者发布的评估视频的屏幕截图。
在应用程序上搜索的记者使用关键字“四合一的化妆铅笔”,发现此类产品在许多商店中都可以买到,其中“ 百货商店”以14.4元的价格出售该产品,其总销售额为1216件。该商店的客户服务清楚地告诉记者,该产品是“可以将其用于儿童”。
图片的上部是记者收到的产品,下部是在国家医疗产品管理局网站上显示注册号的产品的外包装。
但是,当记者收到商品时,他发现该产品的外包装没有“小金盾”徽标。不仅如此,根据商店客户服务发送的产品注册号,记者还登录了州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网站以询问并发现属于注册号的产品是“四主小姐化妆铅笔”,是Yiwu Co.,Ltd。,外部包装的产品标记有注册号,公式和其他信息,而记者收到的产品称为“ 4英寸1笔” 。外部包装不仅标记为完整的英语,而且没有基本信息,例如产品制造商和注册号。在这方面,客户服务解释说:“只有包装不同,化妆笔是相同的。”
在采访中,一名消费者告诉记者,他还在4月购买了带有完整英语包装,没有注册号和制造商的类似产品,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的低价产品。商人还声称“可以使用儿童”。
此外,记者发现,某些产品(例如口红和腮红)旨在流行,以在像孩子一样在网上也很受欢迎的食物风格。记者在应用程序上搜索,发现“ 8色彩虹彩虹丝滑的唇膏”,带有一个包装和撕裂的塑料小吃袋,带有8英寸8英寸的彩色彩虹丝滑唇膏”被出售。已出售6,480件,价格为14.9元。 。该产品的销售客户服务说:“尽管该产品不是儿童化妆品,但七岁或八岁的儿童可以使用它。”记者立即在国家医疗产品管理局网站上检查了产品注册号“广东G化妆网络准备”,并发现该产品已在一年前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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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显示了应用上出售的 Candy 的购买页面。
一些儿童化妆品声称可以食用
一些消费者还报告说,一些儿童化妆品的广告暗示“可食用”。
“孩子在刷牙时不小心吃了牙膏。他带着胃痛去了医院。回家后,他发现牙膏购买页面实际上有“可吞咽”的文字。” “我在平台上买了儿童的口红,商人说可以吃它。” ...这是记者在黑猫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平台下的投诉。记者发现,从5月起,有四到五名消费者抱怨说,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的儿童化妆品的促销条款具有误导性。
在淘杯商店“Mom全球购物孕妇和婴儿商店”中,一种叫做“乌龟爸爸儿童唇膏女婴的口红可以在夏天滋润”的口红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口红看起来像棒棒糖,并带有“小金盾”徽标。尽管促销页面并未直接表示“可食用”,但产品名称“可保湿的夏季使用”将是“ can”,“可食用”和“使用”,但三个单词与其他单词相连。
图片显示了上述乌龟爸爸儿童口红的购买页面。
该商店的客户服务说:“口红主要用于外部应用程序,但可以食用。不要只是故意吃它。”
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的技术指导原则”要求使用食物,药品和其他产品来避免儿童化妆品的特征,气味,外观和形状,并防止儿童意外饮食或滥用;它们不得包含禁止的标签。或声称的内容不得带有“食物级”,“可食用”或与食物相关的模式等单词。
记者在许多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了搜索,发现有许多晦涩的促销产品,例如“进食”,“婴儿舔一天”,“吞咽”等,例如“日本儿童牙膏,都有化妆品可以吞咽类似的名称,例如氟化物,“可饮用的女孩植物可以表演化妆品”被“儿童化妆品”的搜索页淹没,这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图片显示了记者在淘宝应用程序上找到的一些产品,其中包括“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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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标准化在线业务行为
“无论是广告意味着化妆品是'可食用的'还是在提供咨询服务时销售扩大了产品的适用人群,它都构成了虚假的宣传。”上海吉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尚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为广告法)的第28条,如果广告欺骗或误导了用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消费者误导消费者,则构成虚假的广告。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广告法第55条判处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不少于三倍但不超过广告费用的五倍的罚款。
关于扩大销售过程中适用人口索赔的情况,张尚申说,目前尚无特殊惩罚条款,但是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诸如访谈之类的软性手段或符合《反婚姻竞争法》的软性手段来警告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0条:行政处罚被施加。
“目前,与离线物理商店相比,在线化妆品业务平台中非法情况的可能性更高。”一名基层检查员说,在与此类“问题商人”会面后,商店老板会在与此类“问题商人”见面后的短时间内下降。相关产品将很快再次推出。一些企业只是关闭商店并重新开放。
为什么这样的业务“有意犯罪”?据报道,2021年5月1日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法规”清楚地指出,自然人从事在线交易活动,其年度交易量不超过100,000元人民币不需要该实体注册。
“由于年度交易量不高,因此无需注册该主题,商人开始利用法规中的漏洞,出售一些看起来像食品,文具和玩具和倒车的非孩子的化妆品连接广告单词,隐约地建议化妆品可食用,以吸引父母和孩子购买。”上述审计师告诉记者,但其中许多业务实际上是“幽灵商店”,也就是说,现实中没有实体店,或者物理商店已关闭,或者注册地址与实际业务有关地址不一致,但业务仍在运营。
在这方面,上述审计师表示,作为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桥梁,第三方平台应增加对儿童化妆品商人资格的审查,以避免风险和隐藏的危险,例如“幽灵商店”和虚假的宣传。
张建议,监管机构探讨了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惩罚增加,例如在化妆品业务流程中扩大适用人群;并针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相应的准则和规则,以将业务商人的业务行为纳入信用评估系统。得分以创造一定的威慑作用。
省级化妆品监督人员建议,监管部门应增加对儿童化妆品企业的监督和取样,加强在线商业监督和检查,同时开展流行的科学活动,例如儿童化妆品安全和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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